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

2019-08-03 15:01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全市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有效途径,也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特别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影响群众健康的城乡环境卫生问题还比较突出,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等“脏乱差”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镇、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比较薄弱,制度不够健全。这些问题直接威胁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各镇、各区(园)、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明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群众卫生习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12年底,城乡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基本解决,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群众卫生意识明显提高。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

──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城市农贸市场达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60%;

──新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15个;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80%;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0%;

──30%的镇达到国家和省级卫生镇标准,15%的镇达到省级以上生态镇标准,力争新建成园林小城镇1-2个。

(三)实施步骤。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全面启动阶段(2010年12月)。成立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氛围。

──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2年6月)。按照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指导意见,突击重点、全面整治、逐项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85%。在开展日常行动和长效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每年4月的爱国卫生月,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并于每年12月对各镇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2月)。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组织农工办、卫生、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表彰。

三、全面落实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项措施 (一)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以卫生创建为抓手,重点整治城市卫生死角,治理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和“城中村”环境卫生,彻底消除旱厕;杜绝散养家禽,实现城市保洁管理全覆盖;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夜景灯光设置,清理城市“牛皮癣”;规范摊点摆设,治理乱设乱摆、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的行为;合理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治理占道停车、逆向停车等阻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2、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整治河塘,改善农村

环境卫生面貌;落实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等多形式利用,进一步高效利用秸秆资源;规范畜禽养殖和卫生管理,减少畜禽粪水污染;开展庭院环境整治,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广泛开展卫生清洁户评比活动,促进农村居民室内外环境整洁。

3、抓好重点场所、行业等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学校、托幼机构、车站、港口、建筑工地、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乡镇与集市、规模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对小餐馆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公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

(二)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增加对农贸市场硬件改造的投入,推进城市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2、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善水质消毒设施,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确保监测覆盖率达100%,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进一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农村新(改、扩)建住房要同时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加强村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镇卫生院及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中小学、托幼机构均须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并完善卫生洗手设施。

3、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置。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选择通过管网延伸实现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和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相对集中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它地区采用生态改厕等适宜技术进行治理。加快构建“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立健全村庄保洁

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

(三)着力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1、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加强工作督查和执法检查,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完善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讲究卫生,提高村民文明卫生素质。

2、提高公民健康素养。组织实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环境卫生与身体健康的关系、讲究卫生与预防疾病的关系,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

3、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抓好卫生镇村、生态城镇和园林小城镇创建活动,推进健康城市、镇村建设,大力培植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先进典型,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城乡卫生长效管理水平。

4、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认真实施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江苏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大力开展除“四害”达标创先活动。采取以清除“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加强重点行业的防鼠、防蝇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灭杀活动,努力将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四、努力为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创造良好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区(园)要把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及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完善“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加强爱国卫生办事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满足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需要。各镇、各区(园)、各部门要建立协调联系、通讯报道和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和传递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强化工作职责。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

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评。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任务。卫生部门负责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卫生创建、饮用水水质监测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项资金的落实和监管;住建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河塘疏浚整治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和创建生态镇工作,提高城乡污水处理率;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市场主办方履行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商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发改委等部门负责农村户用沼气“一池三改”、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业生态净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工作;发展改革、文化广电、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相关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意义、内容和卫生防病知识、健康素养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自觉制止、纠正有损城乡卫生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和整改。结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创造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逐级督查、定期督查制度,加强对各镇、各区(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督促检查。市爱卫会将制定实施考核评估办法,每年年中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各镇、各区(园)要把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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