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七条 项目法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详细的一般设计变更管理规定,明确业主、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责任以及变更办理流程、时间要求等,并作为与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渝交委路〔2006〕183号)同时废止。
附表:1.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申请书
2.重庆市公路工程紧急抢险设计变更报告书
3.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受理通知单 4.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备忘录 5.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决定通知书 6.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新增单价核备表 7.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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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原设计单位 变更设计单位 提出变更建议 单位 设计变更类别 变更主要内容 预估造价变化 变更主要理由 □重大设计变更 □ 较大设计变更 1.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 2.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意见; 3.另行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序号)<由受理单位填写,与受理通知书编号一致,作为登记用> 附 件 申 请 单 位 申 请 日 期 受理日期及编号 注:本表适用于公路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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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重庆市公路工程紧急抢险设计变更报告书
项 目 名 称 设计变更类别 变更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名称 □重大设计变更 □ 较大设计变更 存在的主要紧 急情况简述 初步采取的紧急措施简述 报 告 单 位 报告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 分 报 告 时 间 注:本表适用于公路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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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XXXX-XX-XX-XX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变更内容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资料齐全,予以受理 □ 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 需补正的资料: 在 个工作日内(其中1. 专家评审时间 日)作2. 出是否同意开展设计变更3. 的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 4.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受理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适用于公路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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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备忘录
项目名称 变更内容 变更类别 受理编号 审查时间 □重大设计变更 □ 较大设计变更 (年) -(月)-(日)-(序号) 审查地点 审查纪要 交通主管部门 质量监督部门 参加部门 审查人员 造价管理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单位) 邀请专家 (单位) (单位) (单位)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签名) 注:本表适用于公路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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