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脚手架拉杆(连墙杆)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
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时必须使用钢性材料。双排脚手架的外排架,应加设剪刀撑,以增强刚度。
(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并与架子绑扎牢靠离墙距离不得大
于20㎝,不得有空隙、探头板和飞跳板。脚手板下每层或隔层设水平兜网。脚手板对接必须设有双排小横杆,两排小横杆距离不得大于30㎝。
(5)脚手架操作面侧设两道防护栏杆和一道档脚板,或设一道防护栏杆和
一道档脚板,并满挂密目安全网,严密封闭。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5m,栏杆横杆间距不大于0.3m。.
(6)脚手架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应大于10㎝,以防止杆件滑脱。 (7)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安全主管检查验收签字,符合安全后方
能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对脚手架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外脚手架要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以超过操作面1.5m为宜。不宜一次
搭设过高,也不允许操作面无防护。
(9)“四口”、“五临边”防护做法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施工。
按规定配戴“三宝”,要把安全带系在坚实牢固的构件上,确保自身安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拆除或挪动防护措施。
(10)外双排架仅供防护用,架子上不得堆积模板、钢筋、砖头等材料,
严禁将模板支撑、泵送砼输送管、卸料平台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11)6级以上大风及大雾、雷雨及凝冻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后上架子
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12)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对防护架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特别是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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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后和长期停工后复工,应组织安全人员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主节点处杆件的搭设,连墙杆、支撑通道口门洞口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扣件螺栓是否松动等。
(13)脚手架的避雷接地措施,按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4)人行马道宽度应不小于1m,斜道的坡道应不大于1:3。拐弯处应该
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马道和斜道上的防滑条间距应不大于30㎝。 4、脚手架的拆除
(1)脚手架拆除前,必须制定拆除方案和措施,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
核批准并经监理签认后,向作业人员交清拆除顺序、方法及安全措施并将工作地点所通行的道路、门窗等拦挡起来,设好警戒线并派专人负责监视和指挥。
(2)拆除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戴好安全帽,
应按层次由上而下逐层进行,应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拆下来的架杆、脚手板等要用绳索系牢从上往下传递或由斜道往下运,严禁抛掷。拆下来的钢管、脚手板应堆放在指定地点,派专人清理,对脚手板及防滑条上的钉子应起掉或打倒,以免扎脚。
(3)拆到最后的连接杆(连墙杆)时,应事先要加临时支撑。如附近有电
线时,要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触电。
(八)高处作业和高处交叉作业及危险区监控内容
1、高处作业人员应是经检查身体健康者,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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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处作业人应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施工区段应挂好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是合格产品、应符合安全防护标准。
3、高处作业人员所持工器具应装进使用方便的工具袋内、防止无意碰撞落地,不准相互投掷抛接工具。
4、高处作业人员着装应轻便、合理、不准穿高跟或不防滑的鞋、不准穿拖鞋、更不准酒后作业。
5、夜间高处作业区段照明应明亮、照明灯位置应合理、防止刺眼或有死角处、电线电缆有无损坏裸露部分、拉线高度、走向应合理、防止绊人。电源开关或刀闸应完好、无损。
6、高处作业平台、走道、危险区、段应加设护栏、平台上有孔洞处应覆盖牢固。
7、6级以上大风、雷雨、冰雪天气禁止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建筑物应设置避雷设施。
9、交叉作业地段应有明显标牌警示,加设围栏、安全网。马道及斜道应绑扎牢固并设在远离交叉作业地段。
10、危险区域应设有明显标牌警示,非专业人员不准随意进入。
11、供电设备区域应有明显标牌警示,电缆电线架设、接地应符合规程,
非专业人员不准进入供电设备区域,更不准随意操作。
12、塔吊吊装各种构件和物品时,必须垂直起吊,不可斜拉,禁止拉、拖
固定物体,禁止超重或超距起吊。 6级以上大风及雷雨天气塔吊禁止作业。
13、高处作业及塔吊作业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的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架设安全通道、安全防护棚等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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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洞口的安全监理控制:
1、墙与板的预留洞口、电梯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或栅门、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并挂牌警示。
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置红灯警示。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建筑物楼层及屋面邻边四周,未砌筑、安装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并挂安全网。
5、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并挂安全网。 (十)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监理控制:
1、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专机专人,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加工机械要设防护棚,上面要有防雨设施。 3、加工机械旁要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负责人牌。
4、有关控制机械的开关要固定在相关位置上,不得随意摆放或悬挂。 5、卷扬机性能应符合施工要求。电气部分、机械部分、钢丝绳及卷筒应完好无损、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查卷扬机固定位置及钢丝绳、滑轮固定位置应牢固、合理。
6、起重机械性能应满足吊件要求,起重工应持证上岗、起重用具应合格、起重机周围及高空有无电线电缆及其它障碍物、起重机臂下严禁站人。 7、施工结束或间歇时,施工机械、设备应断电、收车或采取其稳定安全措施或按规定操作程序、并做好防盗措施。
8、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应保持良好状况、应按规定制定维修保养计划,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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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进行维修保养。
9、施工机械设备停靠地点应合理,吊装机械回转半径内不应有障碍物。 10、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
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11、塔式起重机应安有起重量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等,防止
安全装置失灵而造成事故。 12、监理对塔吊安全资料的审查: (1)安装、拆卸方案
(2)租赁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
(3)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塔吊验收检验报告(施工单位安全部门验收记录及合格签认、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记录及准行证)、塔吊维修保养记录及塔吊年度检验报告。
(5)塔吊统一编号、塔吊合格证。
(6)特种行业操作证(塔司、电工、信号、拆装工)。 (7)其它资料包括: 1)塔基检验报告
2)拆装交底书(拆装施工方案) 3)顶升检查记录
4)塔基防雷平面图及电器接地电阻遥测记录(防雷摇测) 5)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
(十一)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单位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按方案布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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