副组长:由机电副矿长担任。
在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和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2)现场事故调查小组:
组长:由安全副矿长担任,在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
(3)安全保卫小组:
组长:由保卫科长担任,在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矿区治安秩序。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由后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供销科长担任,负责施救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资金、设备、材料等的组织保障和外救援协调工作。
(5)善后处置小组:
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安抚的全部工作。
3、矿事故施救抢险指挥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担任,负责抢救、救灾全面指挥工作。
(2)副组长:由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担任,负责制定营救人员及抢险救灾技术安全措施方案,并协助矿长做好营救及抢险救灾的工作。
(3)现场施救小组:由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负责,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和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
(4)现场事故调查小组:负责组织、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
(5)安全保卫小组:负责维护矿区正常施救秩序及矿治安保卫工作,并协助善后处理组作好事故善后的安抚及思想政治工作。
(6)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施救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资金、设备、材料等的组织保障和外部、救援协调工作;核实签发抢救事故入井人员入井许可证;负责组织伤员救治工作。
(7)善后处理小组:负责组织伤员救治及事故善后处置、安抚的全部工作。
(8)矿属各部门负责人、采掘、机运队班长,必须坚守岗位,各司其责,组织好各自管辖范围员工到矿待令,随时接受指挥领导小组命令,执行施救抢险任务。
(四)事故抢救措施及要求: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立即启动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2)立即对主风机、主配电所、主副井口派员进行保护。 (3)迅速向上级各部门报告,并请求矿山救护队医院紧急救援。 (4)立即按避灾路线撤除井下所有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5)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受灾情况迅速赶赴受灾现
场,发现遇难人员立即救出,发现明火立即扑灭,并按抢险救灾计划措施抢救出遇难人员。
(6)编制措施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
2、透水事故:
(1)立即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避灾路线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的所有人员,并按照规定顺序关闭中央泵房防水闸门,落实看守责任人,启动备用设备加大排水能力。
(2)如果现有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应立即增设水泵和管路,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对排水设备加以可靠保护,防止设备淹没。 (4)在有与其从水淹区涌出危险时,要制定排放的措施。 (5)在安全的前提下,按施救方案(措施)积极施救。 3、火灾事故:
(1)必须立即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避灾路线,撤除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
(2)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矿山救护队、公安消防队、县人民医院紧急求援。
(3)救护队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切断火区电源,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范围、采取针对性通风方案和措施,以防止事故灾情扩大。
(4)在火灾初期,应立即切断火区电源,现场应积极组织人力
控制火势,采用现场灭火,防尘设施管路直接灭火,当采用直接灭火无效时,再采用隔离灭火法封闭火区,并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
(5)必要时将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改为消防管路,加强灭火强度。
(6)启封火区必须由救护队测定,各种条件达到《规程》规定时方准启封。
4、重大冒顶事故
(1)启动救灾预案、报告程序。
(2)探明冒顶地点区域,范围、面积、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3)积极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和压风管向埋压和堵截区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4)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事故发生,必要时采取措施,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营救巷道。
(五)事故救援抢险指挥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电话:
姓 名 冯晓龙 冯学善 李海军 李张喜 曹起才 马学军
职 务 董事长 副董事长 矿 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移 动 电 话 18609113222 18791146888 15909149277 13309110366 13891158124 13026433555 15929815888 18329807888 15291170999 固定电话
马超仁 袁东峰 县工业局 县工业局 县工业局 县安监局 县公安局 县消防队 延安救护队 县人民医院 镇政府 机电副矿长 副总工程师 值班室 张永智 张志瑞 值班室 值班室 值班室 值班室 值班室 值班室 局 长 总工程师 15191141999 13629214376 13809117866 13992186086 3210301 3212109 3212901 3216450 2931265 3214120 3411181 八、安全技术措施
(1)、各生产系统联合试运转期间,各部门参加试运转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
(2)、所有参加试运转人员要统一行动,听从指挥,调度室是这次试运转的指挥中心,试运转期间,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彻底排除不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投入试运转。
(3)、试运转期间生产、调度、机电运输、安全通风等部门领导及矿领导,要派专门人员在井下跟班作业。
(4)、井上、下各通信地点派专人看守电话,要保持电话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试运转期间,各提升运输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每隔1小时填写一次设备运转情况记录。井下变电所、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