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问题
1、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算?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谢谢!
答: 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不设Ⅳ级钢筋的理论依据)。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Ⅲ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也不经济。
2、03G101与03G329有矛盾时依谁为准?
答: 03G101在编制时已经尽可能地做到与03G329协调一致。当设计者选用03G101时,应以03G101为准。当设计者既选用了03G101,又选用了03G329时,由于03G101中的构造是与平法施工图配套使用的正式设计文件(详见03G101总说明第4、5两条),如果设计者采用了平法制图规则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其构造应以03G101为准;如果未使用平法表达,则不应以03G101为准。
3、03G101图集中为什么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这些数据不便记忆,施工中也容易出错,为什么不采用整数呢?
答: 不是03G101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而是《混规》GB50010-2002把原来以5d进位的锚固长度改了。《混规》也是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的依据之一。为了方便施工,03G101把规范第9.3条的公式根据不同的钢筋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钢筋直径计算成表格,尽量做到目前的样子。
4、在“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26页10.1.5条规定板下不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我认为是否还应该满足伸至支座的中心线位置,这也是一贯的施工做法。
答:请注意规范用语“不应小于”的意义。大学教科书中是“=”概念,而工程规范和规程是“≥”的概念,因此,可以伸至支座中心位置。
当为非抗震设计时,正常情况下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受压;当为抗震设计时,通常板不作为耗能构件,因而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分配,仍然按非抗震设计,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亶?去〔圪?溦吝恳?汲N坻?哔?嗥?座?忷︺?遬?通常也是安全的。执行规范规定时,应特别注意“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5、有梁式筏板基础问题:
(1) 筏板部分一般为上下两层钢筋网,下层钢筋网片放在最下面,基础梁的整个钢筋(箍筋及纵筋)放在下层钢筋网片的上面。是这样的吗?
(2)但是,一般图纸在标注基础梁的高度时,梁底标高和筏板板底标高是在同一个高度,这样就出现了“基础梁的有效高度”缩减的问题。因为,首先是梁的下部纵筋的保护层变厚了。(最下面是筏板的保护层,然后是筏板中的钢筋网片的纵横钢筋,再是基础梁的纵筋,最后才是基础梁的下部钢筋)
(3)至于筏板钢筋网片,纵横两个方向的钢筋哪个在下面、哪个在上面?是否应为: ⅰ“下层钢筋网片”是短方向的钢筋在下面、长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ⅱ“上层钢筋网片”是长方向的钢筋在下面、短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ⅲ 因为,从“有梁式筏板”的受力结构模型来看,正好是“楼板和梁”的受力结构模型翻转过来。这样的看法对吗?
答:(1)梁形基础的钢筋配置包括梁(或暗梁)和板两部分,布筋考虑一般“以梁为先”; (2)比较两个方向上的基础梁,从中判断强者(等高时选跨度较小者,不等高时选高度较大者),与“强梁”相垂直布置第一层(最底层)板筋;
(3)在第一层板筋之上并与其垂直布置“强梁”的底层纵筋和第二层板筋(“强梁”的箍筋与第一层板筋在同一层面上插空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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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再在其上布置另一方向上梁的底层纵筋;
(5)板上部面筋的布置依据板区两个方向的跨度。跨度相差较大时,短跨面筋在上,长跨面筋在下;跨度相差不大时,与板底筋的上下保持一致(两个方向的ho相等);
(6)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两个方向梁相交对ho的影响,也应当考虑双向板的ho与单向板不同; (7)“筏形基础”相当于“倒楼盖”的说法不完全正确。当承受地震横向作用是,柱是第一道防线,楼盖梁是耗能构件,所以要做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梁要考虑箍筋加密区、塑性铰等问题;但筏形基础的基础梁通常不考虑参与抵抗地震作用计算。
6、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
答: 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明令“完全”禁止的非连接部位。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连接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避开”这个要求的含义,如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应力(弯矩)较大区等等。
7、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可将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相应部分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使用,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顶层及附近部位搭接。请问陈教授这原理是不是柱与梁是刚节点?那么是不是顶层主梁与柱钢筋连接要这样做,顶层联系梁钢筋与柱钢筋连接是不是可以不这样做的, 只要保证锚固长度就可以了?
答: 抗震结构柱与梁的连接节点为刚性连接。问题的后半部不好答复,因所提“主梁”与“联系梁” 是否为框架梁还缺少若干判别条件。顶层框架梁与框架柱的连接必须采用该节点构造,但顶层非框架梁通常不与框架柱连接,所以与该构造无关;遇特殊情况顶层非框架梁的一端与柱相连(另一端以梁为支座)时,由于未形成框架(因而不是框架梁),所以满足锚固条件即可。
8、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理都对关于筏片基础的基础梁是否要锚固如果锚固 那 又怎样计算,还有板是否要弯勾?如果弯勾,那采取什么标准?
答:(1)筏形基础的基础梁主要功能之一是作为框架柱的支座,因此,基础主梁(直接支承框架柱的基础梁)的钢筋(纵筋与箍筋)应在节点区连续布置;基础次梁(以基础梁为支座的基础梁)的钢筋应锚固在基础主梁中(可参考框架梁的锚固方式,但上下钢筋受力性质相反)。
(2)筏形基础板尽端钢筋弯钩直段≥12d,当板的上部与下部均配置钢筋时,要采用拉筋将板封边。
9、请教陈教授,我们这里最近有一工程主体封顶后屋架柱钢筋部分采用闪光对焊连接,监理不同意,但没有找到具体的文字或规范要求竖向受力钢筋不允许采用闪光对焊连接。请陈教授这一连接方法是否符合要求,试件怎么做,是否按电渣压力焊连接试件做试验呢。
答:闪光对焊即可用于柱、墙等偏压构件,也可用于梁、板等受弯构件,而电渣压力焊只可用于柱、墙,不可用于梁、板。因此,闪光对焊的质量高于电渣压力焊。
10、关于间隙焊钢筋在梁柱的使用中接点的控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窄间隙焊是手工电弧焊的接头形式之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连接位置的要求与电渣压力焊相同。
11、我好像记得说是2、3级钢不宜做箍筋,但是我发现现在好多功能地方用的2级,有的一方还是3级在做箍筋,这样做是不是设计者的问题呀?
答:新三级钢HRB400作箍筋非常好,二级钢HRB335冷弯性能较差作箍筋不如HRB400和HPB235.
12、03G101图集第49页边缘约束构件的构造节点中直径小于28的竖向钢筋采用搭接连接,图中的示例是50%的接头率情况,标注的搭接长度为1.2LaE,但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有关规定,搭接长度与接头率有关,如为50%的接头率,则搭接长度应为1.4LaE。是否本图集的该节点标注有误? 勘误表中有:“钢筋连接和锚固必须遵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9.3 钢筋的锚固’与‘9.4 钢筋的连接’、《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6.5钢筋的连接和锚固’的所有规定。”是否是对此情况的纠正?
答:这事有些微妙.修正版为了与G329的规定保持一致,结果把原版的lle修正成了1.2la.不过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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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土的问题是模糊控制的宏观问题,如果采用非接触搭接,1.2倍比1.4倍都可靠.这个问题我早已备案,待研讨后再论.
13、螺纹钢如何做梁、柱的箍筋?? 答:与光圆筋相同.
14、图集号为03G101-1,36页,焊接连接详图中,楼面以上第一个焊接点的位置是否必须同时满足图中三个条件,既:≧Hn/6; ≧hc; ≧500
答:是的。构造要求是“三控”。
15、框架梁箍筋弯勾叠合处一般在梁的上部交错布置,那么JZL的箍筋弯勾叠合处是否在梁的下部交错布置,请指教!
答:箍筋开口位置以施工方便而定,并无硬性规定.
16、那么请问陈教授悬挑端是否可以向上?在现场都要求向下,并错开设置。 答:在施工现场,箍筋开口一般处于构件的受压部分。
17、现在工程梁主筋为9根,当采用两个连接面时,接头数分别为4/5,同一截面接头为55%,可行否。
答:按规范规定,\受拉钢筋\不可行,如非受拉钢筋则可行.由施工方面判断受拉还是受压有些困难,所以可以分三批连接,每批1/3.
18、能不能说说分三批,每批三分之一是什么意思?第三批在那连接?
答:如一根18米的梁,可这样配筋:9米*12根;3米*6根;6米*6根。具体这样排:第一排9与9对接;第二排3+9+6;第三排6+9+3。
19、在柱平法图中,如箍筋类型3、4、5、6图中,箍筋间距是否可以这样布置:内箍间距是外箍的2倍,即外箍是200时,内箍间距为400?
答:“内箍间距”与“外箍间距”应该相同。
● 综合问题(4):在“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26页10.1.5条规定板下不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我个人认为是否还应该满足伸至支座的中心线位置,这也是一贯的施工做法。
■ 答综合问题(4):请注意规范用语“不应小于”的意义。大学教科书中是“=”概念,而工程规范和规程是“≥”的概念,因此,可以伸至支座中心位置。
当为非抗震设计时,正常情况下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受压;当为抗震设计时,通常板不作为耗能构件,因而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分配,仍然按非抗震设计,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亦受压;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便其伸入支座长度为5d,通常也是安全的。执行规范规定时,应特别注意“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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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1、请问陈教授,我们这里是1m的筏板基础,应该是2还是3根箍筋呢?图集中基础第一排钢筋与基础顶的距离是多少?最下一排钢筋与基础底的距离是多少?还有在端柱、暗柱中,复合箍筋是有几个箍组成,只有一部分重合,是不是都得做上?
答:你问的是不是柱插筋中的箍筋?1m厚筏板基础设两道,上边一道距基础顶与下边一道距基础底可采用≤250(半个间距)。端柱、暗柱上柱的复合箍应为大箍加小箍,其基础插筋的箍筋仅用大箍即可。
2、当存在双向基础梁的时候,Y向基础梁(参图集39页)的下方的底网Y向钢筋是否满铺?实际施工的时候,底网底层钢筋是否不论是X还是Y向,均为满铺?
答:底面一平的筏形基础,基础平板下部两向钢筋中只有最下层的钢筋满铺;其上另向钢筋与基础梁的下部纵筋在一个层面,遇到梁筋后给梁筋“腾空”,没必要实际也用不着满铺。
3、该图是从04G101-3中截下来的,在图中:如果该基础属于低板位梁板式筏型基础的话,那么在图中,筏板的下层钢筋无论是纵向或者横向,只要在基础梁宽部位的的筏板下层钢筋是否均不布置还是只布置一个方向(纵向或横向)的?如果按照后一种布置方法的话,那么在该图中应该在哪个方向的基础梁下部布置筏板钢筋?
答:请对照38页底部钢筋层面布置理解.最底层的板筋[钢筋层面(1)]与同向梁底部纵筋不存在\同层面重叠\问题,所以应满布.只有另向板筋[钢筋层面(2)]与梁底部纵筋有\同层面重叠\问题,所以应给梁底部纵筋\让路\ 4、(1)看了青来教授12月8日关于基础梁保护层的一个回复:“表中基础梁数据应加以修正。在实际应用时,图集第38页已经明确规定最底层为基础底板,基础底板的钢筋已在表中明确规定(保护层)为40,而基础梁的钢筋在板筋之上,所以实际(保护层)将大于40。但对于高板位和中板位梁板式筏形基础梁则应按规范执行”,再对比04G101-3图集第25页,感到现在有发布“勘误”的必要。
(2)第25页“保护层”表中,“基础底板”的数据表现方式是好的,就是分别对“顶筋”和“底筋”列出保护层的厚度。请教青来教授:括号里面的“防水:50”也是指底筋保护层的厚度吧? (3)建议“基础梁”的保护层厚度也按“顶筋”和“底筋”分别列出。你看好吗?
答:由于高板位筏形基础应用不多(中板位更少),所以不计划在101-3的构造详图中公布高板位和中板位的构造,而25页的通用构造主要服务于本图集的构造,且由于38页的构造中已明确梁筋在板筋之上,所以应用中不存在问题.
对于低板位筏基,即便上翻基础梁中也可能有回填土,但属于无水\封闭土\不象自然土对钢筋有侵蚀性,所以基础梁侧面及梁顶的保护层不必采用40.
就目前101-3所包括的低板位筏基构造,25页不存在勘误问题,但宜以加注解的方式适时修正以求全面.
另外,防水为50系指低板位的板底筋. 5、(1)04G101-3图集第6页关于“加腋”注写的规定:“b×hYc1×c2”,“其中c1为腋长,c2为腋高”。但是,基础梁有两种“加腋”,一种是侧腋,另一种是顶腋。第6页没有说明此标注是侧腋还是顶腋?不过,看了第33页“基础主梁梁高加腋注写图示”与第38页“基础次梁梁高加腋”的图形语言,我认为第6页说的是“梁高加腋”。—这个认识对吗? (2)而且,我有这样的认识,对于“基础主梁加侧腋”,设计时,在施工图上是不必进行注写的,施工人员“自动”按照第31页“基础主梁与柱结合部侧腋构造”来进行操作即可。——这个认识对吗?
答:(1)对.梁高加腋是计算加腋,需要标注.(2)对.侧腋是构造加腋,由施工方面实施,设计不注. 6、(1)对于基础主梁顶部贯通纵筋,04G101-3图集指出,在柱中心线两侧Lo/4范围内为“连接区”,现在的问题是:是不是在这个宽度为“Lo/2”的区域内,顶部贯通纵筋的连接效果都一样?——是否可以在“柱中心线”的位置上设置连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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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某跨”的顶部纵筋直径大于邻跨顶部纵筋,该跨的顶部纵筋也是在“柱中心线”的位置上设置连接点?——还是伸到柱另一侧,在邻跨与直径较小的邻跨顶部纵筋连接?——这两种连接方案哪一种较好些?
答:(1)效果肯定不绝对相同,但均能满足受力要求;在柱中心线设置应是理论最佳位置。(2)在柱中心线较好,因钢筋用量相对较少。 7、(1)04G101-3图集第39页关于“底部贯通纵筋连接区” 只标注了一个“≤Lo/3”,并且“图形语言”表明底部贯通纵筋连接区的端部与“底部非贯通纵筋”的端部相连。——现在要问:钢筋下料或工程预算时,“底部贯通纵筋连接区”可以取定为“=Lo/3”吗?
(2)如果与基础主梁或基础次梁相比,上述论点是不对的,因为基础梁“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单侧延伸长度为“Lo/3且≥a”,这里的“a”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所以基础梁“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单侧延伸长度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因此,基础梁“底部贯通纵筋连接区”的长度也是可以计算出来的。——这是基础主梁或基础次梁(第28页和第36页)不同于LPB(第39页)的地方。
(3)现在要问:LPB“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单侧延伸长度是否也和基础主梁或基础次梁一样,可以用“Lo/3且≥a”来确定?
(4)或者说,“第3条”不成立,LPB“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单侧延伸长度是由设计师来确定的,那么,对于设计师有没有这样一个约束:LPB“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单侧延伸长度必须“≥Lo/3”?
(5)(紧接上问)如果设计师给出了LPB“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单侧延伸长度,那么可否认为,本跨的LPB“底部贯通纵筋连接区”的长度等于跨度减去本跨左右端的“底部非贯通纵筋”单侧延伸长度?
答:(1)不完全如此。“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单侧延伸长度有可能大于Lo/3,该“长度”之外为底部贯通纵筋连接区。(2)是。(3)不可以。(4)没有这样的约束。因为当矩形板区的两向跨度不同时,长向跨度上的底部非贯通纵筋单侧延伸长度通常根据与其正交的短向跨度来定。(5)是。
8、(1)梁板式筏形基础平板LPB的顶部贯通纵筋钢筋连接在“节点区”之内进行,本跨钢筋的两端伸进柱节点内≥12d且过柱中心线。 LPB顶部贯通纵筋钢筋连接的这个规定能否适用于ZXB、KZB、BPB等基础平板的顶部贯通纵筋?
(2)04G101-3图集第42页(ZXB、KZB纵向钢筋构造)只标出“正交方向柱下板带宽度”就是顶部贯通纵筋钢筋连接区;——可否认为顶部贯通纵筋连接点的最佳位置:“在柱中心线较好”。
(3)04G101-3图集第46页(BPB钢筋构造)标出了“柱中心线两侧各Lo/4”的范围是顶部贯通纵筋钢筋连接区;——可否认为顶部贯通纵筋连接点的最佳位置:“在柱中心线较好”。
答:(1)不适用。又:提问中“≥12d且过柱中心线”应为“≥12d且至少到梁中线”(不一定过梁中线)。
(2)无“最佳”位置,该连接区是一个处处“平等”的范围。(以哲学观点看世界不存在完美的事物)
(3)同上条。如果存在“较好”,应为在满足连接区要求的同时施工下料有规律,但这属于施工技巧。
9、我在现在这个工程中用的图纸是上海***设计所设计的,我是河南的,图中一些说明我弄不清和他们联系也不太方便。想请教一下。
(1)筏板中与基础梁平行的钢筋在梁位置处可不可以取消?(以前我干过核五院设计的图纸,征得设计人员同意后取消了)
(2)我没有在施工中用过03G101我对于边缘约束构件不是太了解。假始是这样一种情况你看我理解的对不对:假如一个边缘约束临着一个框架柱,它的箍筋是不是要伸到框架柱里边呀?您能不能用一种直观的图示方法把边缘约束构件的配筋发给我呀?
(3)他们设计的地下室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都没有和地下室连在一块,(底板400厚)在地下室地底板上又做了一个大的混凝土盒子做为水池,这样做是不是怕底板的防水能力不够 呀?
(4)图纸中柱下承台是双层双向配筋的,并且顶标高和筏板顶标高一样,并且在承台部位有垂直交叉的基础梁,三者的顶标高一样,这三都的钢筋都不让少,这样配筋太多了,有没有这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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