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3 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
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并防止设备受潮和浸水。 4.10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4.10.1 投标方提供的部件与非投标方提供的部件间的配合或系统中投标方提供的部件与非投标方提供的部件间热力参数的配合,在它们的衔接处即形成接口。投标方负责至接口处,并负责解决接口的连接和性能、参数等的良好匹配,并保证接口范围内供货设备的完整性。投标方提供的部件与非投标方提供的部件间的适应性。凡遇个别特殊情况应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确定。
4.10.2 机械部分的接口遵循低规格、低参数适应高规格、高参数的原则。
第五章 采购设备需求及供货范围
5.1 一般要求
5.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5.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热网加热器所需量。
5.1.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2次小修及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5.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5.1.7 投标方提供技术资料清单.
5.1.8 投标方供货的设备、阀门等,其接口凡是法兰型式的,由投标方负责配供反法兰及全部连接附件。 5.2. 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补充供货。投标方要确认此供货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同时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在技术附录 C和商务部分相应表格中列出。
5.2.1供货范围包括:热网疏水扩容器、疏水箱、立式疏水罐及其安全阀等、配供设备所需地脚螺栓及其附件。 5.2.2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序号 名称 1 卧式疏水扩容器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序号 名称 2 3 疏水箱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立式疏水罐(全套) 疏水箱和立式疏水罐设就地磁翻板液位计各1 只(输出4~20mA 24VDC两
线制)
第九章 招标文件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