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水平。
一是森林公安负责人必须继续实行“上管一级”,未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组织部门不得任免。
二是加强执法质量考核。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应不定期对下级森林公安所办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执法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定期制发执法质量通报,努力提高办案件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敢于问事、问人、问责,对错案、败诉案、违法执法等严格行政问责,强力推进交通建设,确保政令通畅,廉洁高效。
(五)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提高工作效率。
森林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要取得稳步和谐发展,关键在人,一是要能够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合理选用、调配派出所民警;注重提高民警的综合、整体素质;注重发挥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注重构筑民警扎根派出所工作的“安心工程”。二是要进一步落实执法保障。第一是能落实基层经费保障,解决经费欠缺、装备落后的问题,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第二是能加强一线警力保障。第三是能聘用文职人员置换警力充实基层,缓解基层一线执法警力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