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3.13
1.
藤本植物应具有如下特性: i) 根或多根一年生的主藤, 并具有5-7支强健的教枝, 其长度不短于
600mm
ii) 发育良好的强健的根纟 iii) 种植容器不小于直径125m、深150 mm
针叶植物 1.
种子 1.
所有种子应附有适当的分析报告或鉴定的数目应与种子袋数目相应。 报告或鉴定应在种子使用前六个月内提供, 所有种子应有清晰的标记。 种子质量取决于其纯度, 出芽萃并不含杂草和虫害。
针叶植物应具有如下特性: i) 木至少已移植两生长季节 ii) 发育良好的向上伸展的主枝和健壮的嫩枝,生长均衡 iii) 发育良媃的强健的根纟 iv) 界于1600 mm至2000 mm树高或指定高度 v) 种植容器不小于直径175m、深200 mm
3.14
草皮 1. 2.
草皮应是Cynodon dactylon 419(百慕达419), 除非有其它指它。
草皮应不含有杂草或其它杂物, 草皮应生长密度均匀, 绿色, 铺设草皮后耍压实, 以便其须根能交织地长于一起, 每一块草皮尺吋为300x300mm, 最小厚度40 mm。 应提供10块草皮样品给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
3.15
植草 1. 2.
植草的草种应选用地上走茎的草类, 除非另有说明, 草种可为: Axonopus compressus 地毯草 Eremochloa ophiurodies 假检草 Cynodon dactylon 狗牙根 Paspalon caonjugtium 两耳草
植草长度至少150 mm, 保持其湿度放在隐暗的地方, 并在起苗后36小时种植, 种种前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样品, 在得到其许可后, 方可施工, 同时承建商应说明草种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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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3.17
植物材料检验 1. 2.
植物材料使用前需将其来源, 以书面向工程师说明。
无论新植, 补植, 换植之植物, 在使用前均应接受甲方所派工程人员检验鉴定, 不合格者应即运离, 不得留置现场, 若有下列情形者, 不得使用。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规格尺寸不符合者;
有显著病虫害, 折枝折干, 裂干, 肥害, 药害, 老衰, 老化, 树皮破伤者;
树型不端正, 干过于弯曲, 树冠过于稀疏, 偏斜及畸型者, 树干上附有害植物者;
挖取后搁置过久, 根部干涸, 叶芽枯萎或掉落者;
整型类植物材料, 其型状不者或损坏原型者, 针叶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 断枝断梢者;
护根土球不够大, 破裂, 松散不完整, 或偏斜者; 高压苗, 插条苗, 未经苗圃培养两年以上者;
灌木, 草花等分枝过小, 叶枝不茂盛者, 草花花朵密度过少者;
草皮未带草根及原土而其厚度小于3公分, 且破碎零散, 含杂草有病虫害者。
代用材料 1.
承包商若对合于规格之植物之提供确有困难, 须选用小于规格之同种植物或特性相同, 大小相同之别种植物代用时, 应于订约前以书面文件征得工程师同意后, 方可行之。 但小于规格之同种植物, 应由双方重行议价。 承包商若须采用大于规格之相同或不同材料代用时, 亦应先征得设计师之许可后, 方可代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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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4.1 4.2 4.3 4.4 4.5
4.6
种植前的植物处理
植物在移至工地前的3 个月, 要先进行切根, 小心将土球以禾草或布包裹, 并经常保持湿润。
在运输及迁移植物时, 应以足够的保护, 以防植物受损, 并避免植物过份曝露在太猛的阳光下, 过于大风及过于干燥的情况下。 植物存放在工地时, 应以正常生长时的形态存放。
植物运送到工地后, 将用以捆绑枝条的绳索清走, 以防伤害植株, 并以锋利的花剪, 剪去不良的枝条。
将整株植物彻底浸湿, 如土球或盆栽十分干燥, 根部浸入水中, 直至水中的气泡停止产生。
定位 1. 承建商应根据图纸要求, 负责给所有在种范围内的植物定位。这些工作应于
植施工前进行并满足工程师要求, 并以自己的费安改正错误。 若发现任何现埸位置与图纸不符, 应在工程开始前尽快通知工程师或工程代表。 2.
在植物定位过程中,承包商应告知工程师以下之特殊情况: i) ii) iii)
树木种植于距主干道及次干道缘不少于1000mm
当树木种于车速为50公里/小时以下的路边时,道路边缘与树干之间距离不应少于800mm 大灌木距道路边1000mm 中灌木距道路边600mm 小灌木距道路边100mm
(以上的距离限制并不适用于枝条下垂的树种和专用道路,也不适用高于地面的种植槽)
道路中的绿化 未端10米范围内不可种树 灯柱的五米范围内不可种植树木 不可种植阻挡交通指示物的树木
在消防水柱的1500mm范围内不可种树
4.7
iv) v) vi) vii)
承建商应在任何有关地点施工前告知工程师以上的特殊情况。
地面准备和腐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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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要坟置表土的地方应清除所有的垃圾, 杂草和直径超过50mm的石块。承建商应确定所有地区没有毒物质污染。 表土应达到要求的高度和总平整的实土。
挂水砰石应按照图纸放置至少100mm厚。 过滤纲状结构物应置于碎石的上部和下部(按照供货商介绍放置搭接点应至少200mm, 以及过滤纲状物应置面种植墙高于碎石层150mm。 过滤结构不应在放置表土时受到影响。 基土工程得到工程师代表检验可后方进行表土的铺设和耕作。 表土层的深度及铺设地点应按图纸所示的高度, 并且按图纸; 所示的所有灌木种植区和任何其休地方铺设75mm厚表土覆盖物。 不可在木两期间进行表土铺设工程, 也不可以在表土面高度包 括75mm厚的表土覆盖物应高于所有路肩。 步行径洞孔检查信道, 淤泥井盖等50mm。 表土层铺设軏毕后, 应避免车辆展压或进步的压实。
承建商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腐蚀和淤塞, 并且应适当补救或替换任何经已腐蚀, 淤塞或有其它损坏的地盘。
2. 3.
4.
4.8 4.9
5.
耕作和清除石块 1.
耕作应在撤种和种植前进行, 但耕作应在不影响土壤结构的天气及土地条件不进行。
耕作应利用该可的檖机械或手工方法耕至最少300mm深。
耕作完成后, 应土壤表面清除所有直径超过50mm石块并移出地盆。
2. 3.
原有植物的处理 1.
在覆盖原有植物圴地区, 如有植物要保留, 有些物则应用手代清除(参考4.9(2), 以便种植其它植物。
草类和其它草本植物应割至高于地面50mm, 以防止它们与新耕种的植物竞争, 木质化植物和小灌木应砍伐至高于土壤表面300mm。
灌木和超过1500mm高的树木的修剪请参阅8.4以便进行种植工程。 承建商应在工程进行前得到工程师底工程代表认可。 所有垃圾和被砍伐的植物材料应从地盘上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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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若有小径要穿过原有植物区, 应小心绕过现有之树木, 承建商应预先订好木桩确定路线, 当得到设计师认可才施工。 施工时应小心不要伤及植物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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