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严禁直接用手触摸各类低温液体及装有代温液体的容器。冷冻瓶汽化时,应先用凉水浇淋,防止超压。 6.2.6充装冷冻瓶前、后,应严格称量不得超装。充装后应立即复热汽化充瓶,不得存留低温液体。 6.2.7更换氪、氙系统的设备零件,必须进行严格脱脂处理。
6.2.8在氖、氦生产中,粗氖、氦中的含氢量不宜超过5%。加氧量应按比例进行,过量氧应控制在0.5~1.0%的范围内。 6.2.9在除甲烷系统中,接触炉的温度必须体质在450~550℃甲烷后的甲烷含量,不应高于2ppm。 6.2.10压缩机及氖、氦腊压机,应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易损阀片和活塞片。 6.2.11必须用专门的纯度分析仪分析各种稀有气体。
6.2.12色谱仪所有氚元件的使用、储存与运输,应符合GBJ4792-84《建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和《治金工业使用放射性核素安全防护规程》的有关规定。
6.3氢气(氧气厂内部的水电解制氢)生产及设备
6.3.1氧气厂氢气站的总图布置、生产类别、防火间距,必须符合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6.3.2氢气站应设有高2m以上的围墙,并要有严格的门卫制度。围墙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5m。
6.3.3氢气站内严禁烟火,不得放置易燃易爆或油类物品。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警戒标志,不得穿带钉鞋和化纤或其它易产生静电火花的衣、帽等进行生产、使用氢气的现场。
6.3.4氢气站厂房的避雷针与自然排风管口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5m,与机械排风管口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0m,与放散管的距离应不小于5.0m
避雷针应高出保护范围的管口1.0m。氢气管道进出建筑物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程3.4.2条。 6.3.5氢气站内所有电器,必须有良好的绝缘保护。
电解槽内极片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KΩ;每周至少应测量一次电解槽的极间电压应符合有关规定。站内不得挂设监时电气线路。 6.3.6制氢设备、管道、容器上的安全水封及阻火器等安全装置,应完好、灵敏、可靠,并应定期检查。氢气洗涤器出口、湿式氢气贮罐进口和出口等均应设置水封。
6.3.7电解槽及碱液等系统的设备必须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
6.3.8密切注意电解槽水位。严禁用导体材料制作的工具直接接触电解槽或其它电气设备。电解槽周围地面应铺绝缘胶板。 6.3.9应保持氢氧分离器及洗涤器的压力平衡,量大压差不得超过规定值。
6.3.10氢压机入口管道内严禁出现负压。氢压机的升压应缓慢进行,一般不得带负荷停车。
6.3.11氢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必要时可埋地敷设,但不得采用地沟敷设。氢气管道不得空过无关房间。其最低点应设排水装置,最高点应设放散管,并在管口处设阻火器。 氢气流速应小于8m/s。
新安装的管道须进行吹刷处理后,方投入使用。
6.3.12氢气管道及贮罐的接地须良好。水槽应设蒸气管,并采取保温措施。
贮罐种罩位置应有标尺显示高、低位置和超高、超低的报警装置,防止压力超高或抽真空。
6.3.13氢气瓶应涂成深绿色,并用红漆标明“氢气”字样。严禁氢气瓶与其它气瓶混用、混放、混装,避免暴晒和剧烈碰撞。新气瓶必须用氮气置换空气,然后再用氢气置换氮气,并做好干燥处理方准使用。
6.3.14定期分析电解液比重。每小时应分析一氢气、氧气,其纯度应不低于99.5%。当氢气纯度小于98%,应采取措施。 6.3.15氢气所用的仪表及阀门等零部件的密封必须良好。 6.3.16室内可燃气体易泄漏处应设置浓度报警装置。 7氧气管道 7.1管道布置及安装
7.1.1氧气管道须架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上。用管道输送,须干氧输送。原湿氧输送者,应改为干氧输送。 7.1.2设计氧气主管线时,应配有阻火或灭火设施。
7.1.3氧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室外架空氧气管道在进入建筑物前应有接地。接地要求应符合本规程3.4.2条。 7.1.4氧气管道与乙炔或氢气管道共架敷设时,应在乙炔或氢气管道的下方或支架两侧。与其它管道共架敷设时,应布置在其它管道的上方或外侧。
除氧气管道专用电线外,其它电气线路不得与氧气管道共架敷设。
*交叉处局部加设防护措施
注:1、氧气管道与同一使用目的的燃气管道并行敷设时,其最小净距为0.25m。
2、氧气管道接头与共架敷设的可燃气、液休管道接头,其间距沿管道轴向净距不小于6m。该段氧气管道的管件前后6m内焊缝,应进行100%的无损探伤检测,探伤检测标准按原管道级别执行。
3、车间内电气设施与氧气管道引出口,不符合表6所列距离时,允许二者安装在非燃烧体同一柱子或同一梁相对的一面。氧气支管末端引出口安装在空腹柱了或梁上时,应在该末端区域装设非燃烧体的内隔物,使其和相对的电气设施局总隔开。
7.1.5厂房内氧气管道应回空敷设,可与非燃气、液体管道共同甫设在用非燃烧体作盖板的不通行地沟内。也可与同一使用目的的可燃气体管道同沟敷,但沟内须填满砂子,并不得与其它地沟相通。 严禁氧气管与燃油管道共沟敷设。氧气管沟也不得与电缆沟相通。 7.1.6严禁油脂及易燃物漏入氧气管道的地沟内。
7.1.7氧气管道不应穿过住宅、办公室、浴室、更衣室等不使用氧气的建筑物。
7.1.8氧气管道不应穿过高温及火焰区。必须通过时应有保证管壁温度不超过600C的隔热措施。 7.1.9明火及油污不得靠近氧气支管使用点的阀门,阀门应设在不产生火花的保护外罩内。 7.1.10架空氧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的并行、交叉净距按表6执行。
7.1.11架空氧气管道允许沿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外墙敷设,其高度应不低于2.2m。 架空氧气管道与其它建筑物、交通线、架空导线的并行、交叉净距,应按表7规定执行。 7.2氧气流速
表7架空氧气管道与建筑物、交通线、架空导线最净距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名称 三、四级耐火等级厂房建筑物 有爆炸危险厂房 电气化铁路(距轨外侧) 非电气化铁路(距轨外侧) 公路(距边缘) 人行道 民宅、熔化金属点、明火点 架空动力电缆 1KV >1~10KV 35~110KV ?
并行净距 3.0 4.0 3.0 3.0 1.0 ? 10.0 1.5 2.0 4.0 交叉净距 ? ? 6.55 5.5 4.5 2.2 ? 1.5~2.5 3.0 4.0 注:在敞开地区,表中第8项最小水平净距还不应小于最高电杆高度的1.5倍。 表8新建碳素钢管氧气管道氧气最高允许流速
氧气的工作压力 Mpa(kfg/cm2) 最高允许流速m./s ?
表9现有碳素钢管管道内氧气最高允许流速 氧气的工作压力 Mpa (kgf/cm2) 最高允许流速 ?
表10氧气管道材质选取用限定 管材 先用限定 (GB3091-82) 使用场所 氧气工作压力 ≤0.59Mpa 一般场所 分配主管上阀门频繁(6kgf/cm2) 操作区 >0.59Mpa 一般场所 阀1.5m区域内;压力(6kgf/cm2)~ 调节阀(或分配阀)组前后1.5m区域内;压≤1.57Mpa 力容器接管部位;氧压车间 (16kgf/cm2) >1.57MPa 一般场所 (SY5001-80) 钢板卷焊管 可采用 不应采用 不应采用 不应采用 可采 不宜采用 可采用 不应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GB2270-80) 黄铜管 (YB448-71) 焊接钢管 无缝钢管 不锈钢管 紫铜管 m/s ≤0.1 (≤1) 20 >0.1~≤0.59 >0.59~≤1.57 >1.57~≤2.94 (>1~≤6) 13 (>6~≤16) 10 (≥16~≤30) 8 ≤0.1 (≤1) 根据管道压降确定 >0.1~≤2.94 (>~≤30) 15 >9.8 (>100) 6 (GB3092-82) (YB231-70) (1Cr18Ni9Ti) (YB447-70) 不应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16kgf/cm2)~ 阀1.5m区域内;压力调节阀(或分配阀)组≤2.94MPa 前后1.5m区域内;压力容器接管部位;氧压(30KGF/CM2) 车间(室内管道) ≥9.8Mpa (100kgf/cm2) ?
一般场所 充装台 严禁采用 不应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严禁采用 严禁采用 严禁采用 严禁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可采用 注:1、工作压力1.57MPa(16kgf/cm2)的切焊用支管的阀后管村可以采用碳素钢管。 2、中、高压氧气放散管阀门后的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
7.2.1新建碳素钢管氧气管道中氧气最大流速,不得超过表8的规定。
7.2.2现有碳素钢管,氧气管道中氧气最大流速不符合本规程7.2.1表8要求时,除不得超过设计流速外,同时不得超过表9的限制。采用不锈钢管或铜基合金管时,氧气最大流速则不受表9限制。 7.3管材的选用应符合表10的规定。 7.4管件的选用
7.4.1氧气管道的弯头必须采用模压法或煨弯法成型。煨制弯头曲率径应大于4倍管径,弯头内侧不得有皱折、毛刺、焊瘤,弯头内壁不得有锐边,外侧管壁减薄量应小于0.5mm。宜采用模压成型三通及异径管。
7.4.2必须采用符合法兰强度等级的垫片。氧气工作压力不大于:0.59Mpa(6kgf/cm2)时,法兰密封可采用橡胶石棉垫片。氧气工作压力大于0.59MPa时,法兰密封应采用退火紫铜或铝垫片、石棉绳缠绕不锈钢垫片等。 7.5阀门的选用
7.5.1工作压力大于0.1Mpa(1kgf/cm2)的氧气阀门须用截止阀,严禁用闸板阀,不宜选用电动阀。现用的闸板阀必须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5.2经常操作的氧气管道中入口径阀门,应采用自控或遥控调节阀门。
7.5.3氧气阀门的填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可选用石墨处理过的石棉织物作阀门填料。 7.5.4氧气阀门材质应按表11选用。
7.6管道施工及验收焊接碳素钢氧管道时,应使用氩弧焊打底。管道的安装、焊接和施工、验收,应符合GBJ235-82《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J236-8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低、中压氧气管道属Ⅱ类,高压管道属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