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31、 32、 33、 34、 35、 36、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政策。 劳动有狭义、广义之分。这里所讲的劳动要素,是狭义的一般工人的劳动。广义的技术作为生产要素的收入可分为3个层次:(1)技术劳动收入;(2)技术专利转让通俗的讲,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国际金融市场按经营业务的种类划分: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汇率:用单位外币的本币标值来表示。
我国于2005年7月21日宣布,自即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
劳动,还包括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动。 收入;(3)技术入股收入。
(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 期权市场。
篮子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 37、
从趋势上看,由于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人民币渐进升值对股票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2个层面:(1)将全面提升人民币资产升值,对内外资投资于中国资本市场都将产生极大的吸引力,特别是伴随金融业的全面开放、QFII投资额度放宽、市场扩容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增加等,我国资本市场正在迎来一个加速发展的时期;(2)拥有人民币资本类的行业或企业将特别受到投资人的青睐,比如零售商业、房地产、金融业等,这类行业在2006年和2007年伴随着人民币升值,称为股指上扬的龙头。 38、
从长期来看,证券价格由其内在价值决定,但就中、短期的价格分析而言,证券市场交易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无论是成熟市场还是新兴市场,都可以用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变化来确定证券价格的变化轨迹。但不同的是,成熟市场的供求关系式由资本收益率引导的供求关系,即资本收益率水平对证券价格有决定性的影响。像我国这样的新兴市场,证券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由证券的供求关系决定,即由一定时期内证券的总量和资金总量的对比力量决定。 39、 40、 41、 42、 43、 44、 45、
根据投资者的行为主体不同,可分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根据投资证券市场的目的不同,可分为长期投资者、短期投资者。
在外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长期投资者目的是为了获得公司的分红,而短期投资者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短期资本对长期、短期投资者的区分:时间区分、范围区分(短期投资热点板块)、风险和上市公司质量与经济效益状况是影响证券市场供给的最根本因素。
上市公司数量直接决定证券市场供给。影响公司数量的主要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
也被视为市场成熟的一个标志。 差价,有时也把短期投资者称为投机者。 收益区分。
境、制度因素(发行上市制度、市场设立制度、股权流通制度)、市场因素(牛市、熊市)。
46、 47、 48、
随着1999年7月1日《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股票发行制度逐步走向市场化。20证券市场需求的决定因素: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因素、居民金融资产结构调整。 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3个阶段:(1)1991—1997年,该阶段的机构投
01年3月17日正式取消额度制,改而采取股票发行核准制。
资者为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老基金和非专业证券投资的企业法人。(2)1998—2000年,该阶段的特点是管理层开始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出一系列旨在培育机构投资者的政策措施。(3)2001年至今,开放式基金的出现是该阶段特点。 49、 50、 51、 52、
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的出现开创了我国机构投资时代的新篇章。 2001年9月22日,第一只华安创新开放式基金宣告成立,从而使基金的发展跨入2002年10月16日,首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获准筹建,标志着中国基金业的2002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新的历史时期,同时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真正开始步入机构投资者的时代。 对外开放正式拉开序幕。
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打开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直接投资A股的大门。 53、 54、
资本市场开放包含2方面的含义:服务性开放、投资性开放。
资本市场“服务性”开放式金融服务业开放的主要内容之一,它包括:(1)允许投
资银行、可以经营证券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种基金(如养老基金、对冲基金、保险基金等)及基金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公司等外国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在本国资本市场上为证券投融资提供各种服务。(2)允许本国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在其他国家的资本市场上为证券投融资提供各种服务。 55、 56、
资本市场的“投资性”开放属于资本流动范畴,是与资本账户自由化相关的一个概资本市场的“投资性”开放包含2方面的含义:(1)融资的开放,即允许本国居民念,是指资金在国内与国际资本市场之间的自由流动。
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和外国居民在本国资本市场上融资;(2)投资的开放,即允许外国居民投资于本国的资本市场和允许本国的居民投资于国际资本市场。 57、 58、
“投资性”开放的结果是资本可在全球范围内充分配置,使全球任何地方的资本资2001年11月我国正式加入WTO。我国政府在入世谈判中对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做产的价格趋于一致。
出了实质性的承诺,包括:(1)B股业务。我国承诺在加入WTO时开放B股业务,外资证券商可直接从事B股业务,无需通过国内证券商与之合作。外资证券商在中国的代表处可成为证券交易所的特殊会员。(2)合资证券经营机构。在中国加入WTO3年后,外国证券商、投资银行可与中国证券经营机构合资成立外资股份不超过33%的证券经营机构,从事A股、B股、H股以及政府债券的承销服务。合资证券公司可承销、自营和代理外币债券和股票,可承销本币在胡僧全。(3)资产管理服务。中国加入WTO后,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可与中国证券经营机构成立合资资产管理公司,外资股份不超过33%。3年后外资股份上限提高到49%。我国在协议中采用的是“预先承诺”方式,即承诺的开放度远远高于现行政策的开放程度。
59、 60、 61、
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必须走上快速开放资本市场的道路。
2006年2月1日《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外国投2006年4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五号文件公告调整六项外汇管理政策,允
资者被允许对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性投资。
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和保险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由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开始启动。 62、
股权分置:由于特殊历史原因,我国A股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2种不同性质的股票,即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表现出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特征,这一特殊的市场制度与结构被称之为股权分置。 63、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3个阶段:(1)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2)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2次减持方案的失败。(3)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64、
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三一重工、紫江企业、清华同方、金牛能源4家上市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公司,除清华同方外,其他3家全部实现全流通。 65、
2005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这一正式法律文件的出台,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从试点阶段开始转入积极稳妥地全面铺开的新阶段。 66、 67、
截止2006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数已达到1303家,股权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刻、积极影响:(1)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行为机制在股改后趋于分置改革已取得决定性胜利。
一致化;(2)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上市公司定价机制的统一,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和价值发现功能进一步得到优化。(3)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大股东违规行为将被利益牵制,理性化行为趋于突出。(4)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5)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整体目标趋于一致,长期激励将成为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6)股权分置改革之后金融创新进一步活跃,上市公司重组并购行为增多。(7)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供给增加,流动性在僧强。(具体叙述详见P105) 68、
受限股有3大类:(1)股改所产生的受限股;(2)“新老划断”后新的IPO公司产生的受限股;(3)上市公司再融资(如增发等)产生的受限股。
(1) 按照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第一类受限股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股份超过5%,24个月流通量不超过10%,在其之后,成为全部可上市流通股。该类股份被市场称之为大非,股东持股数低于5%的称为小非。小非在股改完成后12个月即可上市流通。
(2) 按照中国证监会2006年5月8日和5月18日分别公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类受限股有3种:(1)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持有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流通;(2)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份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流通;(3)特定机构投资者网下配售股份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流通。
(3) 第三类受限股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产生的受限股。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5
月6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针对非公开发行受限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购的股份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2)通过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发行对象属于以上规定以外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9、
2008年4月20日,为了规范大小非的减持行为,维护A股市场的稳定,减缓受限解禁股减持对二级市场的冲击,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对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上海和深圳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上海和深圳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根据该指导意见,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另外,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7月21日宣布,从即日起,大小非减持情况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定期披露。 70、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两法)。修订后的两法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两部法律的修订出台,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迈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以本次两法的修订完成为标志,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创造了条件。(两法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P107-P109) 71、 72、 73、 74、
融资融券业务: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融资融券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42006年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是融资融资融券制度的推出是继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实施之后,又一个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种形式。——市场通常说的融资融券一般指券商为投资者提供的融资和融券交易。 融券业务的基础性指导文件。
具有根本性影响的制度安排。其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作为一种新的交易工具,融资融券业务特别是融券的推出将在我国证券市场形
成做空机制,改变目前证券市场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单边市现状。
(2) 融资融券业务将增加资金和证券的供给,增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连续性,活
跃交易,大大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3)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连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和货币
市场之间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增加资本市场资金供给。
(4) 融券的推出有利于投资者利用衍生工具的交易进行避险和套利,进而提高市场
效率。
(5) 融资融券有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75、
融资融券的风险:(1)对标的证券具有助长助跌的作用;(2)使得证券交易更容易被操纵;(3)可能会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带来一定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