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中,Q重为计算分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与地表水资源量间的重复计算量;Q山为计算分区中山丘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即河川基流量);Q水生为计算分区中平原区水稻田水稻生长期多年平均地下水补给量;Q水旱为计算分区中平原区水稻田旱作期及旱地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即降水入渗补给量与灌溉入渗补给量之和);Pr水旱为计算分区中平原区水稻田旱作期及旱地多年平均降水入渗补给量;E水旱为计算分区中平原区水稻田旱作期及旱地多年平均潜水蒸发量;Q基补为计算分区中平原区水稻田旱作期及旱地由本水资源一级区河川基流量形成的多年平均灌溉入渗补给量。
十五、提交的成果图、表及有关技术要求 (一)成果图件及编图说明 1.成果图件名称及图号 成果图件包括:
附图2-6-1 北方平原区2000年年均浅层地下水埋深分区图; 附图2-6-2 地下水资源量评价类型区分布图; 附图2-6-3 多年平均降水入渗补给量模数分区图; 附图2-6-4 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模数分区图; 附图2-6-5 北方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总补给量模数分区图; 附图2-10-1 北方平原区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模数分区图。 2.所有成果图件共同的编图说明 (1)比例尺
工作底图要求以1:25万电子地图为基础进行缩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水资源一级区成果图件的比例尺由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自行确定。
提供给全国汇总图件比例尺要求是1:100万;全国按1:400万比例尺进行汇总、拼图。
(2)界线及地物
各成果图件均应标示如下界线和地物:
国界(含领海界)、省(自治区、直辖市)界、经纬度线(线距5度)、地形等高线(黄海基面100米、200米、500米、1000米、5000米)、海岸线(以上各界线均应以国家正式出版的地图为准);水资源一、二、三级区界线;山丘区与平原区界线;一般山丘区与岩溶山区界线;骨干河系、大型运河;特大型湖泊、水库;骨干铁路;地级行政区首府以上城市。
(3)技术责任表
标于图件的右下方,标明编图、清绘、校核、审定等责任人签名。 (4)图名、方向标、图例及比例尺在图幅中的摆放位置
图名写于图件上方居中,方向标列于图件的右上角,图例标于图件左下方,比例尺标于图例之下。
(5)统一参考图例
3.有关成果图件的特定编图说明
(1)附图2-6-1《北方平原区2000年年均浅层地下水埋深分区图》的特定编图要求
①地下水埋深(单位:m)分区共分7级,分别为: <1;1~2;2~3;3~5;5~10;10~50;>50;
②应标出泉名称、编号,泉域界线,著名超采区类型、分布,海水入侵、咸水入侵及地面沉降标志。
(2)附图2-6-2《地下水资源量评价类型区分布图》的特定编图要求 在该图的右下方列出地下水Ⅰ、Ⅱ级类型区名称及面积。
(3)附图2-6-3《多年平均降水入渗补给量模数分区图》的特定编图要求 同附图2-6-4编图要求中的第①款。
(4)附图2-6-4《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模数分区图》的特定编图要求
①模数分区共分6级,单位:万m3/a?km2,其色谱为:
<5淡红色;5~10橙红色;10~20淡黄色;20~30淡绿色;30~50淡兰色;>50深兰色。
②在各个模数分区内标示出下列水文地质参数的平均值 (无因次): 给水度μ;潜水蒸发系数C;降水入渗补给系数α。
(5)附图2-6-5《北方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总补给量模数分区图》同附图2-6-4编图要求中的第①款。
(6)附图2-10-1《北方平原区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模数分区图》的特定编图要求
①同附图2-6-4编图要求中的第①款。
②在各个模数分区内,标示出平均可开采系数ρ。平均可开采系数ρ值可根据模数分区面积与该模数分区模数的中值的乘积再除以该模数分区的地下水资源量(可从附图2-6-4中查算)定量。
(二)成果表及填制要求 1.成果表名称及表号
成果表有以下7张(表式样附后):
附表6-1 平原区浅层地下水(矿化度M≤1g/L)补给量和排泄量; 附表6-2 山丘区浅层地下水(矿化度M≤1g/L)排泄量; 附表6-3 浅层地下水(矿化度M≤1g/L)资源量成果;
附表6-4 1956~2000年降水入渗补给量及其形成的河道排泄量系列成果(矿化度M≤1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