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告诉人们可以作什么或者有权作什么;禁止性指引是指运用禁止性法律规范,告诉不得作什么;义务性指引是指运用义务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应该或者必须作什么。
(2)预测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的行为趋向与后果。法的预测作用有助于全社会确立正常的法律意识,自觉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法的预测作用对于法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3)评价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的评价客体是人们的行为。这里的人们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法律的评价客体是行为。法律的评价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
(4)强制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没有强制作用,法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失去意义,预测作用就会被怀疑,教育作用的效力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法律强制的主体是国家、社会成员与社会组织。国家是强制的主动主体,作为被强制对象的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则是被动主体。法律的强制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包括警察、法庭、监狱等。法律强制的目的在于实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即实现法律,确保法律的应有权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义。从强制作用的角度看,法律对于义务者来说是一种强制约束,对于权利者来说则是一种强制保障。
(5)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指法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法的教育作用和实现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律做出规定,通过人们对法律的了解和学习,发挥教育作用;二是,法律通过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使违法犯罪者和一般社会成员受到教育;三是,法律通过对各种先进人物、模范行为的嘉奖与鼓励,为人们树立良好的法律上的行为楷模。法的教育作用有利于使法律获得人们的内心认同,进而自觉遵守。教育作用普遍存在于法律作用中,法律的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都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考点5】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命题角度1 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过程是怎样的?(题型:选择题 概率:50%)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环节。法律制定是国家对权利
和义务,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法律的遵守、执行、适用则是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和义务,把文本上的法律转化为现实中的法律。 (1)法律制定
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①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②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施行。④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⑤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⑥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有权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主地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
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2)法律遵守
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守法意味着一个国家的人们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在法律运行过程中,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是守法的主体。我国《宪法》第5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3)法律执行
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是国家最大量、最繁重、最经常的工作,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
(4)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室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公正司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惩罚违法犯罪行为,解决法律纠纷,从而捍卫法律权威,维护法律秩序。
第三节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考点6】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命题角度1 我国宪法有哪些特征 ?(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既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又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一方面,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另一方面,通过、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例如,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则只要立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命题角度2 我国宪法体现哪些原则 ?(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了党的领导地位。 (2)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是对人民主权的确认。 (3)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民权利是人权保障在国家根本法中的体现。人权是指人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种民主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等。 (4)法治原则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同时国家的法律、规定也应获得普遍的服从,任何个人和组织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应有的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考点7】宪法规定的国家制度
命题角度 宪法规定我国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题型:选择题 概率:50%)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采取一定的方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依照宪法,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一政党制度既能实现广泛的政治参与,集中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智慧,促进执政党和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又能集中统一,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求。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团结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依法行使广泛的自治权。
(5)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
(6)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还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考点8】我国实体的法律部门
命题角度 我国实体法律部门有哪些?(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1)宪法相关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调整国家政治关系,主要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原则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的法律,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国家标志象征方面的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