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

2019-08-03 12:18

通报结果。对抗拒、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市(区)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对工作不负责任、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由市监察局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区)政府(管委会)成立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案件审理组、执法行动组。

1.办公室设在市林业水利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布置工作任务,上传下达工作情况。

2.督查组由市政府查办科牵头,成员由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3.案件审理组由市法制办牵头,抽调相关局执法人员组成,负责收集相关证据、立案审理,协调司法机关做好法律保障。

4.执法行动组由各局抽调精干执法人员、公安干警组成,同时配备吊车、拖车等专用设备,配备铲车、挖掘机司机等,便于现场执法、扣押设备。

6

市(区)政府(管委会)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坚决不走老路、走过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追究责任。5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行政区域逐级落实河道行政管理责任人,并将河道防洪安全管理、水环境监督管理和护堤林木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向社会公告。市督查组负责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对未按要求执行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与验收,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评;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执法不严,包庇违法行为、通风报信、不作为的执法人员和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对吃拿卡要、贪污受贿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强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工作后,市(区)政府(管委会)将加强对河道的动态监管和在建项目的跟踪检查,不断提高河道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制度。加强河道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河道管理体制,要充分发挥河道行洪、生态和景观等综合功能。

7

附件:

普兰店市(普湾新区)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汪家林副组长:娄立新成 员:王玉娟

王 平 于 林 费宜才 孔庆科 王传雷 李 彦 乔贵远 沙兴龙 张保昌 孙永生 聂振江 李世友 郑国峰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普兰店市政府副市长、普湾新区管委会副

8

主任普兰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普兰店市林业水利局局长普兰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普兰店市公安局副政委普兰店市监察局副局长普兰店市法制办副主任普兰店市财政局局长普湾新区财政局副局长普兰店市交通局副局长普兰店市路政局副局长普湾新区国土局副局长普兰店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普兰店市林业局副局长普兰店市水利派出所所长普兰店市海洋渔业局海洋监察大队队长

于成杰 普兰店市环保局副局长 葛玉义 普兰店市地税局副局长 赵德勇 大刘家镇副镇长 王世杰 杨树房镇副镇长 姜德渊 皮口镇副镇长 王选滨 董福晓 张 岩 董 奎 高伟斌 王传航 王 景 鲁 晖 张国云 鲁九彤 刘振堂 孙连奎李新斌许吉才丛万英王 欣王 宁

城子坦镇镇长 墨盘乡副乡长 双塔镇副镇长 同益乡副乡长 安波镇副镇长 四平镇副镇长 沙包镇副镇长 乐甲乡副乡长 大谭镇副镇长 夹河镇副镇长 莲山镇副镇长 星台镇副镇长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丰荣办事处副主任 太平办事处副主任 铁西办事处副主任

三十里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9

陈 琛 石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希财 炮台镇镇长 王 科 复州湾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水利局(王平兼,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

办公室主任)


普兰店市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挂职学习心得体会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