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梧龙圩至藤县潭东一级公路改造工程
建设市场督查自查的报告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办结合自身的建设管理职能,对本项目决策和履行基建程序、招投标环节、工程建设实施与质量管理环节以及工程监管和信用动态管理等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苍梧盘龙坳至藤县潭东一级公路全长25.81公里,其中:藤县辖区23.52公里,苍梧辖区1.6公里,长洲辖区0.7公里,总投资约49039.7192万元,列为广西重大建设项目之一。工程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23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分为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苍梧盘龙坳至孔良段分为1标和2标,全长8.07公里;二期藤县孔良至潭东段分为3、4、5、6标,全长17.45公里(其中陶瓷园区段长4.9公里)。资金来源于梧州市政府自筹、交通厅补助和银行贷款,计划工期为18个月。
项目自动工至今年6月30日,已完成路基土石方70.5多万方,完成清表7.6公里,桥梁桩基22条,清淤3.2万方,完成涵洞98米。全线共进驻挖掘机12台,推土机6台,压路机6台,运输车30台,桥梁队伍2个,隧道队伍1个,涵洞队伍2个。完成工程投资约2170万元,征地拆迁完成产值约3100万元,合计5270万元,占总投资约10.7%。其中藤县陶瓷园区路段应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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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已完成,关键性工程盘龙坳隧道已进洞35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我办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规定,按照“合同管理,阳光服务,尽职尽责,争创一流”的管理理念,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定下发了《施工管理制度》、《工程月度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计量支付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建立健全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坚持按制度管理、按程序办事,按规范施工,保证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安全、优质、高效地实施。本项目没有出现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
三、工程监管和信用动态管理
我办注重工程建设信息的公开透明,本项目土建施工、监理服务的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经梧州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同意,并经梧州市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以及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向社会发布。本项目没有出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也没有接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我办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开展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完成了对项目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指出了施工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并限期整改,及时上报了相关信用评价材料,在日常管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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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注意收集有关信用评价资料和证据材料,为信用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四、执行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本项目严格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的报批手续,未出现违规情况。建设办严格按照梧州市政府要求先后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等前期各项报批工作。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已组织材料上报区林业厅,因尚未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至今未获批复;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已组织材料上报区国土资源厅,由于没有用地指标,至今亦未获批复。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已组织材料上报区国土资源厅,由于没有用地指标,至今未获批复。
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项目招投标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了本项目《关于请求审批苍梧盘龙坳隧道至藤县塘步(孔良)二级公路改扩建一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1?315号)及《关于请求审批藤县孔良至潭东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1?316号),同意实施苍梧盘龙坳隧道至藤县塘步(孔良)公路及藤县孔良至潭东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并要求项目建筑工程、监理及重要材料采购等均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投标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的招标方案及内容经梧州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同意,并经梧州市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委托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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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招投标。
其中一期土建分1标段和2标段进行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标程序于2010年4月16日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5月6日上午9点在南宁召开了资格评审会, 5月11日发出投标邀请书及发售招标文件。5月27日梧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目造价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了审定,确定了1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615.48万元,2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251.01万元。6月4日在南宁召开了开标、评标会议,梧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委、审计局及桂东公路管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其中1标段中标单位是广东长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609.8668万元;NO.2合同段是广东长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245.6298万元(公示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NO.1、NO.2合同段于11月21日与建设办签订了施工合同。
二期土建施工招标分为3、4、5、6共四个标段。根据招标工作计划于2010年8月17日开始发售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梧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9日对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了审定,其中NO.3合同段招标控制价为4839.14万元;NO.4合同段招标控制价为5226.69万元;NO.5合同段招标控制价为5309.14万元;NO.6合同段招标控制价为4336.68万元。9月15日上午九点截标,截标仪式结束后马上召开了开标、评标会议,梧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委、审计局及桂东公路管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中标单位分别是NO.3合同段: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821.5662万元;N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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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212.1350万元;NO.5合同段: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297.8616万元;NO.6合同段:广西长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245.9550万元(公示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NO.3、NO.4、NO.5合同段于2010年10月26日与建设办签订了施工合同。
梧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4月15日通过了《苍梧龙圩至藤县潭东一级公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请示》的审批,于4月16日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5月6日上午九点在南宁召开资格评审会,5月11日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于5月27日公布了上限控制价,明确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率上限控制价为所有土建合同段中标价总额的2.0%~2.5%。2010年6月4日上午9点在南宁召开了开标、评标会议,梧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委、审计局及桂东公路管理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监理NO.J合同段中标单位为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696.6088万元(公示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NO.J合同段于2010年10月26日与建设办签订了施工合同。
本项目在招投标环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六、从业单位依法建设和履约情况
1、我办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的要求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分别从桂东公路管理局及苍梧公路管理局抽调人员,成立了苍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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