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麦积区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草原)办公办事指南(2)

2019-08-26 18:01

1.材料受理。区畜牧兽医局受理单位或个人报送的《采土采砂采石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区畜牧兽医局负责,进行书面审查。区草原监理站具体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并进行现场查验,提出审查意见报区畜牧兽医局批准。

3.办理批件。区畜牧兽医局根据草原监理站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意见,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办理批件。

4.申请人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区畜牧兽医局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人。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现场是验的,现场查验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草原植被恢复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年[884]号)标准,区草原监理站代为恢复草原植被。

6


关于印发麦积区畜牧兽医局行政许可(草原)办公办事指南(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UML课后习题答案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