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中心一期基坑监测方案
7.12 现场目测巡视检查
在基坑开挖之前应对工程周边建、构筑物的现有情况进行摸底检查,用拍照或摄相等方式进行取证,其目的在于可界限这些不良损坏的责任关系。采用仪器进行监测是基坑监测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但由于仪器监测毕竟有限,不可能覆盖基坑变化的所有地方,因此,作为补充,由有经验的工程师定期进行现场目测巡视检查是非常必要的,检查内容包括冠梁、邻近建筑物及邻近地面有无新裂缝发生;原有裂缝有无扩大、延伸,断层有无错动发生;地表有无隆起或下陷;排水沟是否畅通、排水孔是否正常;是否有新的地下水露头,原有的渗水量和水质有无变化。
8 监测测点布置
监测测点布置原则为:观测点类型和数量的确定结合本工程性质、地质条件、设计要求、施工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能全面反映被监测对象的工作状态。测点布置见附图。具体测点布置如下:
1、地下连续墙顶部水平位移及沉降观测
沿基坑周边地下连续墙顶部布设21个水平位移及沉降观测点,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布点编号为S1~S21。
2、地下连续墙侧向变形观测
沿基坑周边地下连续墙布设8个测斜孔,每测斜孔深36m,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布点编号为CX1~CX8。沿基坑周边坑外土体深部布设8个测斜孔,每测斜孔深17m,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点布置图,布点编号为CX9~CX16。测斜管埋设见图1。
3、地下连续墙钢筋应力监测
沿基坑周边地下连续墙顶部布设8个钢筋应力监测断面,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布点编号为YL1~YL8。每测试断面布置3个钢筋应力计,共计24个钢筋应力计。
4、主体结构楼板应力及临时支撑轴力监测
主体结构楼板应力监测共布设6个断面,每层楼板在每个测试断面在布置1个钢板应力计,共计24个钢板应力计,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布点编号为YL7~YL12。临时支撑轴力监测共布设2个断面,每层临时支撑在每个测试断面对称布置1个钢筋应力计,共计8个钢筋应力计,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布点编号为YL13~YL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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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表沉降观测
沿基坑周边布设12个地表沉降观测点,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布点编号为DB1~DB12。
6、钢立柱隆起及沉降观测
钢立柱隆起及沉降观测共布设21个观测点,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布点编号为LZ1~LZ21。
7、坑内外地下水水位监测
坑外设置12口水位监测井,坑内设置5口水位监测井,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布点编号为SW1~SW17。
8、坑外土压力监测
基坑周边迎土面设置3个土压力监测断面,每个压力监测断面埋置2个土压力盒,共计6个土压力盒,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布点编号为TY1~TY3。
9、基坑周围地下管线的垂直和水平位移监测
在基坑周围的地下管线中,布置7个电力管线的观测点,布点编号为DL1~DL7;布置12个电信管线的观测点,布点编号为DX1~DX12;布置12个给水管线的观测点,布点编号为JS1~JS12;布置12个燃气管线的观测点,布点编号为RQ1~RQ12;布置12个排水管线的观测点,布点编号为PS1~PS12。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
10、基坑周围构筑物的垂直、水平位移和倾斜监测
在基坑周围的构筑物中,布置43个垂直、水平位移和倾斜观测点,布点编号为F1~F43。具体布点见基坑监测布置图。若周边构筑物出现裂缝,还需对裂缝进行观测。
9 监测频率
所有监测内容的监测点在安装、埋设完毕后,以连续至少2次观测校差在观测精度范围内的平均值作为监测点初始值(零值)。
自基坑支护体施工开始,进行埋设和初值测读工作。基坑开始开挖后,监测频次为1次/1~2天,并可依据开挖进度、监测情况调整至每天一次测量。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底板浇筑完成后,逐步降低观测频率。在底板浇筑后一段时间后,监测数据显示结构体趋于稳定,监测工作可结束。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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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 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 存在勘察中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
4. 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未按设计施工;
5. 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 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 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严重开裂;
9. 邻近的建(构)筑物出现突然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 10.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 11.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10 监测工作量统计
监测点的埋设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布置,详见基坑监测工作量统计表5。
表5 基坑监测工作量统计表
项目 序号 监测项目 测点数量 基准点 1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 6 测试 2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点 9 3 管线水平位移、沉降量测 55 4 地下连续墙水平位移、沉降量测 21 5 周边建筑水平位移、沉降和倾斜量测 43 6 地表沉降量测 12 7 地下连续墙及坑外土体深层测斜 16 南国中心一期 8 钢立柱隆起及沉降 21 9 地下连续墙中钢筋应力监测 8 10 主体结构楼板及临时支撑轴力监测 32 11 坑内外地下水水位监测 17 12 坑外土压力监测 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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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警戒值的确定
警戒值是监测工作实施前为确保监测对象安全而设定的各监测指标的预估最大值。在监测过程中,一旦量测数据超过警戒值的80%时,监测部门应在报表中醒目提示,予以报警。详见基坑施工监测警戒值见下表。
表6 基坑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
一级 序号 监测项目 支护结构类型 累计值 绝对值/mm 放坡、土钉墙、喷锚支护、墙(坡)水泥土墙 顶水平钢板桩、灌注桩、型钢水位移 泥土墙、地下连续墙 放坡、土钉墙、喷锚支护、墙(坡)水泥土墙 顶竖向钢板桩、灌注桩、型钢水位移 泥土墙、地下连续墙 围护墙深层水平位移 水泥土墙 钢板桩 灌注桩、型钢水泥土墙 地下连续墙 4 5 6 7 8 9 10 11 立柱竖向位移 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 坑底回弹 支撑内力 墙体内力 锚杆拉力 土压力 孔隙水压力 60%~70%f 30~35 25~30 20~40 10~20 30~35 50~60 45~55 40~50 25~35 25~35 25~35 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 0.3%~0.4% 0.2%~0.3% 0.3%~0.4% 0.1%~0.2% 0.3%~0.4% 0.6%~0.7% 0.5%~0.6% 0.4%~0.5% 2~3 2~3 2~3 变化速率/mm.d-1 5~10 2~3 3~5 2~3 5~10 2~3 1 2 3 注:1.h—基坑设计开挖深度;f—设计极限值。
2.累计值取绝对值和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两者的小值。
3.当监测项目的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的50%,应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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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基坑工程周边环境监测报警值
累计值 监测对象 绝对值/mm 1000 10~30 10~40 10~40 30 - 斜率 - - - - - 变化速率/mm·d-1 备注 1 地下水位变化 压力 非压力 500 1~3 3~5 3~5 - - 2 管线位移 刚性管道 直接观察点数据 柔性管道 最大沉降 差异沉降 - - - 3 邻近建(构)筑物 2/1000 0.1H/1000 注:1.H--为建(构)筑物承重结构高度。 2.第3项累计值取最大沉降和差异沉降两者的小值。
警戒值的确定一般应遵循的原则:
(1) 监测警戒值必须在施工前,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市政、监测等有关部门共同商定,列入监测方案。
(2) 每个监测项目的警戒值应由累积允许变化值和变化速率两部分来控制。 (3) 监测警戒值的确定应满足现行的相关设计、施工法规、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4) 对一些目前尚未明确规定警戒值的监测项目可参考国内外相似工程的监测资料确定其警戒值。
(5) 监测警戒值的确定应具有工程施工可行性,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应考虑提高施工工效和减少施工费用。
(6) 在监测工作实施过程中,当某个量测值超过警戒值时,除了及时报警外,还应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动态控制,必要时可对警戒值进行调整。
12 监测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12.1 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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