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的编制体制不合理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优化军队的编成和结构”。我军编制体制存在的问题是“头重脚轻尾巴长”。指挥机构庞大,指挥效率比较低;军兵种结构还不合理,高技术含量的军兵种部队还比较少;编制总额偏多,官兵比例失调,非作战部队占用兵员太多。 从总体上看,我军现在的编成还是机械化军队的编组方式,是与工业时代相适应的。随着军队由机械化向信息化方向发展,军队的组织结构必将进行重大的调整。 今后,我军的编制体制将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不断地进行结构性调整。总的要求是,朝着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指挥灵便的方向努力,体现“精兵、合成、效能”的原则。要把重点放在结构调整和指挥体制的改革上,增强部队联合作战、机动作战和执行多种任务的能力。 作战方法改进是军事变革的必然结果。军事技术、武器装备和编制体制的变化和发展,必然会引起作战方法的改变。我们在进行战法研究和改革时,要考虑在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指导下,实施灵活的战略战术指导;要考虑防卫作战的特点和需要;要考虑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战争特点与要求;要考虑武器装备的性能和特点;要考虑军事技术对战法的影响;要考虑编制体制对战法的支持和制约程度;要考虑战区地形、天候等自然因素对战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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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
先进的军事理论是军事变革指导力量。军事理论创新是军队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军事变革的先导,更是战争的重要制胜因素。与推进军事变革相关的理论,主要包括指导军事变革本身的理论和作战理论两个方面的内容。指导军事变革的理论主要从方法论角度对军事变革起指导作用,而作战军事理论则从战争需求角度对军事变革起反作用。如,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近年来都已经创立了信息战理论。我国信息战理论的提出,从战争需求角度指明了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努力方向,明确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任务、目标、标准和要求。
四、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
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必须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中的指导地位。党的指导思想就是军队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大报告规定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军事领域的指导地位。报告指出:要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就要求我们在军事领域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在坚持毛泽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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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基础上,坚持以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指导新世纪新阶段的国防和军队建设,指导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军建设和变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经验,也充分说明了我国军事变革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正确性。
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之路。由于国情、军情的不同,由于生产力水平和科技水平的不同,也由于国家政治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战略和军事发展战略的不同,各国军事变革各具有不同的特点,军事变革的途径和方法也有较大的差异,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军情,特别是我国可能面临的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实际,我国的军事变革应保持以下特色: 一是我国的军事变革应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主的道路。世界许多国家正在进行军事变革,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它们的优长。但是,军事变革的经验和成果是具有排它性的,西方发达国家不可能拱手相让。同时,不同国家的军事变革有其特定的对象,其军事变革的成果具有特殊性,进行变革的前提和条件也不一样,因此,西方发达国家军事变革的经验和成果不能简单地移用到我军。我们应立足于自己的力量来推进我国的军事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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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我国的军事变革要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协调一致起来。军事变革受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制约。比如说,跨越式发展是我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崭新发展方式,也是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重要内容。跨越式发展必须要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内实现,而且,跨越式发展必须也应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社会、经济和科技等领域的发展情况相适应。因为,跨越式发展受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发展的支持和制约。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我军能否按时保质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是我国军事变革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国防政策、军事战略、军事思想等军事变革的内容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与国家性质有直接的关联。从本质上讲,军事变革是创新,但创新并不都是全盘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我国国防政策是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决定了我国的军事战略是积极防御,决定我们的战争观。我们可以变革军事战略的具体内容,但不能变革我国军事战略的性质,如果把我国的军事战略变革成“积极进攻”,那就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格格不入,必然会迷失军事变革的方向。
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必须把握战争形态发展对军事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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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牵引。战争形态作为社会形态的组成部分,与经济、科技发展密切联系,对社会形态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它对军事变革也具有较强的牵引作用。海湾战争的爆发,引起了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对战争形态发展问题的高度重视,1993年1月,根据江主席对国际国内形势和战争问题的判断,军委制订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明确提出,要把未来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放在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从而形成了中央军委对战争形态和战争规模的新的判断。
战争形态是不断发展的。随着世界军事变革的推进,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江主席在2000年12月11日的军委扩大会议上又指出:“发达国家都把信息化作为新世纪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可以预见,信息化战争将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主要战争形态。”(《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2000年12月11日《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第465页,中央文献出版社》)。这说明以江主席为核心的中央军委已经瞄准了信息化战争,这是高技术战争的高级形态,它必将对中国特色军事变革起到重要的牵引作用。
美军认为海湾战争是高技术战争的雏形,前几年提出了信息战,这几年又在提太空战,在美国国防部提交的2003年国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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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又提出了“网络中心战”,这是以太空、信息和情报为支撑的新型高技术局部战争。尽管美军打“网络中心战”还为时过早,但它反映了美军对战争形态发展的新认识,对其军事变革具有牵引和导向作用。
信息化战争是今后主要的战争形态,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崭新的战争形态对军事变革的领导者和参与者有着强烈激励作用,同时,新的战争形态又对武器装备、编制体制、军事人才、军事理论等的变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新的军事变革适应战争形态的发展。因此,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应围绕信息化战争来展开,瞄准打赢信息化战争这个目标来实施,通过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提高我军在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以确保打赢信息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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