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对营业部未来市场的定位。有一种论点认为,十余年间的技术创新使得证券营业部借助于电话委托、手机炒股、家庭大户远程交易、股情机、可下单的PDA 、网上交易技术、单向或双向银证通、可视电话委托系统等手段极大地拓展了服务的空间。也通过卫星数据传输、银证转帐、交易自助等手段缩短了服务时间,加快了服务速度,减少了人工环节和交易差错,增强了资金和交易的安全性。在证券公司通过大集中整合以上系统之后,从技术层面上营业部已无存在必要。在业务拓展上,将来可以通过银证通业务利用银行网点和经纪人作为销售和服务终端。建立营业部,耗费大量资金添臵设备、支付房租实属大而无当。
对此观点笔者不能苟同。且不说中国证监会一对银证通等业务进行限制,首先中国的投资者习惯于有形场所的投资模式,虽然网上交易已经蓬勃兴起并占据证券交易的半壁江山,但是大街上不见任何营业部的招牌还是让他们很不踏实。网上不去怎么办,下不了单怎么办,资金和股票如何查询,总想就近找个人问问清楚。其次,与银行的沟通与协调、出现线路不通或数据错误的及时处理,以及对经纪人的管理、培训与考核,都强调一个“就近原则”,而营业部能够完全胜任这些工作。因此,把营业部作为营销和服务网络的节点,发挥反馈信息、及时修正、分级管理、快速反应等职能就显得十分必要。
四、对证券营业部监管理念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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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定位的转变,要求着监管机构,特别是以营业部为主要监管对象的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监管理念的更新。
1、监管重点应由内控及财务逐步转向产品和服务。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目前对营业部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重点在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和有效执行,是否从事自营、委托理财等违规业务,是否挪用或变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主要通过财务帐薄、报表报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等进行了解。在证券公司已经采取营业部公章上交、网上财务实时监控等措施之后,这些可能存在问题及风险或者已经得到有效防范,或者将风险集中于证券公司总部。因此,对营业部的监管应当与营业部的重新定位相适应,逐步转向对营业部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等重点监管。
2、监管对象由有形场所逐步转向无形的技术和流动的人员。现行的监管体系规定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为地区管理总部(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三级,对不同级别的分支机构分别制定了营运资金、高级管理人员、营业场所规模、机器设备数量等一系列指标,形成以有形场所为监管对象的监管体系。随着未来网上交易及后台支持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证券经纪人制度法律障碍的消除,以营业部等有形场所为监管对象的体系必须加以调整。
3、由行政监管逐步转向行业自律,由重监管转向重服务。由上所述,随着营业部业务范围的改变、市场定位的调整、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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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工作的分离、管理职能的弱化和服务职能的增强,营业部的风险正在得到有效化解和防范。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在不断缩小,许多工作可以委托证券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完成。特别是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开始实施,监管部门在做好依法行政、守法监管的同时,还要在搞好服务上多下功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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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 张震星 《证券时报》2004年7月29日 6、《营业部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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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辰星 《上海证券报》2002年10月30日 8、尚福林同志在2006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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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
9、河南证监局有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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