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麟:知行合一新论(3)

2019-08-29 18:57

似非阳明之本意。至于在长时间距离,须积年累月,苦辛努力方可达到之知行合一或知行兼有,如先作博学审问、慎思明辨之知的努力,然后实施笃行。似此种之笃行合一,当亦非阳明之所倡导,且此种朱晦庵式的知行合一观,正是阳明之所反对者。我们试仔细理会阳明的意思,则知他所谓知行合一的本体,既非理想的、高速的,亦非自然的、毫无价值意味的,而乃持一种率真的或自动的(spontaneous)知行合一观。所谓率真的或自动的知行合一观,就工夫言,目的即手段,理想即行为,无须悬高理想设远目的于前,而勉强作积年累月之努力以求达到。就时间言,知与行紧接发动,即知即行,几不能分先后,但又非完全同时。换言之,可以说,就时间言,知与行间只有极短而难于区分之距离。如见父自知孝,见兄自知悌见孺子人井自知往救等,便是阳明所谓知行合一的真体段。所谓“自知”亦即“自行”,即是自动的、率真的、不假造作的自会如此的知行合一。此种见父自知孝,见兄自知涕,见死自知救的知行合一,既非高远的理想,亦非自然的冲动,更非盲目的本能。阳明叫做心与理一的本心,他又叫做即知即行的良知。所以他说:“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本心或良知,就是知行合一的本体或本来体段。且参考下面一段:

“爱问今人尽有知父当孝兄当悌者,却不能孝不能悌,知行分明是两件事。曰,此已被私欲间断,不是知行本体。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不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故《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后别立个心去恶。”(《传习录》)

照现代话讲来,见好色、闻恶臭是受刺激;好好色、恶恶臭是反应。刺激与反应间究有相当距离,―时间上和动作上的距离,亦可分为两事。阳明之意,以为此种见与好、知与行是如此的率真,如此的自然流出,如此直接、当下、迅速,因而指出此种事实,来表示知行合一的本来体段。总之,第一,我们要知道阳明所最著重的知行合一说,虽近于自然的知行合一,而实非自然知行合一。第二,他虽反对高远的理想的分而后合的知行合一,但他所持的学说,仍是有理想性的,有价值意味的,有极短的时间距离的知行合一说。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价值的知行合一说可分两派,一派为理想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一派为直觉的或率真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前一派以朱子为代表,后一派则是阳明所创立所倡导的。此外,对知行主从问题,阳明亦持知主行从说,值得我们特别提出。他对知行的关系有几句很精到深刻的话: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后二句我们于批评詹姆士、兰格的“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的行主知从说时,已有所阐明。“知是行的主意”一语,尤其是讨论“知识”问题的不朽名言。知既是行的主意,则知不是死概念,更不是被动接受外界印象的一张白纸。反之,阳明认为知是主动的,是发出行为或支配行为的主意。这个学说与鲁一士“观念是行为的计划”(Idea is a plan of action),或“观念是行为的指针”(Idea is a guide to action)的说法如合符契,一扫死观念、空观念、抽象的观念之说。至阳明所谓“行是知的功夫”,即系认行为是实现所知的手续或行为是补足我们求真知的功夫之意,意思亦甚深切,且亦确认知主行从的关系。只可惜阳明所谓知行,几纯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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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行和涵养心性方面的知行。同样的意思,只消应用在自然的知识和理论的知识方面,便可以作科学思想,以及道德以外的其他一切行为的理论根据。

知道了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且让我们进而考察朱子对于知行问题的思想。试看阳明与朱子知行说之异同所在,并试看朱子知行说有没有足以印证我们的说法之处,或我们的知行合一说是否有足以发挥朱子的说法之处。

最足以印证并赞助我们的说法之处,即在于朱子之坚持知先行后,知主行从之说。他的意思大约可分三层来说:第一,朱子认为不知而行,不穷理而言履践,不惟是冥行,甚至简直如盲人然,不知如何去行。他说:

“万事皆在穷理后,经不正,理不明,看他如何履践?也只是空!\又说:

“义理不明,如何履践?如人行路,不见便如何行?”

此外《语类》还有一条,意思比较复杂,但确认知先行后则无可“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

所谓“行为重”亦指知行合一之行,或受知识指导之行,较不产生行为之抽象之知为重而言。

第二,朱子认为人之不能行善事,皆由于知不真切,若知得真切时,则不期行而自行,而不得不行。试引下列两段话:“若讲得道理明时,自是事父不得不孝,事兄不得不惮,交朋友不得不信。

只争个知与不知,争个知得切与不切。如人要做好事,到得见不好事,也似乎可做。方要做好事,又似乎有个做不好事的心,从后面牵转去。这只是知不切。”

朱子论见得道理明可以医治行为的徽惰,可以养成坚卓不拔的人格一段,尤说得亲切: “人之所以懒惰,只缘见此道理不透,所以一向提掇不起。若见得道理分明,自住不得,岂容更有徽惰时节耶???若使真有所见,实有下功夫处,则便在铁轮顶上旋转,亦如何动得他?”(《宋元学案》卷四十九)

第三,朱子指出若不知而硬行,则少成就而有流弊。他说:“而今人只管说治心修身,若不见这个理,心是如何地治?身是如何地修?若如此说,资质好底,便养得成只是个无能的人。资质不好的,便都执缚不住了。见不可谓之虚见,见无虚实,行有虚实。见只是见,见了后却有行有不行。若不见后,只要硬作,便所成者狭窄。”((语类》卷九)

朱子之所以对于知先行后,知主行从的道理,不厌反复陈说,说得如此深切著明,我看得力于程伊川甚多。伊川关于此点,尤其说得真切透彻:

“未致知,怎生得行?勉强行者,安能持久?除非烛理明,自然乐循理。循理事,本亦不难,但为人不知施安排著便道难也。知有多少般数,煞有浅深。??学者须是真知,才知得便是泰然行将去也。”

“如眼前诺人要特立独行,煞不难得,只是要一个知见难。人只被知见不通透。人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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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行,亦是浅近语。人既能知见,岂有不能行?”((宋元学案》卷十四)

黄黎洲在伊川此语后,加一句案语道:“宗羲案:伊川先生已有知行合一之言矣。”我看伊川此语是否包含知行合一之意,颇待考究。若此段话是知行合一之意,则前面所引朱子几段话,亦应是知行合一之意。即使程朱皆持知行合一说,但程朱之知行合一说,与阳明之知行合一说,是否相同,亦是问题。但程子这两段话,至少包含有下列几层意思,却毫无疑义:(一)知先行后,知主行从。(二)知有不同种类,知有浅深程度,所谓“知有多少般数,煞有浅深”,即是此意。(三)知难行易。所谓特立独行煞不难,只是要一个知见难。何等简切明白!苏格拉底提出“道德即是知识”之说,使知与行统一,使道德与学术携手并进。程朱关于知行的见解,其深切著明,实不亚于苏格拉底。只是后人不能把握程朱的真精神,只知从风俗习惯的义节,从制度礼教的权威,从独断冷酷的命令中去求束缚个性的道德,从知识学问中去求学养开明的道德。于此愈足以见得程朱见解的高明,和对于知行问题的透彻识见。至于朱子关于知行的见解,最受人误解指斥的,莫过于《白鹿洞书院学规》所列:“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五条。批评他的人都说他这样呆板的排列,将知行分为二截,陷于支离。其实,他这种看法,可以说是正代表我们所说的典型的价值的或理想的知行合一观。任何的持知行合一观的人,他不能不为方便计,根据常识,将知行分作二事,有时间先后的距离,然后再努力使知行合一或兼备于一身。朱子生平所坚苦用力的“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的工夫,就是实现价值的知行合一的最大努力。所以朱子对于知行问题的根本见解,可包括在下列二命题:

1.从理论讲来,知先行后,知主行从。

2.从价值讲来,知行应合一,穷理与履践应兼备。

至于就教人或自修的方法而论,他完全采补偏救弊,因材施教,方便言说的办法,而无定准。但大要不外下列三途:

1.有时他主张知与行并进,双管齐下,内外交养;用现代话说,他主张一面致知,一面力行。“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之教,属于此类。

2.有时他主张若自觉学问欠缺,则可姑且先从致知着手。

3.有时他又主张,若自觉欠缺笃行工夫,则可姑且先从力行着手。

但他根本认为无论先从致知着手也好,先从力行人手也好,结果都是互相发明,殊途同归―同归于知行合一的理想。下面两段话,最足以表示此意:

问南轩云,致知力行互相发。曰,未必理会相发,且各项做将去。若知有未至则就知上理会。行有未至,则就行上理会。少间,自是互相发明。

学者工夫,唯在居敬穷理二事,此二事互相发。能穷理则居敬工夫日益进,能居敬则穷理工夫日益密。譬如人之两足,左足行,则右足止。右足行则左足止。其实则是一亭。”((语类》卷九)

总之,朱子的问题只限于“知行可以应合一”,及“如何使知行合一”方面。他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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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自然的知行合一方面。也没有王阳明即知即行的说法。他认为学问思辨为知,笃行为行,不容混淆。虽则知行可以相发相辅,知可促进行,行可促进知,但知自知,行自行,界限分明。

总结起来,关于知行合一可以有二种不同的看法: (一)自然的知行合一观。这是作者所提出来的。 (二)价值的知行合一观:

1.理想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朱子为代表。 2.直觉的价值的知行合一观。王阳明为代表。

自然的知行合一观与任何一种价值合一观都不冲突。(在学理上持自然知行合一观的人,于修养方面,可任意选择朱子的路线或直觉的阳明的路线。)不唯不冲突,而且可以解释朱王两种不同的学说,为他们的知行合一观奠立学理的基础。其实朱子虽注重坚苦着力的理想的知行合一,但当他深讲涵养用敬,讲中和讲寂感时,已为王阳明的直觉的知行合一观,预备步骤。王阳明虽讲直觉的率真的知行合一,但当他讲知行之本来体段时,已具有浓厚的自然知行合一观的意味。故自然的知行合一论,实由程朱到阳明讨论知行问题的发展所必有的产物。

由于对知行合一问题的重新讨论,希望第一,认识了知行的真关系,对道德生活可得一较正确的理解。理解离开知外无行,离开学间外无涵养,离开真理的指导外无道德。由于指出行为的理智基础,可以帮助我们打破那不探究道德的知识基础的武断的道德学,打破那使由不使知的武断的道德命令,并打破那只就表面指责人,不追溯行为的知识背境的武断的道德判断。第二,希望可以指出一些研究的新途径。如由意识及行为之有等级种类而提出意识类型学,行为类型学之研究。又由知行平行,以知释知,以行释行之说,而提出研究纯行为的心理学,与研究纯意识活动的精神科学。兹于结束本文之时,原更根据知主行从,知是行的本质,行是知的表现之说,而提出行为现象学的研究。行为现象学与行为学不同。行为学是以行为释行为的、客观的、实验的纯科学。行为现象学乃系从行为的现象中去认识行为的木质―知或意识。进而由意识现象学或知识现象学之研究,而发现意识的本质,而认识藉意识或知识而表现的理念。最后由理念释理念,由理念推理念,而产生逻辑学。如是则行为现象学及意识现象学均可作逻辑学之引导科学或预备科学,而逻辑学因之亦不致陷于抽象与形式。此三种学问之所以可能,由于行为所以表现意识,意识所以表现理念,而理念自明自释,故可形成纯逻辑学。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作于昆明,《北京大学四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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