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二次系统等级保护基本要求(6)

2019-08-02 00:22

e) 应能够通过操作系统自身功能或第三方工具根据记录数据进行分析,并

生成审计报表;(落实)

f) 应保护审计进程,避免受到未预期的中断;

g) 应能够根据电力二次系统的统一安全策略,实现集中审计。

3.1.3.6 剩余信息保护(S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保证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用户的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

或再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无论这些信息是存放在硬盘上还是在内存中;

b) 应确保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

放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

3.1.3.7 入侵防范(G4)

a) 应能够检测到对重要服务器进行入侵的行为,能够记录入侵的源IP、攻

击的类型、攻击的目的、攻击的时间,并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提供报警;

b) 应能够对重要程序的完整性进行检测,并具有完整性恢复的能力;(落

实)

c) 操作系统应遵循最小安装的原则,仅安装必要的组件和应用程序,并通

过设置升级服务器等方式保持系统补丁及时得到更新,补丁安装前应进行安全性和兼容性测试。(增强)

3.1.3.8 恶意代码防范(G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对Windows操作系统安装防恶意代码软件,并及时更新防恶意代码软件

版本和恶意代码库;(增强) b) 应支持防恶意代码的统一管理;

c) 主机防恶意代码产品应具有与网络防恶意代码产品不同的恶意代码库。

3.1.3.9 资源控制(A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通过设定终端接入方式、网络地址范围等条件限制终端登录;

b) 应根据安全策略设置登录终端的操作超时锁定;

c) 应根据需要限制单个用户对系统资源的最大或最小使用限度; d) 应对重要服务器进行监视,包括监视服务器的CPU、硬盘、内存、网络等

资源的使用情况;

e) 应能够对系统的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 f) 应关闭或拆除主机的软盘驱动、光盘驱动、USB接口、串行口等,确需保

留的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平台实施严格管理。(新增)

3.1.4 应用安全 3.1.4.1 身份鉴别(S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供专用的登录控制模块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 b) 应用系统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应不易被冒用,口令复杂度应满足要求并定

期更换。应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和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保证应用系统中不存在重复用户身份标识;用户在第一次登录系统时修改分发的初始口令,口令长度不得小于8位,且为字母、数字或特殊字符的混合组合,用户名和口令禁止相同;应用软件不得明文存储口令数据;(增强)

c) 应对同一用户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实现用户身份鉴别,

其中一种是不可伪造的;

d) 应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

退出等措施;

e) 应启用身份鉴别、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复杂度

检查以及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并根据安全策略配置相关参数。

3.1.4.2 安全标记(S4)

应提供为主体和客体设置安全标记的功能并在安装后启用;

3.1.4.3 访问控制(S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供自主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文件、数据库表等

客体的访问;

b) 自主访问控制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信息安全直接相关的主体、客体及它

们之间的操作;

c) 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并禁止默认帐户的访问;

d) 应授予不同帐户为完成各自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并在它们之间形

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e) 应通过比较安全标记来确定是授予还是拒绝主体对客体的访问。

3.1.4.4 可信路径(S4)

本项要求包括:

a) 在应用系统对用户进行身份鉴别时,应能够建立一条安全的信息传输路

径;

b) 在用户通过应用系统对资源进行访问时,应用系统应保证在被访问的资

源与用户之间应能够建立一条安全的信息传输路径。

3.1.4.5 安全审计(G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供覆盖到每个用户的安全审计功能,对应用系统的用户登录、用户

退出、增加用户、修改用户权限等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增强) b) 应保证审计活动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保证无法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记

录;(落实)

c) 审计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发起者信息、类型、描

述和结果等;

d) 应提供对审计记录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分析及生成审计报表的功能; e) 应根据系统统一安全策略,提供集中审计接口。

3.1.4.6 剩余信息保护(S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保证用户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再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

完全清除,无论这些信息是存放在硬盘上还是在内存中;

b) 应保证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

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

3.1.4.7 通信完整性(S4)

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3.1.4.8 通信保密性(S4)

本项要求包括:

a) 在通信双方建立连接之前,应用系统应利用密码技术进行会话初始化验

证;

b) 应对通信过程中的整个报文或会话过程进行加密;

c) 应基于硬件化的设备对重要通信过程进行加解密运算和密钥管理。

3.1.4.9 抗抵赖(G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收者提供数据原发证据的功

能;

b) 应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收者提供数据接收证据的功

能。

3.1.4.10 软件容错(A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供数据有效性检验功能,保证通过人机接口输入或通过通信接口输

入的数据格式或长度符合系统设定要求;

b) 应提供自动保护功能,当故障发生时自动保护当前所有状态; c) 应提供自动恢复功能,当故障发生时立即自动启动新的进程,恢复原来

的工作状态。

3.1.4.11 资源控制(A4)

本项要求包括:

a) 当应用系统的通信双方中的一方在一段时间内未作响应,另一方应能够

自动结束会话;

b) 应能够对系统的最大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c) 应能够对单个帐户的多重并发会话进行限制;

d) 应能够对一个时间段内可能的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e) 应能够对一个访问帐户或一个请求进程占用的资源分配最大限额和最小

限额;

f) 应能够对系统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 g) 应提供服务优先级设定功能,并在安装后根据安全策略设定访问帐户或

请求进程的优先级,根据优先级分配系统资源。

3.1.5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3.1.5.1 数据完整性(S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能够检测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完

整性受到破坏,并在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 b) 应能够检测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在存储过程中完

整性受到破坏,并在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 c) 应对重要通信提供专用通信协议或安全通信协议服务,避免来自基于通

用通信协议的攻击破坏数据完整性。

3.1.5.2 数据保密性(S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采用加密或其他有效措施实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

据传输保密性;

b) 应采用加密或其他保护措施实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

据存储保密性;

c) 应对重要通信提供专用通信协议或安全通信协议服务,避免来自基于通

用通信协议的攻击破坏数据保密性。

3.1.5.3 备份和恢复(A4)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提供数据本地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天一次,备份介

质场外存放;

b) 应建立异地灾难备份中心,配备灾难恢复所需的通信线路、网络设备和

数据处理设备,提供业务应用的实时无缝切换;

c) 应提供异地实时备份功能,利用通信网络将数据实时备份至灾难备份中

心;

d) 应提供主要网络设备、通信线路和数据处理系统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

的高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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