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1.口头语言
9-296.口头语言是指以音和义结合而成,以说和听为传播方式的有声语言。 2.社交语言
9-297.社交语言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为满足某种需要而进行交流沟通所使用的语言。 3.外交语言
9-297.外交语言是指国家与国家在交往过程中为处理各种关系而使用的语言。 4.文学语言
9-298.文学语言是经过修饰加工,富有形象色彩、感情色彩、理性色彩和风格色彩的语言。 5.体态语言
9-300.体态语言是以体态与意义相结合,以表现与观察为传播方式的语言符号。 6.陈述
9-315.陈述是指就自己的立场、观点、意见、方案等问题所进行的主动性阐述。 7.辩说
9-319.辩说是把争执、议论、说理融合在一起,以阐明事理和说服对方为主要目的的语言交流活动。 8.反驳
9-323.反驳是指运用一个或一些真实命题来论证对方某一命题的虚假性或论证方式不正确的辩说方式。 9.委婉
9-325.委婉也叫做“婉转”、“婉曲”,是指在交谈中应用迂回曲折的含蓄语言来暗示让人思而得之的方法。 10.反向立意
9-331.反向立意是指通过正话反说的表达创新而实现良好效果的策略方法。 11.暗示性反语
9-331.暗示性反语是指通过用语的反面含义传递其真实意图的表达方式。 12.诱导性反语
诱导性反语是指通过用语引申的反面含义诱导对方认识弊端的表达方式。
第十章
1.归谬法
10-338.归谬法是首先假定某种观点为真,然后由其推出荒谬的结论,从而实现反驳这种观点的目的。 2.反证法
10-339.反证法是通过反驳对方的观点,来确立自己观点的一种方法。 3.淘汰法
10-339.淘汰法即是选优法,是指对可供选择的几种情况进行对比,权衡做出抉择。 4.条件法
10-340.条件法是根据条件与结果之间的逻辑关系,应用“如果P,那么Q”或“只有P,才Q”的结构形式表明观点或意见的方法。其中“P”表示条件,“Q”表示结果。
5.二难法
10-340.二难法也叫双重假定,是指话题中包含着可供选择的两种假定,但两种假定的结果都使人感到为难。 6. 诡辩
10-341.诡辩是指那些故意违反逻辑规律、违反推理规则或论证规则,错误的论证方法。 7.偷换概念
10-342偷换概念是指用相似而不相同的概念代替原先使用过的概念。 8.言实相悖
10-343.言实相悖是指由于对事实的陈述与事实的本身相矛盾而出现的错误。 9.人身攻击
10-344.人身攻击是指脱离谈论的议题,而将锋芒指向对方的某些缺点、缺陷,或是对方的名誉和尊严。 10.无谓纠缠
10-344.无谓纠缠是指出于某种需要故意搅乱论域,无理强辩,搞无谓争论。 11.以偏概全
10-346.以偏概全是指将只适用于少数特殊事物的某属性推广到全类中去,认为全类事物都具有某属性。 12.虚拟原因
10-347.虚拟原因就是把本来不具有因果联系的两件事硬拉到一起,强加以因果联系。
第十一章
1.谈判风格
11-368.谈判风格是指谈判人员在谈判活动中通过言谈举止表现出来的、与其传统文化密切相关的谈判思想、谈判行为等方面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