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管理制度
A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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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集团品牌管理机构 ......................... 3 第三章 集团品牌战略策划 ......................... 5 第四章 集团品牌推广管理 ......................... 5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集团品牌推广流程 ......................... 7 集团品牌使用管理 ......................... 9 集团品牌维护管理 ........................ 10 附 则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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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交运集团”)的品牌管理,确保品牌资产保值和增值,塑造集团良好的品牌形象,保护集团和产品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A交运集团以及经A交运集团批准使用集团名称、商标、徽记的集团成员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品牌内涵包括集团名称、商标、徽记、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省、市级各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等。品牌管理包括品牌战略规划与实施、品牌营销推广、品牌产权保护及对集团各部门、各二级成员单位的品牌运营的宏观监控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商标、徽记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集团商标名称。
第二章 集团品牌管理机构
第五条 A交运集团品牌管理机构和人员包括集团董事会、总经理、分管领导、组宣部、法律事务部等。
第六条 集团公司董事会职责主要是审批A交运集团品牌发展规划。
第七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核心职责包括: (一)审核集团品牌战略规划,并给出审核意见; (二)审批A交运集团品牌年度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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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集团公司及各二级成员单位,如关于集团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
(四)审批集团大额广告宣传及立项方案; (五)决定A交运集团品牌相关的各项重大事项。 第八条 集团公司组宣部是集团品牌建设与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品牌管理。其核心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修订A交运集团名称、商标、徽记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制定A交运集团品牌发展规划,提交集团分管领导审核;
(三)组织制定集团品牌年度建设计划,提交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四)组织对集团品牌建设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五)负责集团公司形象、品牌、广告宣传项目的计划、费用预算、实施及实施效果检查等工作;
(六)组织制定A交运集团品牌宣传推广规范;
(七)审批集团各二级成员单位的形象、品牌及广告宣传项目的实施方案;
第九条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是集团品牌建设与管理的协办单位,协助组宣部进行集团品牌管理的相关法律工作,其核心职责包括:
(一)管理A交运集团名称、商标的注册、变更、保护、续展、使用和转让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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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集团公司或各二级成员单位品牌宣传方案; (三)组织对涉及A交运集团商标侵权的维权活动。
第三章 集团品牌战略策划
第十条 A交运集团品牌战略策划包括集团品牌定位、品牌命名、品牌形象、品牌扩张和品牌延伸等内容。
第十一条 集团品牌定位、品牌命名战略策划
A交运集团统一企业品牌定位、命名战略策划,由组宣部负责进行前期调研,拟定策划方案后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提交总经理审定。
A交运集团各二级成员单位产品/服务品牌定位、命名战略策划,由各二级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组织前期调研,拟定策划方案后上交集团公司组宣部审核,集团分管领导审定。
第十二条 集团品牌形象战略策划主要是品牌识别系统的策划,由集团公司组宣部拟定策划方案后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审定,由集团公司组宣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集团品牌扩张和品牌延伸战略策划,由集团公司组宣部拟定策划方案后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审定,由集团公司组宣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章 集团品牌推广管理
第十四条 集团品牌战略实施主要包括集团形象宣传、产品/服务广告宣传和产品/服务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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