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客户订货单。
草拟合同,报主管领导审批赊销业务。合同由销售机构草拟,草拟的合同应报企业主管销售业务的负责人审批。购销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开出出库提货单及销货发票,并通知仓库包装发货。发票开好后应交由另一人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有无错误。增值税销售发票应由专人管理。 发出货物,取得货运部门运单。
财务部门凭发票、运单、合同等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或委托收款手续。在采用商
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时,凭发票,运单等凭证向购货方取得汇票,同时编制记账凭证。
根据划回的托收凭证收帐通知联登记银行存款,注销应收账款或冲减应收票据账户。
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发生销货退回,则冲减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仓库管理部门登记退回的产成品(办理入库手续)。若因其他原因购货方要求折让,应按销售折让的规定批准权限,由有关负责人签批意见后财务部门才能据以记帐。
退回产品因质量问题需要返修的,应办理出库手续组织返
修,返修完毕再办理入库手续,其返修费用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应收帐款应在款项到期前由销售部门负责办理有关函证手续,负责对应收帐到期时
的催收和逾期款项的交涉与催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