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窗、楼梯扶手栏杆采购安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安阳万达广场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CSCEC-WZ-5013513016-F2-2014009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所述物资设备进行投标。
1招标编号:CSCEC-WZ-5013513016-F2-2014009 2招标内容:飘窗、楼梯扶手栏杆 3发标时间及地点:
3.1发标时间:2014年4月25日 3.2发标地点:安阳万达广场项目部 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11时 4.2投标地点:安阳万达广场项目会议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11时 5.2开标地点:安阳万达广场项目会议室 6招标人联系方式:
6.1联系人:秦国强 6.2电话:15666665221 6.3传真:无
6.4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永明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工程概况
1.1 安阳万达广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4.58万㎡,其中地上部分约50.38万平米,地下部分约14.20万平米,由购物中心、写字楼、五星级酒店、室外商业街、住宅、公寓及配套物业组成。其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4.45万㎡,甲级写字楼建筑面积约4.30万㎡,五星级酒店建筑面积约3.38万㎡,室外商业街建筑面积约5.04万㎡,其中室外步行街面积3.44万㎡,住宅总建筑面积约31.35万㎡,公寓总建筑面积约5.77万㎡,配套物业建筑面积约0.29万㎡。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品。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该物资设备的生产商或获得该物资设备生产商出具授权代理书的代理商。
2.3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含)。
2.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3 投标保证金:
3.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20000元)。 3.2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朱坤芝。
开户银行:建行安阳市中华路文苑支行。 账 号:6227002462010069634。 招标人财务联系电话:18653159592。
3.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五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4 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与其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常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时,其投标
保证金将被没收。
4 招标文件发售
4.1 人民币(大写):贰佰元(¥200元)/套,售出不退。 5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5.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2 投标人应提交自身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标时出具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证明、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5.3 投标人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近3年)。 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7 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 天。 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内容必须准确。
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8.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