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国际货物贸易法 ppt.Convertor(2)

2019-08-01 23:33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例题

1.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下列各贸易术语中卖方义务最大的是哪项?卖方义务最小的是哪项?

A.EXW B.FOB C.CIF D.DDU E.DDP

2.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下列哪个国际贸易术语中应当由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哪个国际贸易术语中应当由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A.DDU B.CFR C.EXW D.FOB E.DDP

3.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下列哪些国际贸易术语规定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 A.DDP B.FOB C.CFR D.CIF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 (offer)

(二)承诺 (acceptance) (一)要约

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1、要约的有效条件

(1)要约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能成立。 *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是要约必不可少的内容。 *不附有保留条件。

(3)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withdrawal) (2)要约的撤销(revocation) (1)要约的撤回(withdrawal): 要约还未到达受要约人.

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该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即使是一项不可撤销的要约,也可以撤回。 (2)要约的撤销(revocation): A.撤销要约的条件:

* 要约已经送达受要约人.

* 撤销通知于受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B.不能撤销的要约:

* 要约载明有效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是不可撤销的;

* 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已本着对其信赖行事。 例题

我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于5月3日以电传请意大利某供应商发盘出售一批钢材。我方在电传中声明:这一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一幢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加投标之用;我方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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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5月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开标日期为5月31日。意供应商于5月5日用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发盘。我方依此报价制作了标书。 5月20日意供应商因钢材市价上涨,发来电传通知撤销他5月5日的发盘。我方当即复电表示不同意撤销发盘。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发盘发生争执。及至5月31日招标人开标,我方中标,随即电传通知意供应商表示我方接受该商5月5日的发盘。但意商坚持该发价已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 问:合同是否已经成立,理由是什么。 (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1、承诺的有效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才生效力。 (2)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

*实质性变更或修改: 价格、付款、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争议的解决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4)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 2、承诺的生效与撤回 (1)承诺生效时间:

承诺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于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2)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于承诺送达要约人之前或与该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投邮生效原则 送达生效原则 了解生效原则 3、逾期承诺 (1)受要约人未按要约所确定的有效时间及时发出承诺通知—— 如果要约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2)因承诺通知的传递延误导致该通知逾期送达要约人—— 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承诺已经失效. 案例

1,中国XX公司2004年11月10日收到美国YY公司发来的电报:“请报1000辆永久牌自行车成本加运费运至美国纽约港最低价,2005年初装运,尽速电告.” 2,美国YY公司200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XX公司的回电:“兹发1000辆永久牌自行车成本加运费至美国纽约港口70美元/辆,标准出口包装,2-4月装运(上海-纽约),要求以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即日起20日复到.”

3,中国XX公司2004年11月20日收到美国YY公司的回电:“你司15日电收悉,还盘价格67美元/辆,装运期2005年3月15日前,其他条件不变.”

4,美国YY公司2004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XX公司的回电:“贵公司20日电收悉,接受贵公司还盘.”

问: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案例分析

中国甲公司于5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加拿大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白糖15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乙公司于6月9日回电:“你方5月9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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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

我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我方)向美国一公司(以下简称美方)发出要约:中国松香WW级8月份装船100公吨CIF纽约,每公吨300美元??有效期为10日。3日后,美方回函:愿购买要约项下货物,价格降低到每公吨250美元。我方未予答复。5日后由于国际市场松香价格上涨,美方来电要求按原要约执行合同。我方未予答复并将松香卖与他人.美方8月份来电要求我方尽快装船,被我方拒绝,美方以我方违约为由把我方告上法庭. 问:双方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分析

中国远大公司向国外询购某商品,不久接到某外商不来尔公司4月21的要约。远大公司于4月23日电复:“如能把单价降低50美元,可以接受。”对方没有反应。后因用货部门要货心切,又鉴于该商品行市看涨,远大公司随即于4月28日又去电表示同意对方4月21日要约所提的各项条件。请问,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

香港甲公司于10月20日上午9时去电向上海乙公司发出要约,其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乙公司于当天上午11时收到来电,并于10月22日上午11时向甲公司发出对其要约予以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甲公司.此间,因天麻价格上涨,甲公司于10月22日上午9时15分向乙公司发电:“由于天麻价格上涨,我公司10月20日电撤销. ”甲公司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乙公司.问:

(1)甲公司最终是否撤销了其10月20日的要约? (2)双方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分析

美国A公司于5月5日向中国B公司发传真,出售泰国大米,规定于当天下午5时复到有效。B公司于当天下午4时以传真答复,对发盘中的价格及检验索赔条件提出了不同意见. 5月6日A公司和B公司通过电话进行洽商,双方互作了让步,B公司同意接受A公司的价格,A公司同意接受B公司的检验索赔条件,至此,双方口头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双方代表在广交会签署合同。

5月10日双方代表在广州会面,A公司代表交给了B公司代表一份A公司已签了字的合同文本,B公司代表则在审阅了该合同三天后仍未在合同签字,A公司代表即索回了B公司未签字的合同。

7月,A公司要求B公司履约,B公司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

问:1、该合同可否适用“公约”?为什么? (中美都是公约的缔约国) 2、中国B公司是否必须履约?为什么?

第三节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一、卖方的义务 二、买方的义务 一、卖方的义务

(一)商品的转移与书证的交付 (二)担保义务

(一)商品的转移与书证的交付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单据的交付 1、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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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方营业地(一般情况)。 (2)特定地点(特定物买卖)。 (3)货交第一承运人(涉及运输)。 2、交货时间:

如合同规定了交货日期或期间,依合同,如未约定,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 3、单据的交付: (1)交货方式: 实际交货:指卖方亲自把货物连同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一起交到买方手中,完成货物所有权与占有权的同时转移 。 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把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证书交给买方,完成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即为完成交货义务,无须保证到货。

(2)卖方必须保证单据的完整和符合合同及公约的规定,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单据。 (二)担保义务

1、瑕疵担保(品质担保) 2、权利担保

1、瑕疵担保(品质担保) 要适用于通常使用目的。 适用于特定目的。 与样品或说明书相符。

按通用方式包装或按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 例题

英国史密斯与天津某肉食公司签定合同, 购冷冻白条鸭若干.天津公司随即将货物装船,货物经商检机构检验为:\加工及冷冻良好,完全适合人类食用.“ 但货到目的地后,史密斯来电称:“货有鱼腥味, 经当地卫生局检验,认为不适合人类食用,禁止出售.检验认为,此肉食品所选用的鸭是用鱼饲料喂养,而且一直喂养到屠宰前为止.“

史密斯据此向天津方提出退货,而天津方拒绝退货,认为所交货物的品质完全符合正常出口标准,而且本国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证明此产品完全符合人类食用,带有鱼腥味是国际市场上的通行品质.

问:天津方可以拒绝退货吗? 例题

中方S公司于8月与某国E公司签订了一项冷冻北京鸭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S公司向E公司出口一级冷冻填鸭10公吨,冷冻鸭须按照伊斯兰教的方法屠宰,并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具有关证明。S公司认为,如按伊斯兰教的方法宰杀会影响冻鸭的外观,遂采用最科学的屠杀方式,即自鸭子口中进刀,将血管割断放血后加工速冻。然后,请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具了“此批冷冻北京填鸭确系采用伊斯兰教方法屠宰”的证明文件。货物运至E公司所在地后,经当地卫生部门检验,发现这批冻鸭是采用“钳宰杀法”屠杀,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按伊斯兰教方法屠杀”的条款,E公司拒绝收货和付款,并通知S公司,要么将冻鸭就地销毁,要么将冻鸭退回。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权利担保

(1)定义:权利担保指卖方应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

(2)分类:权利担保分物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 (3)权利担保责任的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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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担保

A.卖方应向买方担保他确实有权出售该货物.

B.卖方应担保货物上不存在任何不为买方所知的抵押权、留置权等他人的权利要求. 知识产权担保

卖方应向买方担保第三者对提交的货物不得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 但卖方的担保责任限于:

A.第三者的权利是依买方营业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取得的. B.第三者的权利是依合同预期的转售国或使用国法律取得的. 例题

2007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机床一批。法商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口商被起诉侵犯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找我方索赔。问: (1)试分析,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2)假设合同注明法国乙公司进口该批机床的目的是拟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那么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例题

日本A公司和中国B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日本A公司向中国B公司出售一批机床,并明确该批机床将转口土耳其并在土耳其使用.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该批机床没有按原计划转口到土耳其,而是转口到了意大利,意大利的一家机床厂发现该机床的制造工艺侵犯其两项专利权,遂起诉中国B公司.B公司转而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A公司是否违反其权利担保义务? 权利担保责任的免除

A.买方同意在有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接受货物;

B.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者的知识产权主张和要求;

C.上述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序或其他规格; D.当买方收到第三者的权利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卖方,如怠于通知,则免除卖方的所有权担保义务。 例题

中国卖方向美国买方出口一批服装,货物抵达目的港后这批货物因侵犯了法国当事人在美国有效注册的商标权而遭扣押,美国买方转向中国卖方索赔,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国卖方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是( ) A.中国卖方证明他不知道存在第三人权利

B.美国买方处分了货物并拥有对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C.中国卖方是依美国买方提供的服装样品进行生产的 D.美国买方在订立合同前知道这批货物侵犯第三人权利 二、买方的义务 (一)支付价金 (二)收取货物 (一)支付价金

1、办理必要的付款手续

2、支付货款的地点:如合同规定了支付地,依合同;否则: *在卖方营业地

*在凭移交货物或凭单据付款时,为提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 3、支付货款的时间:如合同有规定,依合同,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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