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制度
学校教育信息化要求各学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拓展学科教学资源、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将信息技术应用到课程教学之中,为使我校在教育教学应用和管理应用方面尽快全面实现教育信息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学校根据管理要求使用信息管理平台对学校进行管理,做到“校务、政务公开”网络化。
二、学校建设好自己的校园专题网站,建设教师个人或课程专题网站,有互动的教师主页,能够围绕课堂学习实现师生交流,起到指导学生学习的作用。
三、学校领导率先使用网络、多媒体技术,在全校教师会议上、工作汇报、家长学校等会议上使用自制的演示文稿讲话,在课堂教学中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教学。
四、积极参加全国、省、市、区各项有关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竞赛活动。
五、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信息化校本培训,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要求做到有教学设计作品和资源开发成果,定期开展与教育信息化相关的特色活动。
六、教师应该把计算机当作自己教学、工作甚至生活的工具,使现有设备在平时教学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每个教师要根据自身水平制订计算机操作提高计划,每个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自制多媒体
9
课件比赛。
七、对常规电教器材,应经常性地使用,尽量的在日常教学中多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师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课占总课时的30%以上。
八、要求教师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教学活动,45岁以下的教师每期必需上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研究课。
九、全体教师的论文、计划、总结、备课、试题等各方面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信息化应用推广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0
学校教育信息化培训制度
教育信息化的关键在于教师,为了帮助教师加深对教育信息化的理解,提升整体应用水平,我校特制定本培训制度。
一、每期均要对教师进行计算机操作水平提高培训,每学期五次以上,并纳入到校本培训当中统一管理。
二、每学期学校开展一次全体教师的信息技术考核,成绩列入教师期终考核目标管理,并推荐优秀教师外出学习。
三、培训内容和考试内容均由计算机培训教师制定。
四、对计算机操作水平较高的教师可以申请免普通操作培训,但必须参加每学期的水平检测。
五、教师需经过专门培训合格以后才可使用所在教室的微机、投影仪。
六、教师未经过培训使用电教器材而造成器材损坏,应由教师本人承担经济赔偿。
七、对已通过培训但还是在使用过程造成损坏,学校将具体调查情况,实事求是处理。
八、电教培训主讲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制订培训计划,对所有培训完毕,并经考核合格的教师,要登记造册。对中途来我校工作教师,应及时培训。
九、学校鼓励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每位教师必须拿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等级计算机操作证,实行持证上岗。
11
学校教育信息化主要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
为促进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与实践,规范学校管理,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推进我校教育创新和基础教育信息化中的作用,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教育信息化管理领导、网络管理员、信息技术教师,实行专人管理、职责到人。
二、“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教育局教育信化有关工作和拟订学校校园网络建设、网络安全及保密等有关规章制度,协助区信息化管理中心指导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校园网络建设。
三、负责策划、拟订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应用方案和长远规划,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
四、做好学校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负责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与信息管理,以及教育信息的网上发布与论坛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组织各版版主管理维护用户的发贴内容,并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五、指导全体教师的教学资源(包括VCD、DVD、多媒体课件、网络课件等)的开发、设计、制作和管理与维护;负责学校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学校“课堂实录”节目的摄像、编辑、制作,负责各类声像资料的建档和管理;负责指导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课例、优秀教案、教学课件等竞赛。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