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中曾根首相厨房澳新等大洋洲四国,在他发表的题为《新的展望-向亚太新时代迈进的日澳伙伴关系》的演说中提出了太平洋合作四原则:1以东盟为主导进行合作2推进民间合作与交流3在经济文化技术等领域进行合作4采取开放型合作体制,不搞排他集团主义。中曾根四原则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承认并尊重东盟在太平洋合作中的主导作用。
可以预测,随着该地区经济的增长经贸关系的密切和相互依赖的加深,太平洋经济合作将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日本正是顺应形势,谋求实现政治大国战略目标。但另一方面,日本也有许多棘手的问题,首先面临着与美国的竞争和争夺,美国不希望日本成为太平洋地区的主宰;其次,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对日本的戒心并没有完全消除;再次,在开放本国市场、放松技术转让和经济援助的限制方面,日本也要不断作出努力。
*3日美加强同盟关系
从80年代起,日本外交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政治大国志向化”,把谋求实现政治大国作为其外交政策总目标。
日本追求政治大国地位,首先是凭借其经济实力这一国内基本条件,随着国力的增强,导致日本对外政策思想发生转变,大国医十字章,谋求发挥大国作用的愿望随之日趋强烈。其次,国际环境的重大变化也为日本提供了机遇。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苏联在军事战略咄咄逼人,颇有在全球范围内排斥美国的势力和影响的势头。里根政府为了扭转军事战略上的不利处境,迫切要求日本加强与美国的战略协调关系,分担防卫责任共同抗衡苏联的军事扩张。日本的愿望与美国的要求一拍即合,日本通过为美国分担责任,建立日美战略合作关系,既可以维持一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对苏的战略优势,维持有利于日美双方和整个西方世界的国际体系和秩序,又能够进一步抬高自己在日美关系和美国全球战略中的地位,借助美国的影响为日本在国际上确立其政治大国的形象。因此,日本在80年代为维护日美同盟的认识大大超出了改善两国双边关系的范围,而是在政治、外交、对外援助等更加广阔的领域积极配合美国的全球战略,从而使这一时期的日本外交和日美关系出现许多新特点:1明确日美同盟关系加强西方阵营的团结合作。通过中曾根的访美,彻底改变了日本在战略上长期依赖美国的消极立场,进而以负责的协助者的姿态主动为美国的抗苏战略补台。日韩实行包括安全在内的政治合作,推动了日美韩三角军事合作体制的形成,发挥从侧面支持美国远东政策的作用。中曾根在政治声明中所作的承诺,使日本同其他北约六国结成某种共同安全保障关系,进入以美国为中心的西方全球集体防御体制。2调整日本的防务政策,强化日美军事合作体制。3,不断增加防卫支开,突破GNP1%的限制。4,以扩大战略性经济援助支持美国的全球战略。
【六,日本走向政治大国的外交实践。1,《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的通过2,日美贸易摩擦激化3,日俄关系的曲折发展4,宫泽主义与日本同亚洲的关系5,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 *1,《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的通过
面对东西方对峙的国际关系体系的终结,日本政府进一步加快了谋求政治大国地位的步伐。
但是向海外派兵一直是日本战后外交的禁区,虽然和平合作法作废使日本保守派受到打击,但是他们仍认为向海外派兵事关日本政治大国战略的成败,是日本参与建设美国主张的世界新秩序和争当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关键步骤,因而坚持要突破历史和法律禁区。海湾地面战爆发后,日本政府绕过宪法和自卫队法的限令,绕过国会的反对,造成日本向海外派兵的既成事实。另一方面,日本政府也没有放弃以法律形式准许自卫队海外活动的努力。就在和平和做法被宣布为废案的同时,自民党与公明党民社党达成协议,准备共同起草新法案取代和平合作法。
1991年9月,在和平合作法基础上略作修改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简称(PKO法案)被提交国会审议。该法案由总则国际和平合作本部、国际和平合作业务等5章和修改自卫队法附则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由自卫队员兼任国际和平合作队员,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允许和平合作队员在“为保护自身或其他在场队员人身安全,出于迫不得已之需要时”,最低限度的使用武器;派出参加维和行动的人数不得超过2000人法案规定日本可以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包括三大类共16项。其中第一类为隔离各方军队收缴武器等步兵行动。第二类为监督选举、民政管理等民事支援,第三类为人道和后勤支援。该法案还规定自卫队员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必须遵循五项原则,即:1交战各方达成停战协议并生效2争端当事国同意日本参与3保证维和行动的公平及中立4上述条件一旦发生变化立即撤离5只能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内使用武器。
临时国会召开后,自民党和公明党依仗多数优势,在众议院国际和平合作特别委员会强行表决通过PKO法,造成日本国会多年罕见的肢体冲突,引起舆论哗然,公明党基层党员对本党领导人一味追随自民党的做法提出激烈批评。公明党高层被迫宣布停止与自民党联合采取进一步行动。PKO法案再次搁浅。
1992年4月,自民党三党合作体制再次建立起来,控制了议会多数。尽管社会党等在野党采取各种方式反对国会审议批准PKO法案,直至出现社会党等众议员集体辞职,拒绝参与表决的非常情况,但是自公民三党仍强行使该法案通过立法程序。1992年6月《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获得日本国会批准,PKO法案生效不就,日本政府立即派遣自卫队军官赴柬埔寨参加维持和平活动。禁止日本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限制终于突破了。
*2日美贸易摩擦激化
所谓日美贸易摩擦指的是因日美双边贸易严重不平衡而产生的日美政治经济纠纷。 略
*3日俄关系的曲折发展
尽管90年代的国际关系格局发生了剧烈的变动,但日俄关系却一直引人注目的维持着相对冷淡的状态。妨碍日俄关系根本改善的症结就是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日本北方领土问题。苏联及其继承者俄罗斯都主张暂时搁浅两国间的领土争议,发展经济合作关系,希望利用日本的雄厚财力支持自己的经济改革。日本则始终坚持政治经济问题一揽子解决,以收回北方领土为提供大规模经济援助的前提条件。
尽管受到日本强大的压力,俄罗斯仍坚持其暂时避开主权归属问题、分阶段打开僵局的主
张。在连连受挫之后,日本政府终于认识到利用历史性变革机会,速战速决收回北方领土已不可能,必须重新做好长期努力的准备。为了防止日俄关系进一步冷淡,也为了与欧美对俄政策保持协调,日本政府于1993年4月公开宣布不再选取政经不可分的消极方针,而以扩大均衡为处理日俄关系的原则,并承诺再给予俄18亿美元的援助,使日本成为排在美德之后的援助俄罗斯的第三大国。1993年10月叶利钦总统对日本的正式访问终于实现。
叶利钦访日后,日俄关系有所发展,但北方领土问题的僵持状态,阻碍了两国关系的实质性进展。日本方面依然认为只要领土问题得不到解决,双边经济关系只能有限度的发展。日本对俄承诺的资金援助迟迟不能到位,日本产业界对投资俄罗斯也态度冷淡。
*4宫泽主义与日本同亚洲的关系
日本与亚洲国家的关系一直是其外交的重要支柱,日本对美国投资效果不理想,对亚洲国家投资则成倍增长,进展顺利。欧洲和美洲经济贸易集团的出现,使日本日益倚重同亚洲的经济联系。另一方面日本把在亚洲发挥领导作用当做实现政治大国地位的基石。1993年1月,日本首相工泽西一出访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太过、文莱四个东南亚国家,并在曼谷发表了题为《亚太新时代与日本和东盟的合作》的演说,提出冷战后日本对亚洲政策的四项原则:第一,参与筹划亚太政治、安全保障对话。第二,坚持对内对外经济开放。第三,联合起来推进民主化,第四,合作支援印支三国,特别鼓励东盟国家参与对印支半岛的援助和开发。宫泽还强调要以“亚洲中的日本”的立场,与东盟国家“共同思考,共同行动”。宫泽的讲话引起了广泛的重视。日本外务省官员表示宫泽提出的四原则是继福田主义之后日本提出的又一项综合性对亚政策。人们因而有将其称为“宫泽主义”。
冷战后日本对亚政策中,安全问题被放在首要位置。
在地区经济问题上,日本坚持日建设开发经济的原则。还提出了所谓“南南合作”的方针,鼓励东盟国家同发达国家一道向印支提供援助,称印支半岛的稳定关系到东南亚和整个亚太地区。但是日本在亚洲国家与欧美在经济安全利益和文化价值观念上发生争执时,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让东盟各国失望。另一个难题是如何争取认识日本的侵略历史,以获得亚洲国家的信赖。日本对历史问题态度暧昧,对日本与亚洲邻国关系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 *5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
冷战体系瓦解之后,美国经济强劲复苏,而且借助信息技术革命重新获得了超群的竞争能力,而日本对泡沫经济破灭应对不力,经济停滞状态有长期化的趋势。美国对日本经济挑战的担忧减退,日本独立谋求大国地位的自信心受到了冲击,两国的注意力开始转向应对地缘竞争。呼吁巩固传统同盟关系的声音逐渐占了上风,而再造美日安保体质成为其中的政策重点。
1996年4月16-18日,克林顿访问日本,与桥本龙太郎共同签署了《美日安全保障联合宣言》,为再造美日同盟关系确定了基调。两国政府没有制定新的安保条约,但是通过联合宣言的形式转移了双边安全合作的重心,即从冷战是围绕安保条约的第五条-共同保卫日本领土安全,转向围绕安保条约的第六条-维护远东地区的和平与安全-进行重新部署。这一。调整意义重大,必将对美日安全战略及东亚地区秩序产生深远影响,其实际效果不亚于制定新条约。
联合宣言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两国一致认为亚太地区依然存在着不稳定和不确定的因素,构成对地区安全的主要威胁。第二,宣称美日关系是历史上最成功的双边关系,而共同安全保障是两国相互信赖的基础。第三,确定具体合作课题,如技术与装备领域的相互交流、如技术与装备领域的相互交流、在防扩散和导弹防御研究上一致行动。
原有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是在1978年11月制定的其目的是在《日美安保条约》的框架下规定双边军事合作的具体内容、步骤和分工。指针包括平时合作、日本受到攻击时的对策,日本周边有事时的对策三大项,当时的主要目的是制衡苏联势力在东亚的扩张,因而设计的重点在其中的第二项。
美日于1997年9月23日正式签署了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与旧的指针相比,新的防卫指针出现了以下变化:第一,对于日本周边出现紧急事态情况下的防卫合作作出详细规定,明确要求日方发挥主动作用,共同防止事态扩大。第二,将双边防卫机制固定化,设立跨部门综合机构和紧急事态协调机构。第三,为平息各方质疑,指针特别突出了基本前提和设想,承诺不改变《日美安保条约》的规定,不改变日美同盟基本框架,且称日本根据指针采取的一切行动都要在日本宪法允许的范围内,遵守专守防卫和无核三原则等基本方针。
但是心智真的对周边事态的定义,以及新指针对日本自卫队干预周边事态的要求事实上已经突破专守防卫原则。
1998年4月,所谓“有事三法案”提交日本国会审议一年之后,三法案先后顺利通过众参两院,标志着美日安全同盟再造工程的完工。传统的和平主义左翼势力和追求大国地位的极右翼势力都未能阻挠这一过程,日本从政界到民间似乎形成了日本回归追随美国的外交模式。借助美国的外压逐步摆脱二战后的束缚,使日本成为所谓正常国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政治大国路线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