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老龄产业若干问题的思考(3)

2019-08-20 18:57

管理经验不足,大多停留在保姆式的服务。培育养老服务业所需各类人才是发展养老服务业,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的关键。特别是要加快培育管理学、护理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和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养老服务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开展岗位职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社区服务类专业课程,培养适应老龄化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员,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

【编者注:培养养老服务队伍还可以积极探索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与再就业工程相对接。养老服务社工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优先录用在本区登记的失业人员和低保人员,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与再就业工程相对接。在本区登记的失业人员和低保人员应聘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可享受劳动部门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按照劳动部门有关培训政策规定,对失业和低保人员首次技能培训实行免费。二是培育“介护士”新兴职业。“介护士”,全称是“介护福利士”,一种在日本专门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专职人员。介护士弥补了护工的不足,适应了护士短缺的状况。护工,一方面要“护”,即替老人量体温、测血压、清理褥疮、口腔清洁、插管护理、吸痰等护理工作。目前我国护工人员多数为进城农民工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缺乏专业技能,这些工作还是得由护士来干。另一方面要“工”,即替老人喂饭、洗澡、翻身、倒尿盆之类简单的体力劳作,这是目前护工队伍所胜任的,问题在于“工”大于“护”,以“工”为主。我国同西方发达国家正在遭遇“护士荒”,护士人手紧缺,工作量大,护工又难以胜任,“介护士”这个新兴职业正好弥补了这个空白。介护士以“提高老人自理能力,让老人树立起生活的信心,辅助老人愉快生活”为工作宗旨。日本“介护士”上任前都经过专业医护训练,并且依照受训时间的长短和毕业的成绩来分级,从一到四,难度逐渐降低。一级介护士专门护理有严重疾病的病人,基本上各种急救医护知识都具备。“介护士”的服务方式与中国传统认识不同,如老人吃饭吃不到嘴里不要紧,给她围上围裙就行了;洗澡洗不干净不要紧,能洗哪里就洗哪里??正是这些“不代劳”,能让老人在活动身体的同时,也活跃了精神。但总体上符合东方国家老人的生活习惯,因其更愿意在家中接受照顾,自己动手参与生活越多,人也就更愉快,对任何疾病的治疗都是有好处的。日本培育“介护士”的配套政策是,1997年推出《介护保险法》,该法规定,日本公民从四十岁开始,必须参加保险,使每个人早在中年时期就替自己的晚年进行了投资。这样,到了老年之后,就可以享受介护护理,买了保险,又有法律保障,这老年生活当然也就没有后顾之忧。】

四、关于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的几个问题

去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中,首次提及“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说明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并已着手以更多实质性的政策措施解决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最近国家老龄办等10部委出台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是贯彻这一政策措施的具体体现。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老龄工作和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问题,“十一五”规划提出“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陈芸副省长去年12月7日在听取专题调研汇报时指出:“政府更多责任在于搞政策引导这项工作,怎么创造环境。我最关心的是优惠待遇的落实”。“要重视、关心省老年基金会、省老年学学会,你们是‘高参’,委托你们再调研,形成一个政策性建议文稿”。

老龄产业与其他产业的不同在于其公共性、福利性,它是产业和事业的结合,因而公共政策的推动不可缺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又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发展老龄产业,需要各级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为老龄产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也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政府应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增加投入、培育市场等方面以及吸引企业参与上发挥主导作用。老龄产业政策的走向,决定着老龄产业发展的速度。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方面,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如下四个问题:

首先,以和谐的理念为指导,提高制定和执行政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我国最大的特点是“未富先老”;最大的问题是对老龄化问题紧迫性认识不足;最重要工作是提高国家、社会、社区、家庭、个人适应老龄化的能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10个部委〔2006〕6号文件指出:“老年人最值得尊敬和爱戴,也最需要关心和帮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市场经济机制的驱动,代际利益关系的变化,因而在一部分人中,中华民族敬老、尊老传统美德被淡化,老年人过去为家庭、为社会、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被扭曲,歧视老人、甚至抛弃老人在社会上时有发生,老年人的维权、老年群体的社会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和保障,中央和省里出台有关老年人的政策法规得不到认真贯彻和落实,其根本的原因是:由于这部分人与老年人的情感关系日渐疏远,法制观念淡薄。黑龙江省人大代表翟玉和董事长出资组织到31个省市、历时50天开展的《我国农村养老现状调查》认为,在中国,特别是农村,孝道出了问题,52%的儿女对父母老人感情“麻木”。“百善孝为先”,“孝者德之本”。孝,是一切人伦道德的根本,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积极的态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心系老年群体,深入开展尊老、敬老、爱老

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视对公民进行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的教育,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和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的良好社会氛围,重新认识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不可或缺的作用,充分认识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和谐相处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增强制定和执行政策措施和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老龄产业和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的建设。

其次,认真贯彻政策法规,必须在“支持”和“鼓励”上下功夫。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真正落到实处,用政策和制度保证老年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基本权利,靠政策引导发展老龄产业。

各级政府在制订“十一五”规划时,要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力度,酌情减免税费,简化立项审批手续,支持发展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兴建老年公寓、老年社区、养老院、护理院、敬老院;支持养老机构和个人对不能自理和高龄老人开展专业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支持发展社区?村镇?和居家养老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把支持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列入财政预算,并对扶持养老人数给予资金补贴;(编者注:政府购买服务以低水平、重点覆盖起步,补贴资金以服务券形式发放。补贴对象为:本辖区实际居住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都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都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对户在人不在的老人视财力状况纳入政府补助范围。(1)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80岁及以上高龄空巢老人。(2)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3)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孤寡老人。(4)享受低保的空巢百岁老人。补贴标准为:各地规定不一,如北京西城区规定,享受补贴服务的老人,由卫生部门免费提供以下关爱服务:每周1次入户巡视,了解健康状况,回答医疗咨询,量血压等;每月1次入户医疗服务;每年1次体检。对享受补贴服务的老人,由政府出资安装紧急求助呼叫器,组织服务实体和志愿者开展温情关爱服务。)支持兴办养老职业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社会福利养老单位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可以向非公有制经济转让产权或经营权;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等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形式兴办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兴办社区老年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兴办具有临终关怀性质的护理院、照料中心等;鼓励在荒山、荒地开发兴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企业研发、生产老年人特殊用品,推动老年用品市场的开发;鼓励老龄产业行业协会的发展,发挥其在市场

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联系等方面的作用。

第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开辟发展老龄产业稳定的资金渠道。要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筹集稳定的老龄产业资金。各级政府要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实施优惠的信贷政策等;要大力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重点是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和引进境外资金用于发展老龄产业;民政和体育部门发行彩票募集的资金,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市、区?县?、街道?村镇?老年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服务站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是慈善事业很好的载体,可以利用部分筹措的慈善基金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为整合资源、壮大资金实力,建议由省老龄基金会牵头,省以下基金会参与,帮助和带动各地发展老龄产业。

第四,加强协调多方力量,深入开展老龄产业理论和政策的研究。老龄产业是横跨一、二、三产业的综合产业,又是刚刚起步的新兴产业,全省有关老龄产业的基本情况、基础资料、政策和理论方面研究是个薄弱环节。厦门大学人口所去年初提出《二十一世纪前半期福建省老龄市场规模和结构研究》,为政府提供决策科学依据,为企业开发老龄市场提供咨询服务,但因资金无法落实而落空。要搞好全省老龄产业发展,不调查基础情况,不剖析基本背景和面临问题,不了解老年人的需求状况,不掌握老龄产业的总体水平和发展态势,就不可能制订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要组织力量开展基础背景和市场培育的调查研究,探索我省发展老龄产业和养老服务业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政策和理论方面的研究纳入“大老龄”工作范畴。要重视和加强老龄产业跨学科研究,面向实际,面向未来,面向老年人,既要高等院校研究,更要社会科学攻关,学官企协作,多部门配合,深入研究老龄消费市场的培育,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我省老龄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发展老龄产业的政策法规体系。

五、借鉴省外发展老龄产业的经验

在发展老龄产业方面,全国各地都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北京、上海、辽宁、天津、江苏、山东、广州等省市创造了许多方面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北京市高度重视发展老年服务业,一手抓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一手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市养老床位:2000年1?7万张,2005年2?8万张,“十一五”计划新增2?2万张,新增每个床位补助5000元,个人兴办的每张床位每个月另加补助100元。“十一五”期间要建立市、区、乡?镇?、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70%的社区设有养老服务机构。区、街成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财政分别补助10万、6万元,社区服务站补助3万元。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行政府搭建平台,准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的办法。并提出建立“无围墙敬老院”,对社区老年人开展多种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内老人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2005年9月上海市出台了包括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和养老的财政补贴、支持养老机构、鼓励到养老机构就业以及医疗政策等五个方面18条措施,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工作。这些政策措施的最大亮点有二,一是将养老首次纳入城建规划,即将养老设施建设纳入2000万平方米重大项目,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商品房基地规划,按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落实建设用地规划;二是新增养老床位,每位补贴5000元,资金主要来自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市政府提出去年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近期发展到10万张,居家养老服务人数去年增加到5万人,近期扩大到20万人,基本缓解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紧急援助等服务需要。

辽宁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转变政府投资观念,今后政府原则上不再兴办国有独资的养老机构”,“要实行钱随人走的货币化养老方式”,“发挥资金最大效应,对所有养老机构一视同仁,一律给与同等优惠政策”。2004年辽宁省成立老龄产业协会,该协会成员包括建筑、旅游等30多家涉老行业单位。2005年辽宁省用老龄产业协会来统筹老龄化工作,用老龄产业协会做龙头,并成立一些专业基金会筹措资金进行老龄产业的产业化运作,计划今年出台辽宁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中将细化老龄产业的优待政策,涉及煤、水、电的优待政策,有望实现全省的优待政策。

多年来,江苏省将老年护理产业作为老龄产业的核心产业,2005年省政府下发文件规划老龄产业。现有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审批,无须工商登记。2005年10月1日起,一种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在江苏农村全面实施,全省近40万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率先成为该制度的受益者,将开始按月领取“退休工资”。养老保险由市、镇政府财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几个方面合理负担,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筹集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出资8%?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市?县?、区镇财政和村集体组织出资12%。

天津市于1998年进入老龄社会,2004年,60%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4?7%,累计到2010年将达25?2%,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特别是高龄老人、空巢老人、体弱多病老人的生活和照料问题日益突出,对养老服务业的社会需求,拉动了老年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所占比例大,在城区142家养老机构中,民办的占93%,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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