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 项目 项目立 项(10分) 资金落实(10分) 10 10 10 10 7 10 10 10 7 4 10 9.29 过程 业务管理(20分) 19 20 15 20 19 19 19 20 19.5 19 19 18.49 财务管理(15分) 12 15 15 15 15 15 15 15 14.5 15 15 14.74 产出 项目产出(15分) 11 11 13 11 13 12 9 12 13 13 10 11.78 效果 项目效益(30分) 30 30 30 30 26 30 28 29 30 30 30 29.44 92 96 92 96 90 96 91 96 93 91 94 93.57 等级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优 序号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总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清塘壮族乡、桥头铺镇项目 10 新田县新圩镇兰溪村等三个村项目 新田县莲花乡、冷水井乡项目 蓝山县毛俊镇排下村等八个村项目 祁阳县文明铺镇碧芝塘村等四个村项目 鹤城区芦坪乡江垅湾村、芦坪村项目 中方县袁家乡上炉村、桂花村项目 新晃县李树乡枫木等四个村项目 沅陵县官庄镇黄土铺村等四个村项目 泸溪县白羊溪乡麻溪村等五个村项目 古丈县山枣乡火麻等四个村项目 10 9 10 10 10 10 10 9 10 10 9.84 平均分 三、项目主要绩效
(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2015年的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专项项目的实施,建设总规模18586.88公倾,项目区建设可新增耕地面积46.92公顷以上。通过对原有耕地实施工程整理和改良,可使耕地的可耕性达到良好的标准;通过沟渠、农渠建设,改变了项目区水资源分布不平衡的面貌,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土地退化,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通过土地整治,优化了农田布局,改变原有地块零星破碎、利用率低的状况,达到“田成块、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的良好效果;通过对实施耕作区进行翻耕及深度增肥,进一步改善了耕地生产条件,有效的增加了耕地面积和提高了耕地质量。
(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项目规划总平整面积3169.32公倾,新修干支沟渠65076.62米,新整修农渠565440.6米,新整修泵站99座等,工程实施完成后,在有效增加
- 15 -
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的同时,可优化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科学合理地对项目区内的零散田块、宜耕未利用地、废弃果园、其他园地等进行整理开发复垦,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使项目区内的耕作田块规整、集中、连片,引导农村产业结构向“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经营发展转变的目的。实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项目区土地生产能力10%以上。如宜章县平和乡平和村等八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内由于田块分散、林地稻田交错,每公顷耕地原产早稻4300公斤,晚稻6500公斤,合计每公顷稻谷产量10800公斤,项目实施后耕地种植制度可按“稻—稻—肥”规划,预计每公顷稻谷产量可达12200公斤,综合产量提高近13%。
(三)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
一是项目区建成后,建设区内耕地面积的增加、原有耕地质量的提升,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一定程度地提高了项目区内农民的收入水平;二是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可以有效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从而能够进一步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区域抗旱、排涝能力,可以提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如:新晃县李树乡等四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有低产田95.32公顷,整理前农田产量为6800公斤/公顷,整理后种植水田产量预计可达到每公顷7980公斤,按2.8元/公斤计算,则每公顷新增效益为0.33万元;同时,项目区平整后可将其他草地0.63公顷开发为耕地,开发后种植水田产量预计可达每公顷7980公斤,按2.8元/公斤计算,可净增效益0.995万元。三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鼓励与吸纳当地农民参与到项目建设中,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直接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经问卷调查,项目区人均可实现增收约400元/年。四是通过项目的
- 16 -
实施,完成新修一级田间道45898.45米,新修二级田间道及生活路473154.42米,使项目区形成“田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现代农业生产格局,可使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设施得到配套,规模化生产逐步实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引进和采用农业新技术,转变传统农业观念,改善农民生活、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推动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和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经济发展。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
项目实施后,可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前提下,便于项目区规范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动各地区能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田间道路系统、灌溉、排水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能有效改善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农业机械化、集约化生产等奠定基础,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大幅降低了农业生产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综合利用,全面促进资源节约。
(五)改善农村环境,生态型土地整治获国土资源部点赞
项目实施后,有效的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村庄居住环境得到整治,完善的排水系统可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土地退化及土壤污染,增强土壤肥力和抗灾能力,保持表土植被恢复,地表常绿;特别是2015年,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土地整治工作融合,通过生物、工程措
- 17 -
施,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提高农田生物多样性,开展优质耕地大面积连片布局,优化空间格局,将农作物种植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如:试点推出的长沙县金井镇涧山村生态保护型土地整治项目,被中德低碳土地利用项目组定为试点项目,其实施模式和建设成效得到了业界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今年以来,先后迎接了国土资源部、部土地整治中心、中德低碳土地利用项目专家组、中科院、中国农大、重庆、江西等18个批次上级领导、科研机构及兄弟省市国土部门来我省调研、考察、学习生态型土地整治工作。发挥较强的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动生态保护型土地整治项目的发展,通过合理规划,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全面发展。
四、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桂阳县樟市镇龟上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省级已下达项目资金预算562.11万元,截至评价日,桂阳县级财政尚未拨付该项资金到桂阳县土地开垦整理局,该项目工程完工进度为40%,为确保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在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下,桂阳县土地开垦整理局拆借其他土地整治项目资金119.72万元,导致未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2、部分项目规划设计欠规范妥善,导致变更较多。部分项目因设计单位前期实地调查不够全面具体,未充分勘测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条件,仅依靠项目规划图及部分村民意见,项目设计缺乏可行性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设计施工难度大、甚至无法施工,不得不进行变更。
- 18 -
3、个别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欠规范。个别项目未能严格督促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按照工程进度编制相关的项目过程资料,现场施工与资料不配套,施工单位完成现场构造物施工,但施工单位自检资料及监理单位抽检资料未能同步完成,多存在事后增补现象。
4、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于计划工期。项目实施时间较短、受季节性气候、主汛期,雨水较多影响,再加上部分农民群众期望通过土地整理来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所有问题,要求设计外增修工程等现象较多,导致施工单位与村组协调难度大,影响工程进展,工期延长,造成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于计划工期。
5、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项目建成后移交村管护,但因项目管护资金很难筹措,农民义务投工又不现实,造成工程项目建成验收后,运行管护缺失。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建设单位结合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排查,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完善,对进度严重滞后及问题较大的标段要采取强力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质量,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实现绩效目标。
2、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全省市州、县市区土地整理机构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人员项目管理能力及业务水平。
3、提高设计水平。推广生态项目设计等新设计理念;加强设计审查,特别是设计成果实地核实;加强设计单位考核,实现设计单位优胜劣汰。
五、建议
- 19 -
1、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力度,确保 完成“十三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在“十二五”期间完成151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到“十三五”规划期末还须建成1806万亩(年均361.2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方可完成国家下达我省保底3316万亩的建设任务。2016年国土资源部门投入土地整治资金18.56亿元、预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27.54万亩,按照以往情况,其他涉建部门投入资金及可完成建设规模仅为国土资源部门的50%左右,在目前资金投入情况下,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十分困难。因此,我们建议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2、抓紧资金拨付,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今年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需地方财政按计划做好资金安排,建议省级财政部门要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抓紧资金拨付工作。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6月30日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