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塑假山石
1.塑假山石未考虑模型制作费。2.钢网钢骨架塑假山、布置景石、峰石未包括土方、基础费用。
3.砖骨架塑假山已包括土方、基础垫层、砖骨架的费用。 4.堆砌假山、塑假山工程定额项目均未包括脚手架费用。 (三)驳岸
自然式驳岸是指堆砌在湖边、溪边、人工水景池等岸边,形成一种仿自
然形态的水溪岸景观效果砌筑形式。
二、塑树皮、竹及其他 1.定额项目内的钢筋、铁件含量已综合考虑制安的费用及施工损耗,如与
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
2.柱面塑松皮、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塑木纹、塑树头等子目,仅考虑
面层或表层的装饰和抹灰底层,基层材料均未考虑在内。 3.塑松棍、柱面塑松皮是按一般造型考虑的,如为艺术造型如树枝、老松
皮、寄生等,另行计算。
4.塑树蔸桌凳以一桌四凳为一套,小套桌面φ600,中套桌面φ800,大套φ
1000。
三、艺术构件装饰及小品
1.水磨石景窗如有装饰线或设计要求弧形或圆形,人工乘以系数1.3,其他
不变。
2.预制构件除原色木纹板外按白水泥考虑,如需要增加颜色,颜料用量
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的8%计算。
3.水磨石飞来椅凳脚按素面考虑,如需装饰,另行计算。 4.水磨石方(圆)形石桌、凳安装均按成品桌凳安装考虑。石桌石凳、水
磨石桌凳均以一桌四凳为一套,长条形石凳一套包括桌面、凳角。 5.园林小摆设是指相对独立的,带有装饰性质的另行砌筑物,例:各种仿
匾额、花瓶、花盆、石鼓座凳及小型花坛等。 四、水池及花架
1.水池定额是按一般方形、圆形、多边形水池编制的,遇有异形水池时,
应另行计算。 2
2.混凝土水池,池内底面积在20m 以内的,池底和池壁定额的人工费乘以
系数1.25。
3.花架定额中,现场预制混凝土的制作、安装等项目,适用于梁、
檩断面
2
在220cm 以内,高度在6米以下的轻型花架。 4.水池、花架及小品中涉及到钢筋和模板项目,分别执行本定额的混凝土
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五、金属栏杆、围网及零星构件
1.栏杆等金属加工定额子目,按施工现场内施工考虑。 2.定额中栏杆等金属场内加工定额子目,若发生场外运输费用,套用现行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定额子目。
3.金属栏杆的制作使用钢方筒时,其定额含量不变,钢方筒与定额中钢材
的差额作价差处理。当栏杆使用铸铁花饰、铁尖时,另行计算。 六、树皮、草亭屋面
树皮、麦草、山草及丝(思)毛草的亭屋面定额内,已包括檩子、橼子,
不另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堆塑假山及其他山石
1.堆砌假山、布置景石、峰石预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估算质量吨计算,结
算按假山石进料实砌数以吨结算。
堆砌假山、布置景石、峰石工程质量估算公式:
W L?B?H?R 单
W --山石单体质量t; 单
L--长度方向的平均值m;
B--宽度方向的平均值m; H--高度方向的平均值m; 3 3
R--石料比重:黄杂石2.6t/m 、湖石2.2t/m 。 2. 石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3.塑假山按外形表面的展开面积计算;塑假山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
示以质量吨计算。
4.塑散景石按不规则水平投影的外切矩形面积乘以平均高度以立方米计
算。
5.原木桩驳岸按立方米计算。 6.铺卵石驳岸按平方米计算。 二、塑树皮、竹及其他
1.塑松棍、柱面塑松皮、塑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2.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墙柱面塑木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
算。
3.塑树头按设计图示数量按个计算。 4.塑粗皮树蔸桌凳按套计算。 5.塑树皮垃圾桶按个计算。 三、艺术构件及小品
1.琉璃花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水磨石景窗、凳、花檐、博古架、飞来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3.水磨石企条按企条宽面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水磨木纹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石桌石凳按套计算。
四、水池及花架 1.水池池底、池壁、花架、梁、檩、柱、花池、花盆、花坛、门窗框以及
其他小品制作或砌筑,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木制花架、廊架、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钢制花架、柱、梁按设计重量以吨计算。 五、金属栏杆、围网及零星构件
1.金属栏杆制作按设计重量以吨计算,安装按长度以米计算。 2.大型动物栏杆、零星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重量以吨计算。
3.钢网围墙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金属防盗网制作按设计重量以吨计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