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加强对标管理。“对标管理”是国际通行的战略管理方法,通过对比标杆找出差距,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近年来,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我们要不断创新方式,推行“对标管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创优争先为抓手,积极树立行业标杆,引领并激励企业“比、学、赶、超”;要做好与兄弟市地的“对标”工作,找出自身的差距,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工作水平。我们的企业也要紧盯行业标杆,找出与标杆企业的差距,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管理水平;要树立企业内部标杆,通过自身比较,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要加大质量安全费用的保障力度。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必须要有相应的经费来保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经费保障,确保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要研究制定质量安全专项经费的落实政策,督促企业加大质量安全经费投入,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质量安全费用,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关于当前人工单价与市场仍不能及时有机联动的情况,我厅将积极会同省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有关费用定额的调整,力求定额取费水平结构的合理,并使之最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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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上符合市场的实际。
四是要发挥协会作用。行业协会要加强对行业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提高协会的服务保障能力,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引导企业有序竞争。要充分发挥协会在工程创优管理中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改进施工工艺,提升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要加大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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