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养护
详见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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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养护工程
8.1
养护工程概论
在一年养护期内, 承建商应定期巡视地盘并遵从以下描述的工程式。 确保所有草木, 灌木, 乔木或其它植被健康生长。承建商应保持土地整洁干净。 特殊情况除外, 如恶劣的天气条件, 承建商应与工程师每月巡视一次地盘。 每次进行养护工作之前和之后, 承建商应向当地工程师办公室报告, 并送交一份经设计师认可的工程报告表。 此表应有工程师代表的签名。 养护工程浇水 1.
承建商应经常给所有树木, 灌木和草地浇水以保持植物根部的湿度。 在干燥天气下, 承建商工程师认每星期两次检查浇水是否充足。承建商应保持浇水, 以满足以上要求。
浇水要用新鲜水, 当需要时, 承建商应获取一份水质分析报告, 交由工程师检验认可。
水应取自被可的水管或净水池, 浇水后不应引致任何土壤板结, 冲走土壤或使植物松动。 若出现上述情形应立即修补。
承建商若于巡视后, 认为有必要浇水时, 应于24小时内浇水。
8.2
8.3 8.4
2.
3.
4.
养护工程 - 草和清理垃圾 1. 2.
在棵露地面种植应清除所有不需要的生长植被以满足工程师的要求。 种于非棵露地面的植物, 应清除所有竞争性和突出的杂草, 按5.4要求进行。
除草要用设计师认可的方法进行, 以避免产生任何损害, 所以除草后的草和垃圾应移出地盘。 在巡视后七天之内, 如有必要, 承建商应除出杂草。 所以在种植地区垃圾要清除地盘。 在巡视后七天之内, 所有垃圾都要清除干净。
3.
4.
养护工程 - 修剪 1.
在养护期内, 经设计师同意, 承建商应修剪树木外的所有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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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修剪树枝应用锋利和洁净的工具。 修剪时工其的使用方法应背向芽生长的位置 ,削成一斜面。 修剪的位置应位于分枝处, 小心不要伤及和撕裂枝条。 不平的伤口应用锋利的刀削平。 所有修剪过的直径超过25mm的伤口应涂上当的封口剂。
剪草在四月至十月起码每月用机械或手剪, 剪草一次, 并清走因而引起的废物。
3.
8.5 养护工程 -施肥 1. 经设计师同意。 承建商应在养护期间追施两次肥料。 2. 草地单位面积施肥量应为100克/平方米。 3. 灌木, 藤木, 软枝树木, 苗木, 地被植物, 小型榈类和草本植物, 每株施肥量
为50克。
4. 小乔木, 中乔木, 大乔木, 半成熟树木, 棕榈, 大型棕榈, 超大型榈和半成熟
棕榈, 其施肥量为每棵25克。
5. 施肥后应轻轻拌八根部周围土壤中, 并使其均匀分配, 然后充分浇水。 8.6 养护工程 - 中耕 承建商应中耕所有裸露的种植地区, 以防止土壤板结。 但不能触及根部, 但不耍使
植物松动。 所有受影响的植物应加固并立刻充分浇水。 8.7 养护工程 - 加固护树架和绳结 1. 承建商应负责加固护树架和绳结。 每一个月应检查一次, 替换所有损坏的,
危险的或不能令人满意的护树架和绳结, 并要随时调节绳结的松紧以防上树木受损。
2. 承建商应负责加固由于刮风或其它原因引致的植物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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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植物临时性保养苗圃
9.1
一般义务
在形成植物临时性保养苗圃之前, 承建商应用相片记录苗圃条件。 承建商应在种植之前按要求形成一个有围栏的临时性植物保养苗圃, 并保持种植材料于苗圃内生长。 此苗圃不能用于与工程无关的用途。 承建商应运用一切栽培护养方法保持此苗圃内植物在种植前的临时性保养期内生长良好。 承建商应保持苗圃整洁。 枯死植物
承建商应承担任何在临时保养期间死掉的植物所需替的费用, 并且替换任何坏死植物。 损伤的植物 1. 2.
承建商应在临时性保养期间, 负责替换因人破坏而损伤或死亡的植物。 承建商应在临时性保养期间, 负责替换因飓风而损伤或死亡的植物。
9.2 9.3 9.4 9.5 9.6
浇水 1. 2. 2. 4. 5.
承建商应在所有时间提供无毒的水给临时性保养苗圃。
承建商应按要求经常浇水, 保持树木和灌木根部四周一定的土壤湿度。 浇水应用认可的喷水或酒水设备。
浇水应该在早上或下午或早上下午两次准行。
在临时性保养期间, 承建商的次数应取决于保持植物生长健康良好。
清除杂草和垃圾
临时性保养苗圃应没有杂草和垃圾。 肥料
如果在设计师指导下, 承建商可以在临时性保养期间使用慢性分解肥料。 肥料施用可按照如下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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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大乔木
中乔木和中型棕榈 灌木 地被植物 苗树 特征植物
泥炭和菌类的生长
400克/每株 300克/每株 100克/每株 100克/每株 100克/每株 300克/每株
承建商应在其活动期内经常检查是否有虫害和菌类侵蚀。 承建商应将其侵蚀情况向三程师报告并利用认可的杀虫/杀菌剂清除。 使用这些材料应不能影响公众安全和利益, 并尽避免不必要的散播。
9.8
临时性保养苗圃的复原
承建商应在种植工程施工完成后两个月内, 复原至形成苗圃前的地盘条件, 以满足
设计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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