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一次,固定部位作业,用火证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三天。用火证上要写清楚应采取安全措施。
(13)用火证审批人审批时,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批准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能落实安全措施后再行审批。
(14)对因违章焊割造成的火灾,要严肃处理,不仅处罚违章肇事者,而且要处罚不负责任的有关领导。
(15)禁止在下列场所和设备上从事电气焊作业
(15).1: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部位和其它严禁烟火的场所。
(15).2:密封容器未开盖的,盛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液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处理的。
(15).3:场地周围易燃物、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又无人看火监督的。
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5.1项目经理防火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4.把消防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2项目现场经理防火责任制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各项责任制。
(2)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各项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对检查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4)组织施实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定期学习、演练。
(6)协助事故的调查,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5.3工程技术负责人防火安全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防火安全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规程、规范、标准。
(3)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5)制定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组织上岗人员的技术培训,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火灾事故。
(7)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8)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 5.4责任工程师防火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对所管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技术措施及规程,做好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书面交底,经常性检查,纠正违章。
(3)落施防火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指挥。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人学习消防法规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负责对管辖工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5)对现场动火作业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在对所管辖施工项目的新型材料的使用前,对工人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新型材料性能、工艺、使用时注意事项等。
(7)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5.5消防保卫干部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律、法规及相应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人员需进行暂注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5.6仓库保管员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现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健全本部防火安全措施,做好材料运输及存放保管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2)对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存放。严格领、用、退手续。
(3)对仓库及存放现场物资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确保仓库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无损,灵敏有效。
(5)仓库保管人员对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在消防、保卫防范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的单位或
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法乱纪人员,忽视消防、保卫防范工作,发生火警、火灾以及治安和刑事案件或重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项目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