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期的水泥,严禁使用受潮变质的水泥。
3.2.2水泥凡无产品出厂证明或无标记的,以及储存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有变质迹象的,严禁使用。
3.3混凝土配合比表、水泥砂浆配合比表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表
名称 #325水泥 砂子 0.5~4.0卵石 水 #425水泥 砂子 0.5~4.0卵石 水 #325水泥 砂子 0.5~4.0卵石 水 #425水泥 砂子 0.5~4.0卵石 水
水泥砂浆配合比表 名称 #325水泥 砂子 水 单位 Kg Kg kg 水泥砂浆配合比表(m3) 素浆 1502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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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kg Kg Kg Kg Kg Kg Kg Kg Kg Kg Kg Kg Kg Kg Kg kg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m3) #100 238 736 1345 170 249 775 1285 180 #150 289 658 1372 170 244 726 1349 170 304 693 1313 180 254 765 1290 180 #200 340 601 1379 170 283 667 1370 170 359 632 1318 180 296 702 1311 180 #250 401 548 1370 170 329 612 1378 170 425 576 1308 180 347 643 1319 180 #300 368 575 1376 170 389 604 1316 180 #50 187 300 #75 #100 1:2 1:2.5 1:3 248 300 307 300 551 300 478 1463 300 404 1533 300 1533 1533 1533 1393
不同标号水泥用量换算表 水泥标号 #325 #425 #525 3.4 钢材、管材与铁件
3.4.1所有钢材、管材与铁件必需经过热镀锌处理。
3.4.2钢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不得有锈片剥落或严重锈蚀。
3.4.3管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管的内径偏差应不大于1毫米,管孔内壁应光滑、无节疤、无裂缝。
3.4.4各种管材的管身及管口不得变形,接续配件齐全有效,承插管的承中内径应与插口外径吻合。
3.4.5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及防锈处理等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铁件的防锈处理和镀层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无气泡等缺陷。
3.4.6通信管道工程采用硬聚氯乙烯管、玻璃钢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形变。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负偏差应不大于1毫米。
3.4.7手孔盖的规格型号应按建设方及设计要求进行选型。 3.4.8手孔内没有特殊要求或设计明确规定外,一般不设臵的拉力(拉缆)环,只安装光缆托架。
3.5 建筑材料
3.5.1通信管道工程用于砌筑的普通粘土砖(以下简称砖)或混凝土砌块品种、标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其外形应完整,耐水性能好。通信管道工程采用砖的标号、强度应符合下表(普通粘土砖标号及强度表)的规定,通信管道工程中严禁使用耐水性能差、遇水后强度降低的炉渣砖或矽酸盐砖等。
普通粘土砖标号及强度表
砖标号 75 100
3.5.2使用推荐标准图纸中的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砌块)规格、强度等要求,应符合推荐标准图纸的各项要求。
3.5.3通信管道工程用的石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3.5.3.1 应采用天然砾石或人工碎石,不得使用风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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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1 1.16 1.31 #425 0.86 1 1.13 #525 0.76 0.89 1 抗压强度Mpa(kgf/c㎡) 平均值 7.35(75) 9.81(100) 最小值 4.90(50) 7.36(75) 抗折强度N/c㎡(kgf/c㎡) 平均值 176.52(18) 215.75(22) 最小值 88.26(9) 107.87(11)
3.5.3.2 石料的粒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5.3.3 石料中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2%; 3.5.3.4 针状、片状颗粒含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20%; 3.5.3.5 硫化物和硫酸盐类含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1%; 3.5.3.6 石料中不得有树叶、草根、木屑等杂物。 3.5.4通信管道工程用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3.5.4.1 通信管道工程应采用天然砂;
3.5.4.2 通信管道工程宜使用中砂;中砂M×3.0-2.3,平均粒径不小
于0.35毫米;
3.5.4.3砂中的云母和轻物质,按重量计不得超过时3%; 3.5.4.4砂中的泥土,按重量计不得超过去5%;
3.5.4.5砂中的硫化物和硫酸盐,按重量计不得超过去时1%; 3.5.4.6砂中不得含有树叶、草根、木屑等杂物。
3.5.5 通信管道工程用水,应使用可供饮用的水,不得使用工业废污水及含有硫化物的泉水;施工时如发现水质可疑,应取样送有关部门进行化验,鉴定再确定可否使用。
4、工程测量
4.1 通信管道工程的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及城市规划部门已批准的位臵,座标和高程进行。
4.2 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现场交底控制桩点,进行通信管道及手孔位臵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应钉设桩点。复测钉设的桩(板)应符合下列的规定:
4.2.1 自手孔中心3-5米处开始,乡镇沿管线每隔20-25米宜设一桩(板); 4.2.2 桩点设臵应牢固,顶部宜与地面平齐。桩点附近有永久建(构)筑物时,可做定位拴点,并做好标志和记录;平面复测允许偏差符合下列规定:
A、管道中心线不得大于±10毫米;
B、直通型手孔的中心位臵不得大于100毫米; C、管道转角处的手孔中心位臵不得大于20毫米。
4.3施工现场必须设臵临时水准点,并应标定管道及手孔施工直测的水准桩点。临时水准点的设臵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 临时水准点的设臵必须牢固,可靠,两点的间距应不大于150米; 4.3.2 临时水准点,水平桩(或平尺板)的顶部必须平整,稳定,并有
明显标记;
4.3.3 临时水准点,水平桩(或平尺板)应按顺序编号,测定相应高程,
计算出各点相应沟(或坑)底的深度,标在平尺板上并做好记录。
4.4 施工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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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在完成沟(坑)挖方及地基处理后,应校测管道沟,手孔坑底地基的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4.4.2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水平桩(或平尺板)错位或丢失,应即使进行校测并补设桩点。
4.5 挖土方工作完成后,凡在沟(或坑)中的其他管线等(指不需移改的)地下设施及已移改完毕的地下设施,必须测量其顶部(底部)的高程,宽度等及与临近人(手)孔和通信管道(通道)的相对位臵,垂直间距,水平间距,并做好记录,必须注明其类别,规格等等,为绘制竣工图准备资料。
4.6 通信管道的各种高程,以临时水准点为基准允许误差应不大于±10毫米。
5、土方工程
5.1挖掘沟(坑)
5.1.1在通信管道施工中,遇到不稳定土壤或有腐蚀性的土壤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待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5.1.2 挖掘沟(坑)如发现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现场,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施工单位等严禁在该段内继续工作。
5.1.3 施工现场条件允许,土层坚实及地下水位低于沟(坑)底,且挖深在3米以内时,可采用放坡法施工,挖沟深度一般情况要求大于等于1.2米,或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
5.1.4 挖掘需支撑护土板的手孔坑,宜挖矩形坑,坑的长边与手孔壁长边的外侧(指最大宽处)间距应不小于0.3米,宽不小于0.4米。
5.1.5通信管道工程的沟(坑)挖成后,凡遇被水冲泡的,必须重新进行人工地基处理,否则,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1.6凡设计图纸标明需支撑护土板的地段,均应按照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施工;设计文件中没有具体规定支撑护土板,遇下列地段应支撑护土板:
5.1.6.1横穿车行道的管道沟;
5.1.6.2 (坑)的土壤是松软的回填土,瓦砾,砂土,级配砂石层等; 5.1.6.3 沟(坑)土质松软且深度低于地下水位的;
5.1.6.4 施工现场条件所限无法采用放坡法施工而需要支撑护土板的
地段,或与其他管线平行较长且相距较小的地段等。
5.1.7 挖沟(坑)接近设计的底部高程时,应避免挖掘过深破坏土壤结构;如挖深超过设计标高100mm,应填铺细上或配砂石并应夯实。
5.1.8挖掘通信管道沟(坑)时,严禁在有积水的情况下作业,必须将水排放后进行挖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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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回填土
5.2.1 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应在管道或手孔按施工顺序完成施工内容,并经24小时养护和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
5.2.2 回填土前,应先清除沟(坑)内的遗留木料,草帘,纸袋等杂物,沟(坑)内如有积水和淤泥,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回填土。
5.2.3 管道工程的回填土,除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1规定顶部30cm以内及靠近管道两侧的回填土内,不应含有直
径大于5cm的砾石,碎砖等坚硬物;
5.2.3.2管道两侧应同时进行回填土,每回填土15cm厚,用木夯排夯
两遍;
5.2.3.3管道顶部30cm以上,每回填土30cm应用木夯排夯三遍或用蛤
蟆夯排夯两遍,直至回填、夯实与原地表平齐;
5.2.3.4在市区、县城城内的回填必须要求全部用河沙回填至沟面,挖
沟时挖出的土方和石块应该用车辆及时运离现场,减少妨碍交通的畅通。
5.2.4 通信管道工程挖明沟穿越道路的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5.2.4.1 在市内主干道路的回土夯实,应与路面平齐;
5.2.4.2 市内一般道路的回土夯实,应高出路面5-10cm。在郊区大地
上回填土,可高出地表15-20cm。
5.2.5 手孔坑的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5.2.5.1在路上的手孔坑两端管道回填土,应按相关要求规定执行; 5.2.5.2靠近手孔壁四周的回填土内,不应有直径大于10cm的砾石,
碎砖等硬物;
5.2.5.3 手孔坑每回土30cm,应用蛤蟆夯排夯两遍或木夯排夯三遍; 5.2.5.4 手孔坑的回填土,严禁高出手孔口圈的高程。
5.2.6在修复通信管道施工挖掘的路面之前,如回填土出现明显的坑、洼,通信管道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市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处理。
5.2.7通信管理工程回土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的碎砖、破管等杂物。 5.3 手孔 5.3.1 一般规定
5.3.1.1 砖、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砌块)砌体墙面应平整、美观,不应出现竖向通缝。
5.3.1.2 砖砌体砂浆饱满足程度应不低于80%;砖缝宽度应为8-12mm,同一砖缝的宽度应一致。
5.3.1.3 砌块砌体横缝应为15-20mm,竖缝应为10-15mm;横缝砂浆饱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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