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液槽NaFG1NaOHSiF40--40kPa的变压80--150℃的变温酸化浸出浸出液过滤分离原材料硫酸、水催化剂碱吸收S6Na2SiO3滤渣1洗液1洗涤80℃热水洗母液1S1无组织HF固渣1(硅砂)降温10~65℃滤渣2过滤分离洗液2洗涤25℃水洗母液2S2固渣2(铷铯矾)降温-5~0℃滤渣3过滤分离洗液3洗涤25℃水洗CaO、水母液340--45%的浆液S3固渣3(钾钠矾)中和中和液石灰乳过滤消化滤渣4过滤分离S7石灰渣洗液4洗涤25℃水洗母液4S4固渣4(石膏)三效蒸发冷凝水去锅炉用水去硫酸根NaOH25℃水洗冷却结晶S5固渣5(芒硝)80℃~95℃碳酸锂沉淀CO2过滤分离洗液5碳酸锂粗品98℃水洗洗涤产品洗液烘干碳酸锂产品
图例: 无组织废气: 废气: 固渣:
图1.2-2 碳酸锂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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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生产规模、产品方案
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新建20条生产线。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见表1.2-3。
表1.2-3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序号 一 1 二 2 3 4 5 7 (一+二) 项目名称 主产品 碳酸锂 副产品 硅砂 石膏 铷铯矾 钾矾(含20%钠矾) 芒硝 共计 数量(t/a) 8000 8000 253200 59200 102800 9400 66400 15400 261200 电池级碳酸锂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2-4的规定。
表1.2-4 化学成分
杂质含量/% 不大于 Li2CO3不小于 Na 0.025 99.50 Pb 0.001 K 0.001 Ni 0.003 Ca 0.005 Mn 0.001 Mg 0.01 Zn 0.001 Si 0.005 Al 0.005 Fe 0.002 Cl- 0.005 Cu 0.001 SO42- 0.08 备注:1、产品中的水分含量≤0.40%。 2、产品的平均粒径≤6μm;2μm≤d50≤4μm;9μm≤d90≤12μm。 3、电池级碳酸锂呈白色粉末状,目视无可见杂物。
副产品有硅砂、石膏、芒硝、铷铯矾、钾矾(含20%钠矾)等,部分副产品生产质量标准见表2.2-3~表2.2-5。
表1.2-5 硅砂成分标准要求
分析名称 标准要求 SiO2 ≥99.0 Fe2O3 ≤0.015 Rb2O ≤0.18 Cs2O ≤0.004 8
表1.2-6 芒硝质量标准
名称 Ⅰ类 品级 优等品 硫酸钠含量≥ % 不溶物 其它成分含量不大于(%) Ca﹢Mg(以Mg计) Cl Fe H2O 白 度(R457)≥% 99.3 0.05 0.1 0.12 0.002 0.1 85 一等品 99 0.05 0.15 0.35 0.002 0.2 82 一等品 98 0.1 0.3 0.7 0.01 0.5 82 合格品 97 0.2 0.4 0.9 0.04 1 - 一等品 95 - 0.6 2 — 1.5 - 合格品 92 - - - - - 硫酸钠 Ⅱ类 Ⅲ类 表1.2-7 石膏质量标准
初凝时间:80(分) 抗折强度:2.2(Mpa) 主要材质:熟石灰 标准稠度:35(%) 等级:优质 终凝时间:160(分) 1.2.4 投资
项目总投资3084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4546万元,流动资金6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5万元,占总投资的2.42%。
1.3 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赣府厅发[2008]58号)中规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行业能耗标准,高能耗、高排放行业项目范围为:钢铁(铁合金)、电石、水泥、造纸(制浆)、农药(原药生产)、电镀、皮革、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印染、陶瓷、化纤(黏胶)、医药原料药。本项目生产内容为电池级碳酸锂及系列副产品,不属于“赣府厅发[2008]58号”文中规定的高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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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排放行业。且国家未对项目所属行业专门制定行业准入条件,因此,本项目不存在行业准入方面的障碍。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第9号令),与本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摘录如下:
“鼓励类”:第九项“有色金属”,第4款“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中“②新能源: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
“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第2款“硫、钾、硼、锂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
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产能为年产碳酸锂8000吨,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属于鼓励发展的锂电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宜春市袁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备案的通知”(袁区发改行服字[2012]158号)已对本项目备案。
1.3.2 选址可行性分析
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宜春市工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以及项目建设条件等因素对厂址的可行性进行论述。
(1)与宜春市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宜春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较好的贯彻,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城乡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为实现宜春市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远景目标打下基础。其中对开发区规划目标: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环境保护,开发区进行环境功能分区,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拒之门外,完善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所有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开发区的植被覆盖率,多种植抗污染书中;设置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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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能到达排放标准,各类工艺废气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所有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符合《宜春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2)与宜春市产业规划相符性分析
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制造业开发区、商贸旅游、科技研发、居住四大职能。工业用地分东部产业区和西部产业区两片布置。西部产业区结合用地条件向东拓展,扩大汽车零部件与机械制造产业用地。袁州医药园结合实际考虑向西拓展,北部设置新型材料产业园。在320国道两侧规划两处综合产业园,西侧结合新加坡及台湾工业园建设。鼓励各产业按类别集中布置,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链形成,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和地区的竞争力。东部产业区考虑到工业发展的可持续性,规划结合现状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在东部产业区考虑布置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纺织鞋帽服装、锂电产业、综合产业等产业,并配套物流及专业市场。
根据经中国工程院士和知名专家论证制订的《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宜春正在建设一个20平方公里的产业基地,打造中国最大的动力锂电池生产基地和35万辆以上锂电汽车生产基地,沿着“锂矿原料-碳酸锂-锂电池材料-锂电池-锂电汽车”的产业链全力推进,计划到2015年实现产值过1000亿元。本项目属于利用锂矿原料生产碳酸锂,符合《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宜春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3)与宜春市袁州区用地规划的一致性
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宜春经济开发区规划的宜春市袁州机电产业基地,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复(赣发改工业字[2008]906号,见附件十五),《袁州彬江工业用地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获宜春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宜环督字[2007]7号,见附件十六),根据袁州医药工业园滨江特种机电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05-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七)本项目用地属于三类工业用地,故项目用地符合宜春市袁州区用地规划。
(4)区域环境功能规划
厂区及其附近环境空气中TSP、PM10、SO2、NO2未有超标现象,均满足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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