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于机械租入前15天向本公司机械管理部提出租赁机械申请报告,租赁申请报告明确租赁机械名称、规格、使用时间、租赁价格和用于施工工程等情况,对需要长期(使用期超过6个月)使用的机械,申请报告需要对租赁、自有设备调配、购置进行详细的经济核算对比。机械使用原则上内部调剂,机械连续租赁时间超过一年或租赁费超过机械购置价值二分之一时,原则上不租赁,应购置。子(分)公司机械管理部审核确实无法调剂或购置时,子(分)公司机械管理部提出准许租赁意见,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机械进退场管理: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有计划的组织设备进(退)场,必要时要编制设备进(退)场安(拆)装专项技术方案,经公司物资机械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安质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进场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即符合二级及以上机械技术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通用、常规机械设备由项目部物机部门组织,安质等部门会同操作人员共同参加检查验收;大型非标机械设备(盾构机,450-900t提、运、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在项目部自检自查合格完成后报请子(分)公司检查验收,由子(分)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组织,会同安质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时出卖方、出租方、安装单位、项目部机械工程师要共同到场按规定验收签字,并做好机械设备进(退)场验证记录。
机械设备现场管理:项目部应建立项目机械管理办法,制定机械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定期保养制度以及检查验收制度等,实行“定人、定岗、定机”管理原则。 项目部应建立本项目机械设备台账(含自有机械、租赁机械、分包队伍自
带机械、特种机械),掌握项目机械设备动态、技术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项目部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维修。编制在场主要机械保养规程、巡回检查路线图、润滑图表等机械检查、保养标准,并对维保、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现场机械设备必须标识清晰、规范,日常机械保养严格执行“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十字作业法,合理使用,规范保养,及时维修,保证机械运行正常,机况良好,无带病作业现象。项目部负责制定进场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执行,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和采取防范措施,禁止机械超负荷和违章作业。项目部按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由项目主管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机械检查。对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日常运转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包括自有机械、外租机械和分包队伍自带机械,对检查存在问题整改关闭,并对检查整改情况规范记录。项目部应制定以机械设备的台班或工作量核算办法,建立机械运行,燃油、电力、配件消耗统计台账,每月开展单机、工号(经济单元)机械使用费用成本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促进项目机械成本控制。
特种设备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符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文件规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文件规定。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是由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厂家生产的产品。属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型式试验(如架桥机,门式起重机等),须通过国家法定机构型式试验验收且取得合格证。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子分公司机械管理部、安质部应当核对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文件是否齐全。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子分公司安质部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使用特种设备的子分公司机械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