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工程分包行为,提高劳动生产率,高效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的工程分包管理活动。 3.职责
3.1公司成本管理部是本办法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与不断完善; 3.1.2负责项目分包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2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成本部门为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参加的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
3.2.1、负责分包方案的制定与队伍选用计划的编制;
3.2.2、负责组织对分包供方资格审查(工程部负责)和招标竞价; 3.2.3、负责工程分包工作的日常管理。 4.工作程序 4.1工程分包定义
工程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它建筑企业的活动。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种。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其它建筑企业;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将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劳务承包资质的其它建筑企业。
4.2工程分包原则
4.2.1工程的分包应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要求。专业分包累计合同额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30%;劳务分包的单项业务合同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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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过该分包供方注册资本金的5倍。分包供方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
的工程,禁止再次分包和转包。
4.2.2工程分包必须在新上项目确因工程任务量大、工期紧张、自有队伍难以完成的基础上进行,重点、难点工程不宜分包,且主要材料必须由项目部统一采购(除业主供料外)。
4.2.3工程分包必须坚持招标择优选择工程分包供方的原则(内部公开),且每个分包工程的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4.2.4分包供方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个人。
4.3工程分包程序
4.3.1分包方案确定。拟分包工程项目中标签约后,由项目部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分包方案,提出拟用施工队伍选用计划。
4.3.2 分包价的确定。项目部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经项目分包管理领导小组集体例会研究,制定分包工程价格,按《工程分包单价审批管理程序》审批后定为内部招标竞价的标底。施工期间发生的合同外项目必须按《工程分包单价审批管理程序》要求审批后方可进行业务处理。
4.3.3招标选用施工队伍
4.3.3.1项目部参照公司邀请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招标文件(内部招标);
4.3.3.2由项目分包管理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分包方案,发布招标邀请函,组织招标(内部招标)。
4.3.3.3由项目分包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组织对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按《工程分包供方管理办法》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单位符合合格分包供方标准要求。
4.3.3.4邀请资格评审合格的分包供方投标,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投标报价及相关资料报送项目部。
4.3.3.5综合评价、择优选择。
(1)评价原则:集体决策、合理低价、综合能力强、信誉好、恪守承诺者优先。
(2)由项目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价会议,按照邀请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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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时间、地点,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等,并结合事先确定的标底及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最终项目分包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审定评价结果,初步确定中标单位。
4.3.3.6将招标初步确定的工程分包供方报公司审批后选用。 4.3.4签订分包合同书。由项目部与分包供方谈判,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上场前签订分包合同。
4.4分包工程过程管理
4.4.1分包供方上场。上场后,项目部检查其机械设备、人员上场情况和中标承诺兑现情况,未兑现者限期整改兑现,否则辞退。
4.4.2分包供方根据分包合同编制施工计划及物资(设备)计划,报项目部审批。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质量和法纪教育和培训,并对场地进行布置,设置标识,现场物资设备进行试验检测,做好施工准备的验收和测量放样工作。
4.4.3分包供方起草开工申请报告,项目部批复。项目部下达开工令和施工计划,批准开工。按施工计划供应施工材料,需要租赁内部设备的,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财务部门及时办理转账结算手续,
4.4.4 项目部必须对分包供方实行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管,及时发现分包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施工要求分包供方,项目部应及时清退。
4.4.5项目领导集体审定月、年验工计价,进行物资设备库存盘点。月、年验工后,分包供方填制验工计价表,项目集体例会研究,业务部门主管(或验工责任人)会签,项目经理审批,严禁超计价(具体执行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4.4.6对分包单位拨付工程款,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依据验工计价金额,由项目财务主管审核,项目经理审批,严禁超拨工程款;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相关条款将民工工资从拨款中预留,由项目部实行统一控制和管理。
4.4.7 分包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组织,总工程师牵头,各业务部门共同对工程进行清理盘点,逐项检查验收,质检工程师确认签字后,进行末次计价或竣工结算。项目领导集体审定会签,项目经理审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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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留足分包供方应承担的各项费用,结算工程款,施工队伍退场。
4.5日常管理
4.5.1公司所属项目每季度向公司书面汇报工程分包情况,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分包、招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2施工中对分包工程的具体控制与管理,依照公司相应管理办法、规定及施工合同的要求执行。
4.6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
4.6.1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工程分包,擅自将工程分包给未经评审合格的分包供方,给予使用单位50000元的罚款,给予项目经理200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除上述处罚外,还将按造成损失的1~5%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6.2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工程的过程监控管理不力的,执行相应的处罚办法。
5.相关文件
5.1《企业管理文件汇编》的相关办法 5.2《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 6.相关记录
6.1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 6.2施工分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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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标段
- 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
(全一册)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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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