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门窗扇安装好后要试开,其标准是:以开到哪里就能停到哪里为好,不能有自开或自关的现象。
7.3.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
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8. 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装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8.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程序,具体管理程序如下:学习图纸和规范,明确质量标准→向操作班组进行质量技术交底→检查监督交底执行情况→分项工程的自检评定→报请监理复验→成品保护→制定进一步提高质量的措施
8.2从施工方案的制定入手,对施工顺序的安排,材料的采购验收,操作工艺的执行,成品的验收和保护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坚持样板领路制,对于本工程出现的新材料(包括进口材料)、新工艺、特殊作法等编写工艺卡,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8.3施工管理人员要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了解施工工序,明确材料做法。工长对施工班组做好技术交底,使操作者按要求进行操作。
8.4采用自检、互检、交接检和公司检查组结合的办法,实行主要工种操作者名字、级别、质量等级挂上墙。质量优良者奖,低劣者罚。
8.5在装修工程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所有大理石地面和墙面,完工后都要用塑料布盖严密,边角粘牢。在装修工程后期设专人搞成品保护。
8.6实行目标管理,制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目标和详细的创优计划,确保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把ISO9002的质量体系要素在项目上一一分解落实,按质量体系的要求,严格各个过程的质量控制,使每道工序、每种材料均在受控状态。
8.7建立材料验收、试验及检验手段和机构;工程材料、成品均必须有合格证,并经专职人员检查验收方可进场;及时做好规定材料的复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用于工程;由专人负责,做好各种试配,各种材料的试验和检验,保证材料成品的质量。
8.8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竣工文件、档案管理的规定,满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8.9装饰效果保证措施:
8.9.1现场设计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对图纸按比例放大并选定色标。
8.9.2由设计人员对现场美工详细交底,由美工严格按比例图纸制作模型及色卡,制作完成后由现场设计人员上交设计负责人。
- 11 -
8.9.3设计负责人根据样板查看现场,并书面写出样板在现场制作后的感觉及意见,并上报总设计师和总工艺师,审定后,由总经理把关,交甲方认定。
9.各种管道线路等非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
9.1操作人员应检查管、线及配件的内外观质量,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管、线及件。 9.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图施工。
9.3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9.4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9.5电线保护管理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9.6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9.6.1当线管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9.6.2当线管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9.7当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接线盒或拉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9.7.1管长度第超过30m,无弯曲; 9.7.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9.7.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曲; 9.7.4管长度第超过8m,有三个弯曲。
9.8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的拉线盒: 9.8.1管内导线截面为50mm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 9.8.2管内导线截面为70-95mm及以下,长度每超过20m。 9.8.3管内导线截面为120-240mm及以下,长度每超过18m。
9.9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0.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9.10在TN-S、TN-C-S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箱)、塑料电线保护管、塑料盒(箱)混合使用时,金属电线保护管和金属(箱)必须与保护地线(PE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 12 -
222
9.11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9.12塑料管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封,并且当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处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当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1.8倍。
9.13明配电线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内径20mm 以下时,管卡间最大距离不超过1.0m。管内径25-40mm时,管卡间最大距离不超过1.5m,管内径50mm 以上时,管卡间最 大距离不超过2.0m。明配电线管敷设前,应当测量放线,以保证配管的垂直与水平度。
9.14配线所采用的导线的型号、规格、线色等应符合设计规定、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 9.15导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板压接或套管连接。
9.16穿管敷设的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管内穿线宜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及地 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9.17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9.18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60%,严禁管内导线过多面造成“死线”。
9.19导线的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并留有余量),管内的导线不应有扭结。
10.各工序的协调措施:
项目施工中存在着多种因素的协调工作,既有项目内部的,同时也有项目外部的,针对协调的内容不同项目部将配备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的生产及对外协调工作,配备一名协调员进行项目内部协调,协调的目的是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项目组织的运转效率、消除项目按计划施工的任何不利因素、保证施工项目的进度。
10.1项目内部配合措施:
固定每天下午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各条线管理人员碰头会,会议时间控制在一小时以内,会议内容主要如下:
10.1.1汇报当天的施工进度、质量情况、文明安全。
10.1.2汇报晚上至第二天下午的施工日计划;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技术、文明施工各项要求;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解决措施。
- 13 -
10.1.3工程变更、技术核定以及隐蔽验收等手续的签字。
10.1.4在施工前,各工种应明确自己的施工范围;在施工中各工种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监督,互相积极配合,为按质按期完成整个工程达成共识。 10.2 外部协调措施:
10.2.1自工程开工,每星期由承包方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业主与施工单位协调会,解决施工
生产中的矛盾,上报业主供料计划。
10.2.2业主召开协调会承包方项目经理参加,协商解决重大问题以利工程顺利发展。
11.冬、雨季施工措施:
为保证正常工程施工,须采取如下雨季施工措施:
11.1进场后对大楼四周排水沟及现场道路排水沟进行清理,保持排水通常。 11.2石膏板、木板、堆放,要架高地面,用以防水、防潮。
11.3应尽量避免潮湿天气进行油漆作业,如需进行油漆作业,应采取防潮措施,加入快干化白水,或用太阳灯烘干。
11.4临时用电的敷设应穿PVC管或波纹管,防止潮雨天时漏电事故发生。 冬季施工本工程不涉及。
12.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本着这样一个指导思想,我们必须制定出切实可行,而且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来保证工程的实施。
12.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进场前与施工人员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12.2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场前,要进行员工上岗培训,宣讲公司安全生产法规文件,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提醒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12.3施工进场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操作者进行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安全事项的交底,并有记录,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操作者三方签字。由安全员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随时检查、落实。
12.4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防止脱落。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空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 14 -
12.5进入施工现场要听从安全检查人员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现场要整洁,作业面日干日清。施工作业人员要衣着整齐,佩带统一标志,文明施工。
12.6当现场有拆改作业时,必须做好人员安全的防护,以防发生意外,并对已施工完的部位做好成品保护。清理建筑物内渣土、立即时必须搭设专门通道或装袋往下运,严禁随意扔掷任何物品。
12.7作业时使用的梯子必须坚固,梯子与地面角度为60度—70度为宜。梯子脚应有防滑措施,梯子顶端应捆扎牢固。此外,要定期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12.8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要有专人使用保管。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持证操作,不准带病运转,非机械工严禁动用。不准超负荷作业。手动电动工具(手电钻、电锤、手砂轮、磨石机等)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工具电源线、插头和插座要安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外绝缘应完好无损,必须安装可靠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维修保管由专人负责。对各种设备的传动带、明齿轮、电锯、转轴、皮带轮和其它往复运动或转动的设备部件,都应安装防护装置,防护装饰如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除需要修理或调节的设备外,不能拆卸保护装置或安全设备,修理和调节后应立即装好。 12.9使用电源的设备,应严格对电气设备加以绝缘,安装好防护设施和保险装置,如配电装置要有熔断器、接好地线等,电器线路要保持良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12.10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高空作业严禁穿硬底鞋;架子工、油工等工种作业时穿防滑鞋;电工、电焊工必须穿绝缘鞋。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在现场嬉戏打闹开玩笑,严禁打群架,严禁夜晚饮酒闹事。施工现场内不准吸烟,违者罚款。不准打架斗殴,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不按上述管理制度执行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12.11施工现场的一切废料、下脚料均由公司统一处理,不准私自贩卖。如发现有私自贩卖和偷盗行为的立即将其驱逐出场,并在结算中加倍罚款,如情节严重的扭送至公安部机关。 12.12现场焊接时,应在焊件下方如设接火斗,以免发生火灾。
12.13施工现场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地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12V,并应设专职电工进行维护。施工用闸箱应全部采 用劳动局规定的统一箱体,严禁非电工人员私自安电,如违反规定一切后果自负。 12.1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监督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
12.15施工队在现场要绝对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安排,尊重工长、尊重甲方,爱护建设单位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