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五十六条 财务报表包括对内和对外报表,对外报表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报送。报送前经专门审核人员复核。对内报表包括下列内容: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资金月报表; 4、期间费用明细表; 5、业务台账; 6、税费缴纳明细表; 7、经营业绩完成表; 8、简明扼要文字财务分析; 9、其他临时性报表。 第十二章 财务审批控制 第五十七条 公司对资金的支出必须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各部门每月初编制用款计划,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在计划内用款只需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核,计划外用款还需报董事长审核。 第五十八条 费用报帐 参照《公司费用管理制度》及相关解释。费用采取事前申请制度,5000元以内由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报董事长审批。在计划内报账由财务部复核单据的合法性由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长备案。 第五十九条 公司专控费用(如小汽车、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由董事长审批,单件在5000元以内的办公用品(含电脑、空调、复印机等)报总经理审批。零星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报综合行政部统一采购、发放。 第六十条 各种审批明确规定要求以文件形式批准的,报销时必须将批准的文件附在发票后。 第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六十二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
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十三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定后,经总经理签发下文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只保留纸质文本,一式两份,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分别保管。不得复印、外借。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