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结售汇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的方法
1、 公司将未到期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外汇汇率(资产负债表
日至交割日的剩余月份的远期合约汇率)与当初约定的外汇合约汇率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
2、于合约交割日结算的收益或亏损,即合约交割日当日的即时外币结汇汇率与远期合约汇率的差异导致的损益变动,计入投资收益,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转出。
3、举例:2007年9月1日,A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分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约定公司在2008年的一定期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上述银行卖出总额分别为110万的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工行协议的具体约定事项如下: 编号 GH001 套期类型 远期卖出 美元金额 1,100,000.00 约定汇率 7.3826 交割时间 2008年1月 (1)公允价值变动的计算
查询外汇牌价,美元兑人民币2007年12月28日远期汇价表(最好采用2007年12月31日的远期外汇牌价,由于休假日无法获得,因此以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汇价代替),如下: 时间 远期买价 2008年1月 7.2694 工行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算过程如下: 交割日约美元金额 交割时间 定汇率 A B C 资产负债表日远期汇率 D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H 1,100,000.00 7.3826 2008年1月 7.2694 124,520.00 D:该远期汇率指在资产负债表日未来交割的远期银行买价,即资产负债表日远期汇率 (2)会计处理 ①2007年9月1日
不做账务处理,将交易性资产-远期结售汇进行表外登记 ②2007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 124,52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同 124,520.00
③2008年1月实际交割110万美元(结汇时银行买入汇率为7.1806,交割日约定汇率7.3826)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110万元*7.3826) 8,120,860.00 贷:投资收益 (110万元*(7.3826-7.1806)) 222,20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7,898,660.00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同 124,52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 124,520.00 4、业务管理:
(1)将远期结售汇合同进行记录
(2)将本年度实际交割的外汇结售汇情况进行逐笔登记
(3)统计本年度至2012年10月31日已按远期外汇合同签订的远期汇率交割结汇的汇兑损益,调整转入投资收益: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投资收益-远期外汇合同
(4)2012年11月起,按远期外汇合同交割的结售汇业务按以上举例中第“③”的第一部分做账务处理。即:于合约交割日结算的收益或亏损,即合约交割日当日的即时外币结汇汇率与远期合约汇率的差异导致的损益变动,计入投资收益。(因远期外汇合同为2012年度开始签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2012年年末确定,本年度交割时无须及转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110万元*7.3826) 8,120,860.00 贷:投资收益 (110万元*(7.3826-7.1806)) 222,20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7,898,660.00
(5)年末统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交割的远期外汇,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外汇汇率(资产负债表日至交割日的剩余月份的远期合约汇率)与当初约定的外汇合约汇率的变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务处理按以上举例中第“②”进行处理。
(6)2013年以后,在实际交割远期结售汇业务时,根据远期外汇合同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举例进行账务处理,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交割日同时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