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危险程度降低。如:烫伤事故是氧化铝、电解铝行业最容易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氧化铝行业通过人员配备耐酸碱防护服及耐酸碱防护面罩等方式,对工作过程中人员进行有效防护,有效的减少和杜绝了高温、碱液烫伤事故的发生;电解铝行业通过人员配发耐高温防烫伤工作服及耐高温防烫伤面罩、手扪子都防护用品,有效的减少和杜绝了高温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烫伤事故。电解铝生产过程中残极破碎工序烟尘较大,通过给职工配发防尘口罩,防止职工引发尘肺;氧化铝煤气站职工通过配发CO防毒面具,防止职工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7.5应急措施
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增加巡查频次、槽罐倒料、流程隔离等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如:电解铝生产过程中,发生电解槽漏炉事故,通过现场准备应急物料,进行围堵及防护,防止事故扩大,日常通过经常组织事故演习,提高职工的应急处臵能力。
8.效果验证
对于排查及整改的事故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复查”的方式,检查单位需要对隐患治理的效果进行验证,验证隐患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等进行规范整改,是否达到整改效果,填写《隐患治理效果管控记录》(见附件1),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信息化隐患管理系统,做到实时发布、实时跟踪、实时落实、全员共享;
对于检查到的各类一般隐患、较大隐患,检查部门以隐患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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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2)及检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被检查部门,被检查部门按照整改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在整改期限之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检查部门,检查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完善整个闭环管理过程,对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期限整改完毕的隐患,需提出延期申请并出具说明;
对于检查到的重大隐患,检查部门以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件3)的形式,下发至责任部门负责人手中,双方签字确认,明确整改期限及整改要求、相关责任人,对于整改不力的要追究相关管理责任;
对于不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到达整改期限未反馈的部门及责任人,可按照企业内部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以行政或经济考核。
以上隐患治理管控形式作为基本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隐患闭环管理过程进行管控,确保隐患不发展为事故。
9.持续改进
9.1评审
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的实施可结合企业安全领导机构会议进行,也可单独进行,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也可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审一起进行,有条件的企业可形成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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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的内容及结论以及确定的措施等内容应做好记录。 9.2 更新
企业基于下述各方面的影响来考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评审时间安排和频次,但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 法律法规的变化; ? 新风险点的相应要求; ? 企业自身所产生的变更需求; ? 外部因素;
? 检查、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程序测试结果的反馈影响; ? 控制技术的进步。
当表明现有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然有效时,则无必要实施新的风险评价,反之,必须及时更新,重新全部或部分策划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实践,同时应结合《有色行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对企业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清单进行更新。
10.记录管理
记录结果并将记录结果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形成“一企一册”。 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包括: ?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制度或规范 ?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小组 ? 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 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包括公司、车间、岗位) ?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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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患排查治理公示 ? 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 ? 隐患分类汇总表等。
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具备可追溯性。
11.信息交流
企业应明确需交流、公布、警示的内容、对象及时机。
建议企业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信息、沟通与协商有关的程序文件或制度执行。
12.公告警示
17.1 隐患排查人员将各类隐患排查结果填入《隐患排查表》(附件5),及时上报企业隐患排查主管部门。
17.2 企业隐患排查主管部门对上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填写《隐患治理效果管控汇总表》(附件1)、分析统计、实施奖惩。
17.3 企业应将排查出来的隐患录入主管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予以整改,切实履行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
17.4 企业应通过《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3)的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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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隐患治理效果管控汇总记录
隐患治理效果管控汇总表 编号:WQ-20**-**-**
部门名称 隐患内容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隐患整改措施 临时防范措施 整改情况及责任人 隐患整改复查效果 复查人 整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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