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法基新大纲讲义之四(5)

2019-08-03 12:51

命题角度1 如何深刻认识宪法实施和依宪治国的重大意义?(题型:选择题或分析题 概率:90%)

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加强宪法实施,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共同责任和历史使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权力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加强宪法实施,才能巩固和发展国家根本制度,完成根本任务,保证国家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并使公民基本权利切实得到实现,公民基本义务切实得到履行。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使党的领导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毋庸置疑。加强宪法实施,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命题角度2 宪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题型:选择题或分析题 概率:80%)

(1)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要充分利用每年12月4日这一法律规定的国家宪法日,普及宪法知识。

(2)加强宪法实施。宪法实施是所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通过行使建议权和意见权,主动提供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国家管理。积极参与民主立法活动,积极提出立法建议,为科学立法贡献智慧。主动参与宪法实施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宪法的行为,敢于进行监督。引导公民把宪法作为必须践行的准则,真正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3)加强宪法实施,要坚持党的依宪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重宪法、学习宪法、执行宪法和维护宪法,并带头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做宪法实施的表率。

命题角度3 如何准确把握宪法实施的正确方向?(题型:选择题或分析题 概率:70%)

加强宪法实施,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要注意与西方国家宪政划清界限。西方国家实行的宪政,是建立在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法律制度基础上的,是根据西方国家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确立和不断发展的,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行多党制,主要表现为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二是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三是实行议会民主,主要表现为两院制;四是实行军队国家化;五是强调司法独立,等等。这种宪政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决不允许把我国的宪法实施与西方国家的宪政混为一谈。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考点5】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命题角度1 法治思维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1)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规则和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2)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平、正义、自由、民主、人权等人类社会的美好价值,是一种正当性思维;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最可靠的逻辑思维;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无论是对事物及其现象的分析与综合,还是对不同对象的比较与分类,抑或对结论的概括与抽象,都是以理性方式来完成的,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也经得起事实的检验。因此,法治思维是一种融法律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特殊的高级法律意识。

命题角度2 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是什么?(题型:选择题或分析题 概率:70%)

培养法治思维,必须抛弃人治思维。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1)在依据上,法治思维认为国家的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也是行为的根本指南。处理法律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人治思维则主张凭借个人尤其是掌权者、领导人的个人魅力、德性和才智来治国平天下。

(2)在方式上,法治思维以一般性、普遍性的平等对待方式调节社会关系,解决矛盾纠纷,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反对因人而异和亲疏远近,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而人治漠视规则的普遍适用性,按照个人意志和感情进行治理,治人者以言代法,言出法随,朝令夕改,具有极大的任意性和非理性。

(3)在价值上,法治思维强调集中社会大众的意志来进行决策和判断,是一种“多数人之治”的民主思维,而且这种民主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的,避免陷入无政府主义或以民主之名搞乱社会。而人治思维是少数人说了算的专断思维,虽然有时也强调集思广益,如通过开会讨论、搞群众运动的形式进行治理或作出决定,但主要表现为少数个人的集权专断。

(4)在标准上,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不在于有没有法律或者法律的多寡与好坏,而在于最高的权威究竟是法律还是个人。法治思维以法律为最高权威,强调“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人治思维则奉领导者个人的意志为最高权威,当法律的权威与个人的权威发生矛盾时,强调服从个人而非服从法律的权威。

对公民而言,法治思维就是当自己的理想目标、思想感情、行为方式、权利诉求和利益关系等与法律的价值、规则或要求发生冲突时,能够服从法律即作出符合法律的选择,按照法律的指引实施自己的行为。大学生应当在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和文化修养的同时,不断强化自己的法治修养,做一个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信法的“法治人”。 【考点6】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命题角度1 法律思维的主要表现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80%)

法治思维主要表现为价值取向和规则意识两个方面,价值取向是指个人如何看待和对待法律,规则意识是指个人如何用法律看待和对待自己。一般来讲,法治思维包括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等内容。

命题角度2 法律至上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80%)

(1)法律至上是指在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现代国家会有很多规范,如宗教规范、道德规范、团体规范和行业规范等。法律至上要求这些规范都不得超越法律规范,都不得与法律规范相抵触,都必须遵守和服从法律规范。这里的法律,既包括宪法,也包括其他一般法律。

(2)法律至上尤其指宪法至上,因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一切法律的依据。

(3)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享有和行使法定职权与权利,承担和履行法定职责与义务。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是指当同一项社会关系同时受到多种社会规范的调整时,要优先考虑法律规范的适用。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是指法律必须遵守,违反法律要受到惩罚。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有违法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追究和承担法律责任。养成法律至上思维,对于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意义重大。

命题角度3 权力制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80%)

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也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制约分为权力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

(1)权力由法定,即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指国家机关的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明确的授予。国家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而不得行使法律未授予的权力。

(2)有权必有责,是指国家机关在获得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当发生了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时,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3)用权受监督,是指国家权力的运行和行使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违法受追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养成权力制约思维,对于自觉运用权力,勇于监督权力,意义重大。

命题角度4 公平正义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题型:选择题或分析题 概率:90%)

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平等分配和占有。一般来讲,公平正义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

(1)权利公平包括三重含义:一是权利主体平等,国家对每个公民“不偏袒”、“非歧视”;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

(2)机会公平是指生活在同一社会中的成员拥有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反对任何形式的岐视。机会公平包括起点平等,国家和社会要积极为社会成员的发展创造条件,并努力创造平等的起点;发展平等,社会成员的发展进步权要受到同等尊重,不断拓展社会成员的发展领域;代际平等,不仅要关注当代人的平等机会,还要考虑后代人的机会平等。

(3)规则公平是指对所有人适用同一的规则和标准,不得因人而异。包括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内容面前人人平等和法律保护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任何人也不会被法律排除在保护之外。

(4)救济公平是指为权利受到侵害或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提供的救济公平。救济公平包括司法救济公平,即司法要公正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致力于实现司法公正;行政救济公平,

即政府对需要救济的社会成员提供的救济服务要一律平等,不得区别对待;社会救济公平,即社会对需要救济的社会成员提供的社会救济服务要一律平等,不得厚此薄彼。必须指出的是,实现公平正义需要漫长过程,需要发展经济创造条件。养成公平正义思维,有利于增强实现公平正义的责任感,为促进全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奋斗。

命题角度5 人权保障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60%) 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

(1)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宪法表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鲜明态度,确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有效机制,明确列出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能够推动整个国家和法律体系加强人权保障。

(2)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宪法有关人权条款的规定一般较为原则,因此各项人权保护的具体事项有待立法机关通过立法作出明确规定。 (3)行政保护是人权保障的关键环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处置社会成员的利益问题,很容易发生损害或侵犯人权的现象。因此,行政机关是否能够有效地保护人权,直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人权保障状况。

(4)司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既是解决个人之间人权纠纷的有效渠道,也是纠正和扼制行政机关侵犯人权的有力机制。养成人权保障思维,不仅有利于尊重别人的人权,也有利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人权。

命题角度6 正当程序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60%) 做一件事情,往往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只有按照程序做,才能防止主观任性、无序混乱。程序的正当,表现在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方面。

(1)合法性是指程序运行合乎法律的规定,有关机关或个人不得违反或变相违反;中立性是指程序设计和运行应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向任何一方。

(2)参与性是指案件或纠纷的利害关系人都有机会参与到办案程序中来,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见主张,为解决纠纷发挥作用。

(3)公开性是指程序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以接受各方监督,防止办案不公和暗箱操作,使正义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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