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湖南±8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实施细则
扣分。
竣工环保验收考核评价表
(监理单位) 责任单位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有效督促施工单位自检、复检、专检满足本细则要求,各级机构明确,责任到人,存在的问题能得到有效整改。 评价结果 未能督促施工单位有效开展三检,问题未闭环整改。后期验收中同类问题重复出现,每出现1项扣除1分,情节严重者增加扣分比例。 监理初检走过场,对初检查出问题未跟踪,施工单位未监理初检(20分) 监理初检办法按规定审批,并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及问题整改。 整改闭环,每出现1项扣除1分,情节严重者增加扣分比例。 监理单位 环保竣工预验收(20分) 竣工预验收中,对监理初验收情况进行考核,重竣工预验收时,初检报告中发现的同类问题重复出现,点是监理初检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整改以及监理初每出现1项扣除1分,情节严重者增加扣分比例。 检不认真。 未及时完成监理单位负责组卷的档案文件,或档案质量环保档案管理(20分)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普遍较差,不满足移交要求,情节严重者增加扣分比例。 工程环保总结(初稿10分) 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参与编制工程环保总结(初稿)的扣依照工程环保总结相关要求开展。 10分;编制的工程环保总结(初稿)质量明显较差,施工三检(30分)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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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工程环保总结的全面性、规范性不满足要求时酌情扣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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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考核时间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完成30日内,直流建设部组织对工程各(建设管理单位)业主、监理和施工项目部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考核。
13.3考核方式
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通过各级验收资料和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按考核表进行考核打分,形成结论。
13.4考核结论
考核工作按得分率(%)进行评价。得分率≥90,评价为优良;80≤得分率<90,评价为良好;60≤得分率<80,评价为合格;得分率<60,评价为不合格。
13.5奖惩措施
工程建设竣工环保验收总体考核的成绩,将作为公司对工程有关表彰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公司年度考核施工监理单位上级主管省公司企业负责人的依据。对于建设管理单位迹地恢复验收的考核评价将作为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依据。
各建设管理单位应依托施工合同有关质量保证金,设置工程质量管理基金,建立现场质量奖惩制度,奖惩办法与合同结算挂钩,在原施工监理合同的基础上,补充考核协议。同时,考核评价结果将与后续工程招标工作挂钩。 附件一:环保验收标准及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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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 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8《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 10.2-1996)
9《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1996)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 24-2014)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工程》(HJ 705-2014)
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1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15《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16《±8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电磁环境参数限值》(DL/T1088-2008) 17《高压架空送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GB/T 7349-2002) 18《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测量方法》(DL/T 988-2005)
19《直流换流站与线路合成场强、离子流密度测试方法》(D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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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2008)
20《高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换流站直流磁场测量方法》(CEMDCH 001-2010)
21《架空送电线路可听噪声测量方法》 (DL 501-1992) 22国家电网公司其他有关制度、规定
23目法人《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合同及相关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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