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的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机制。
(十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区域的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可尝试组织优秀教师联合定期跨校上课,以实现校际资源共享,帮助薄弱学校解决课程资源不足的问题。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为本地区新课程改革提供资源共享的平台。
学校应认真开发并充分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需要,优化资源配置,配备和添置必需的图书资料、教学软件、实验设备以及其他教学设施和器材。
大力加强学校与社区的合作,积极争取学校所在地的企业、农村、部队、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支持,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农村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资源。
五、课程管理
(十六)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管理,加强对学校课程实施过程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上报、备案等有关制度,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课程方案的行为。要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发挥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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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办出自己的特色。
(十七)教研部门的管理。各级教研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研究工作。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提出科学有序的指导,要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为依托,规划和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题研究,以专题研究的成果推动实验进程,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以样本学校的成功经验为全省课程实验推进提供可行经验和方法,提高实验的整体水平,切实发挥教研部门在新课程实验中的功能和作用。
(十八)学校的管理。校长是新课程改革的领导者、组织者,全程负责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组织、实施、督促和评估检查,校长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作用,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团结全体教师,全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学校应当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管理体系,探索新的班级管理方式。要建设好两个班级集体,重视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保持行政班的相对稳定,保证教学班的正常教学。教学班的基本任务是完成模块教学,任课教师应当组织好教学班的教学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习惯,对学生选择课程提出建议。要关爱学生,经常保持与班级同学和行政班班主任的联系,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的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做好学生的各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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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工作。教师要在新课程实验中发挥自己的才能,彰显自己的品德,体现自己的价值,赢得学生的敬重。
六、课程评价
(十九)逐步建立、完善发展性评价制度。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加强对学生作业、作品、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和展示,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
(二十)建立质量监测与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建立新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按照《云南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要求,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二十二)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网络管理系统。在现行普通高中学生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管理功能,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修习所得的学分等成绩纳入网络管理系统由省统一管理,确保这些资料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二十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颁发。普通高中学生修习的学分达到本文的规定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含考查课合格),由学校向其颁发云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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