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届中国化妆洗涤美容美发商品交易会
前 言
致参展商:
第99届中国化妆洗涤美容美发商品交易会将于2007年4月14日~16日在浙江义乌梅湖会展中心举行。为方便企业做好各项参展准备工作,组委会办公室特编写此次展会参展商手册。
我们希望这本手册内容所包含的信息,能帮助您成功地参加“第99届中国化妆洗涤美容美发商品交易会”。我们会尽可能的完善手册内的信息,若您发现有任何问题和错误,请立即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进行更正。
请仔细阅读本《手册》,按照里面的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在截止日期内传真到相应组委会办公室,它将帮助您做好参展准备。内附的各种申报表可直接向对应组委会办公室索取或复印。
本《手册》并不完全取代主办单位和主场承包商的所有服务,对您的任何要求我们会给予及时关注,并尽可能提供帮助和指导,以满足您的要求。如果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直接和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我们将很乐意为您服务。
凡参加化洗会的单位、个人,在办理“第99届中国化妆洗涤美容美发商品交易会”有关证件后即表示承认《手册》中的规定,并承诺予以遵守,如若违反,须接受第99届中国化妆洗涤美容美发商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理。
本《手册》解释权属第99届中国化妆洗涤美容美发商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重 要 提 示
1. 请各参展单位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展馆规定。
2. 所有展具需提前预定,预定以款到为准,展会现场租赁需加收20%租赁费用。
3. 参展单位必须向商城展览报送特装设计及施工方案(特装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意见表见附件三),将特殊装修摊位的效果图及用电负荷和装修使用的材料的文字说明在3月20日前将原件邮寄或送达商城展览,鉴于审图须图表清晰,故不接受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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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届中国化妆洗涤美容美发商品交易会
4. 特殊展位搭建必须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阻燃或难燃材料,结构必须牢固可靠,避免发生展位垮塌的安全事故。
5. 报到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参展协议书、展位确认书、展位付款凭证。 6. 车辆通行证 50元/张 7. 施工许可证 50元/张
8. 施工证 10元/张(12张以上20元/张)
9. 施工管理费 木制结构20元/平方米 钢木结合10元/平方米、钢架5元/平方米 10. 电源380V 500元/15A 800元/30A 1200元/60A 11. 特装展位需向展馆交纳展位装修安全保证金2000元/家企业。
敬请各位参展代表认真阅读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参展手册,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附件及提交截止日期
附件一:《专业观众登记申请表》(截止日期:2007年3月20日) 附件二:《展馆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三:《特装设计及施工方案图纸审核意见表》
(所有光地企业此附件必须交回,截止日期:2007年3月31日)
附件四:《临时施工证申请表》(截止日期:2007年4月5日) 附件五:《展具租赁及电源申请表》(截止日期:2007年4月5日) 附件六:《翻译和服务人员登记表》(截止日期:2007年4月5日) 附件七:《会刊广告回执表》(截止日期:2007年3月10日) 附件八:《客商住宿申请表》(截止日期:2006年4月5日) 附件九:《现场加班申请表》(截止日期:当日15:00时前)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联系我们:
展览事务TEL:0579-5415111/001 021-33070047/0049
E-mail:cosmetics_expo@hotmail.com
客商服务TEL:0579-5415888 5415195 021-33070047/0049
E-mail:service@chinafairs.org 展位搭建商TEL:0579-5415979 5415567 展品运输商TEL:0579-5415959
一、展览日程:
(一) 报到和布展时间:
光地企业:2007年4月11日-12日 8:00-17:00 标摊企业:2007年4月12日-13日 8:00-17:00 (二) 开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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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4日-15日 8:30-17:00 专业观众参观 2007年4月16日 8:30-15:00 专业观众参观 2007年4月16日 15:00-21:00 撤展 展馆地址:义乌梅湖会展中心(义乌市宾王路301号)
注意事项:参展商超时布展及撤馆,需自行向展馆缴纳加班费。加班费以小时计算,特装展位20元/9平方米/小时。(超过晚上24:00加班费加倍)
二、进馆办法
1. 参展商凭组委会发给的展商证,在布展和正式展览期间进入展馆。
(参展商凭展位确认书在义乌梅湖会展中心现场参展商报到处领取) 2. 施工人员在展馆指定地点登记填表,换取施工证,并支付相关费用 3. 参展客商专业观众入场证(胸牌)的取得: ● 优先登记:
A. B.
您可直接向展会管理机构报名登记,即可取得专业观众入场证。
在2007年2月28日前填妥<<第99届中国化妆洗涤美容美发商品交易会商务请柬>>或报刊、杂志所刊登的<<专业观众登记表>>并传真、邮寄或电邮至展会管理机构,即可提前获寄专业观众证一张。
● 现场登记:
如您工作繁忙,可以凭《商务请柬》和名片在展期中直接到展馆现场专业观众登记处换证进场。
● 网上登记:您可登录www.ccagm.org.cn或www.cosmeticexpo.net下载登记表格,或直接
进行网上登记并提交,即可获寄专业观众证一张。
● 由参展单位邀请的专业观众,组委会将在会前寄发“专业观众证”。相关人士可直接持证入
场(详见附件一)。
4. 参观过程中,请您始终佩带胸卡。入场证在展期中有效。
三、参展须知
1. 进场须知
1) 各参展单位须于2007年3月10日前将参展企业有关资料报送组委会,作为编印会刊之用。请
各参展单位将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的电子邮箱。如有错误或逾期未报,责任自负。
2) 特装参展单位须于2007年3月30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特装设计及施工方案图纸审核意
见表》(详见附件四),组委会将特装施工的相关资料转报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审批,施工单位凭审批手续向展馆办理入场手续。
3) 组委会有权审查参展单位的展品、现场散发的宣传刊物、物品及技术讲座内容,发现有与展会
内容不符的,组委会办公室有权进行制止。任何参观者、参展单位及其代理,如被组委会办公室认定对展览会、其他参展单位或参观者造成骚扰或不便,组委会办公室有权禁止其进入会场。 2. 布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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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准展位的基本搭建由组委会负责,未经组委会许可严禁私自撤卸展台、展架、展位,违者按
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如因此引发事故,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责任。标准展位的更改须书面通知组委会并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2) 严禁私接电源,所有电源接驳需经会展中心现场工作人员认可并由展馆工作人员执行,参展单
位不得自行接驳电源或将自备电器、灯具等连接到展厅电源上。否则,会展中心有权拒绝供应电源,如由此引发事故需追究当事人责任;展区内的灯具与可燃物保持在50cm以上的安全距离,禁止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灯具。
3) 在展馆内任何位置包括地板、墙壁、柱或任何部分禁止使用胶漆、喷漆、螺丝、钉、大头钉及
涂料等。禁止在展板、展桌等展具上粘贴透明胶、黄色封箱带、海绵双面胶等,如有污损应按规定赔偿。禁止在展板上钻孔、订钉、上螺丝及尖锐物等,如因此而损坏展板,该参展单位将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4) 对于特装展位(光地展位)的各参展或施工单位的人员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到展馆现场服务中心
办理相关手续,交纳下列费用后,凭展馆发放的有效布展证件入场。 (1) 车辆通行证 50元/张 (2) 施工许可证 50元/张
(3) 施工证 10元/张(12张以上20元/张)
(4) 施工管理费 木制结构20元/平方米 钢木结合10元/平方米、钢架5元/平方米 (5)展位装修安全保证金: 2000元
(6) 在2007年3月30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申报所需的展期用电及展具租赁详见(附件6《展具租赁及电源申请表》),现场报电加收20%的加急费,并且不能保证完全提供。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义乌梅湖会展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消防条例,在施工中应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特装展位施工单位不能在展厅内现场制作展位,只能在展厅内用半成品拼装。
(2)请各参展单位严格控制在组委会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布展,如需要加班,请在当天15:00前向展馆现场服务中心申请,并办理手续,根据义乌梅湖会展中心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9),交纳相关费用。
(3)特装展位搭建必须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阻燃材料,结构必须牢固可靠,避免发生展位垮塌事故,所有未粘贴防火板的木制材料及木制地台必须在进场前粉刷防火涂料后方能进场施工。
(4)特装展位的高度,不应超过限定高度,以免影响安全。
特殊装修的分割墙不得低于2.5米,1号馆、3号馆搭建高度不得超过5米, 2号馆、5号馆搭建高度不得超过7米。
(5)室内展厅承重限于1吨/㎡以下,室外展场承重限于5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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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展厅内制作展位和铺设地台或进行其他施工项目时,不能在墙面和地面打孔、刷漆、粘胶、张贴、涂色,不得改变、拆卸、破坏展厅建筑和设施,施工作业时不得硬拖、硬拉、以免损坏展厅的墙面和地面,如在施工过程中对会展中心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坏和污损必须照价赔偿。
(7)装修公司在搭建特装展位时所用的施工材料只能堆放在自己搭建的展位范围之内,不能遮挡馆内的消防设备、电器设备、紧急出口和公共通道,各展厅黄线区域内及防火卷帘门下方不能搭建任何展架、展位和堆放任何物品。
(8)如需在展厅顶梁钢架上悬挂宣传品和特殊装饰品,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在经过同意并缴纳悬挂费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悬挂位置只限在自己的展位上空)。如发现有私自悬挂物品的情况,组委会办公室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合法处置。
(9)为保证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特装展位装修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
(10)施工单位必须按实际施工面积和施工人数如实申报施工手续,严禁面积出现与申报不符、一证多用等情况。施工单位不得为其它施工单位代办施工手续,如有违反将取消其进馆施工资格。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施工证件,服从会展中心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并配合工作。
(11)凡搭建二层展位的特装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阅读理解义乌梅湖会展中心《展位安全管理规定》,并按其规定提前1个月向组委会办公室专项申报,经消防、展览馆专门审查通过后施行。
(12)因会展中心已配有标准展具,为避免标准展具发生混淆,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不能自行携带标准展具进场,对确有需要的特装展位,其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场时将标准展具的数量、规格等进行登记备案后方能将标准展具携带进场。对私自携带标准展具进场的特装施工单位,义乌梅湖会展中心将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理。
3. 展览期间规则
1) 在展览开放时间内,展台内必须有人值班。参展单位或其代表应于展馆对公众开放前15分钟到
达其展台。未经许可不得在其展台外的展览区域里擅自悬挂条幅、海报等。
2) 现场放音量不能超过65分贝。若对其他人士造成滋扰,组委会办公室有权要求参展单位关闭或
将其调至适合的程度。对于不听劝阻的参展单位,组委会办公室有权停止对其展位供电。 3) 展场内禁止零售买卖活动,一经发现,组委会办公室有权清理其退场。 4) 参展单位未经组委会办公室批准,不得私自转让、转租全部或部分展位。
5) 参展企业的参展产品须有专家组认可的技术含量;产品须已经工商注册,无侵权行为;企业无
信用问题。
6) 参展单位从展馆带出展示物品需在组委会办公室各楼层服务点处开取《物品出门条》,并由组
委会办公室现场管理小组分管各专业展的成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7) 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在展会期间注意事项:
(1)展览会开展期间,特装展位施工单位须留施工负责人、电工、木工等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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