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0.4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0.5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10.6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JGJ46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导线;
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f)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10.7 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10.8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11 动土作业
11.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1.2 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11.3 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11.4 作业前应首先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11.5 动土作业应设专人监护。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m 处,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b)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c)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d)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f)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g)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1.6 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 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等,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个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m 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11.7 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1.8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11.9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
12 断路作业
12.1 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
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12.2 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12.3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12.4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a)采用安全电压;
b)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m,不低于1.0m;
c)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d)应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12.5 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安全作业证的样式
A.1 《动火安全作业证》样式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动火作业级别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分止 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 年月日时 年月日时 年月日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动火设备内部构建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断开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8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
9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 动火审批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年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
A.2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样式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 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 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时间部位分析人 分析标准 分析数据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负责人
3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