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调研彝族习惯法在当地的司法适用(3)

2019-08-02 01:08

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以及经济、交通、地区等因素影响,大多人没有上过学甚至没有走出过大山。因此,相比起生活在农村的彝族家庭,城镇彝族家庭的受教育程度高得多,两者之间差距比其他一般地区之间的差距大得多。但是,城镇彝族家庭的受教育程度高只是相对农村彝族家庭而言,与其他地区相比,还相差甚远。通过向金阳县教育局了解,我们得到以下数据:

表7 城镇彝族家庭受教育程度

城镇彝族家庭受教育程度45.00@.005.000.00%.00 .00.00.00%5.00%0.00%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9.80%5.16.62%占比29.35@.07%

2.金阳县政府对城镇彝族家庭的普法宣传工作普及程度

在金阳县做实践调查时,我们发现金阳县城街上随处可见普法宣传标语、宣传海报,中心广场上修建了一个“规矩”的雕塑,广场上也新建了一个大银幕经常播放普法视频,广场舞台的两边刻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的大标语,也有宣传栏供人们阅读??可见,在对城镇彝族家庭的普法宣传工作上,政府是做得比较好的。金阳县只有4个镇,宣传工作开展也比较容易,以下是金阳县城镇政府普法宣传工作的普及程度数据:

表8 金阳县城镇普法宣传工作普及程度

11

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金阳县城镇普法工作普及程度6%经常普及一般很少普及58%没有普及

由上表数据可见,金阳县政府将城镇普法工作开展得较好,城镇彝族家庭都了解到了一定的现代法律知识。

3.金阳县城镇彝族家庭对彝族习惯法的使用情况

居住在城镇中的彝族家庭,对现代法律知识的了解要比农村家庭多得多,因此在平时的生活中,解决纠纷时会有部分人选择通过现代法律部门解决,但由于受彝族传统观念、周围生活环境以及彝族家支观念的影响,大多时候还是选择彝族习惯法来解决纠纷。以下为我们实践小组所调查的金阳县城镇彝族家庭对彝族习惯法的使用情况数据:

表 9金阳县城镇彝族家庭对彝族习惯法的使用情况

金阳县城镇彝族家庭对习惯法的使用情况77%极少偶尔经常总是39%

由上表可知,金阳县城镇彝族家庭对习惯法的使用情况实际与农村彝族家庭相差无几,

12

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这是由于彝族本身民族传统观念影响深远,即使对现代法律知识了解较多也影响不大。

(三)小结

在向金阳县人民法院调查后了解到,金阳县法院每年解决的民事案件仅有80-90件,起诉到法院的仅占10%,而90%的案件均在民间按传统习惯法解决了。可见,在凉山广大彝族地区,每年大约有90%的案件在民间已按彝族习惯法解决了。这在客观上,为公、检、法等部门减轻了工作压力,同时,由于其解决纠纷具有及时性的特点,使得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可以肯定的说,彝族习惯法是推进凉山法治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规范体系,它在维持社会秩序,构建彝族和谐社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总结

经过社会调查调研发现金阳县彝族习惯法对司法在当地的推行以及对公民行为的约束有着较大的作用与影响。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国家制定法的推广和普及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然而,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样性以及制定法本身存在的缺陷,制定法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纠纷,被许多学者和司法工作者视为异类的习惯法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特别是在彝族地区,彝族习惯法是依然是人们处理解决矛盾纠纷的“良方”,对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不可多得的作用。然而,彝族习惯法通常是在非讼纠纷解决中起作用,对于彝族习惯法在司法过程中适用这一问题,许多学者提出了质疑,有的法官认为将彝族习惯法纳入司法过程与现行法律制度格格不入:有的法官由于缺乏足够的适用依据和程序而发出“用之不敢,弃之可惜”的感慨。事实上,彝族习惯法作为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的手段,其作用不应只局限于非讼纠纷解决之中,司法的本质是为了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彝族习惯法的司法适用意味着彝族习惯法可以通过司法过程体现其价值,以弥补制定法的缺陷,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有利于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有利于和谐司法的的推进,维护法律权威,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当地较低的教育水平是形成金阳县的彝族习惯法的存在和其目前仍是纠纷解决的主要手段的局面的根本原因。教育水平的低下造成了农村彝族家庭文盲率偏高,村民的受教育程度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无法接触到法律的事实,政府的普法工作开展难度大,只能依靠传统习惯法来解决日常纠纷。因此一方面,彝族习惯法必然有一些消极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违背的地方,不能简单地用制定法来取代,我们认为应该从教育入手。提高金阳县当地居民特别是偏远农村的整体的文化知识水平,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改变彝族群众的部分根生地固的用习惯法解决纠纷的思想,建立并且完善彝区“德古”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彝族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的融合。另一方面,国家制定法必须给彝族习惯法予以包容的心态,对彝族习惯法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对一些有效的彝族习惯法国家应该吸收、认同、并逐渐融入到有关的法律法规中。

此次社会实践促进了小组队员的全面发展,在实践中,我们的知识面、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高了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13

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参考文献

[1]四川省凉山彝族社会调查资料选辑.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2]海乃拉莫 曲木约质.凉山彝族习惯法案例集成[M].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3]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研组.发挥法职能优势,整合民间调解资源——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理论与实践[R].

[4]刘广安 . 对凉山彝族习惯法的初步研究 [ J ]

14


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调研彝族习惯法在当地的司法适用(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高分子近代测试 聚合物测试考试 热分析部分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