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12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

2019-08-02 01:29

2012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2年广西城镇化工作的重点是:加快新型城镇化跨越发展,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着力推进城市新区建设,突出发展超大、特大城市,加快其他中心城市发展,积极推进南北钦防同城化步伐;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深化扩权强县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人口有序有效向城镇转移,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深入实施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大力推进广西第二届园林园艺博览会、百家博物馆建设和全民创业工作,促进我区城镇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2012年广西城镇化跨越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全区城镇化率比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左右,新增城镇人口约100万人; 进一步完善对城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试行城镇化考评制度; 组织实施“城镇化政策落实年”活动,突出加强扩权强县、扩权强镇工作;加快城市新区建设,完善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村屯延伸,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投资达到1050亿元;加强和适时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继续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围绕户籍制度改革抓好制度设计和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和城

乡风貌改造;组织实施第二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开展城镇“提质增绿”活动。

一、努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力争全年提高城镇化率2个百分点左右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我区的城镇化水平要在2011年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与2010年相比,各设区市2012年城镇人口发展目标分别力争达到:

——南宁市城市建成区人口260.2万,增加19.2万人; ——柳州市城市建成区人口175.1万,增加15.1万人; ——桂林市城市建成区人口102.7万,增加8.1万人; ——梧州市城市建成区人口53.4万,增加5.9万人; ——北海市城市建成区人口58.4万,增加3.4万人; ——防城港市城市建成区人口30万,增加5万人; ——钦州市城市建成区人口50.2万,增加4.9万人; ——玉林市城市建成区人口60.2万,增加4.9万人; ——贵港市城市建成区人口53.1万,增加5.6万人; ——百色市城市建成区人口20.3万,增加1.3万人; ——贺州市城市建成区人口30.5万,增加2.2万人; ——河池市城市建成区人口26.6万,增加2万人; ——来宾市城市建成区人口31.7万,增加2.7万人; ——崇左市城市建成区人口16.8万,增加1.6万人。 2012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城镇人口分别增

加2000人左右;各建制镇城镇人口分别增加300人左右。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城镇化考评制度 各级城镇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对城镇化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加强对全区城镇化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及时解决在城镇化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尚未成立领导小组的市、县(区)要抓紧成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城镇化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建立健全城镇化工作的体制机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协调机制完善、各方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在完善《广西城镇化考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在全区试行城镇化考评制度。按照《广西城镇化考评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指标,以及自治区城镇化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对全区各市、县的城镇化工作开展综合考评,并将该项考评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城镇化跨越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人口的有序转移 系统学习重庆市的经验和做法,围绕加快城镇化跨越发展,抓好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设计和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引导在城镇有稳定就

业和居住的农村人口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通过建立和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医疗保险、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吸引农村居民到城镇落户。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降低农村居民就近就地转移为城镇居民的门槛,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

四、加大行政区划调整力度,支撑城镇化跨越发展 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要求我们加大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力度,走扩大城市规模、集聚二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和适时调整行政区划相结合的路子。要对具备条件的乡实施撤乡改镇;将部分具备条件的村改设为居委会;在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市、县级市、经济强县推进区划调整;通过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村屯延伸,进一步拓展城镇人口统计空间。通过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完善我区的城镇体系,大幅改善城市延伸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城镇化跨越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切实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五、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以北部湾经济区、柳州、桂林、玉林和右江河谷沿线为重点,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建设试点,突出抓好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统筹推进和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改革等各项社会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和社保公共服务体系;以南宁市武鸣县,

百色市田阳、田东县,桂林市阳朔县为试点,重点开展规划编制与实施,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

六、继续抓好城镇化其他专项工作

(一)强化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城镇化政策落实年”活动。力争用1年左右的时间,将自治区已出台的各项城镇化政策落到实处,重点抓好扩权强县(强镇)、城市新区与产业园区互动发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民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制度改革等城镇化支撑性政策,以及财政、土地、规划、建设、金融、管理体制等城镇化支撑政策的落实。要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及配套文件中所制定的政策措施逐项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部门指导是否到位,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是否到位,县(区、市)、乡镇管理体制是否规范等等,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或不重视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采用问责程序,切实把城镇化政策落到实处。

(二)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强城市新区建设。 1、突出发展南宁、柳州超大城市和桂林特大城市。坚持大城市发展战略,突出发展南宁、柳州超大城市和桂林特大城市,重点推进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建设,加快推进区域内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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