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运营事故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 图文(2)

2019-08-29 20:14

节车厢冲入大楼(距离轨道6公尺)的一楼停车场,第二节车厢紧贴大楼边缘并严重扭曲变形,挤压成正常宽度的一半。事故列车共搭载约580名乘客,死亡人数达106名,另458人轻重伤,为日本铁路史上四十二年来最严重的惨剧。

3.事故原因分析:

a.驾驶赶点超速(最可能原因):出轨地点的速限为70km/hr,而事故列车当时的行驶速达100km/hr (从列车数据纪录) ,且事故发生的列车信号控制系统属于比较旧的型式,列车超速行驶不会自动煞车保护。事发前,该列车在伊丹站停靠超过预定停车位置40公尺,驾驶将列车后退开门让乘客上下车,列车延误1分30秒。驾驶有可能为赶点而超速行驶,驾驶可能为减速启动紧急煞车,造成车厢失去平衡而出轨。据专家表示,事发地点弯道行驶速度需达133km/hr以上才有可能出轨,故不排除尚有其它原因同时存在。

b.轨道因素:①轨道上有障碍物。出事路段的轨道上发现「粉碎痕」,疑似车轮辗过碎石的痕迹,也可能有人在铁道上摆石头或硬物。(日本曾有孩童在铁轨上置放石块致列车出轨案例);②轨道出现的问题。轨道弯道段并无护轨装置也可能是导致出轨的原因。

4.事故启示:

a.采用ATS系统,当车辆本身或信号系统检测到运行速度超速时,会做出惰行或紧急制动反应,保障列车安全运行。

b.加强列车司机的安全教育,杜绝任何超速驾驶的行为发生。

2.1.2 因乘客原因不慎坠落和故意跳人轨道造成的安全事故。

长期以来,因乘客不慎坠落和故意跳人地铁轨道,造成地铁列车延误的事件屡次发生,短的一两分钟,长则三五分钟。而地铁列车只要一旦受到影响,不能正点行驶,势必影响全局,就需全线进行调整。不仅影响当事列车上的乘客,而且使整条线路甚至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上的乘客都可能被延误。

案例6——北京地铁1号铁乘客跳入轨道事故

1.事故经过:2012年05月17日18时46分,北京地铁1号线大望路站下行(向西方向)站台上,一男乘客因打架跳下站台。正值一列车进站,司机发现后立即

采取制动措施将列车停住,未伤及该乘客。18时48分,车站人员将该人拉上站台交给民警。昨晚,北京警方表示,两人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2.事故后果:火车紧贴着两人进了站。随后地铁工作人员把两人拉了上来。未造成人员伤亡

3.事故原因分析:站外人员因其它原因跳下站台。 4.事故启事:

a.加强地铁站务人员的对应急事故的处理,如有人跌落应大声呼救,工作人员得知后将采取措施停止向接触轨提供电力。而如果乘客跌落后看到有列车驶来,最有效的方法是立即紧贴里侧墙壁(因为带电的接触轨通常在靠近站台的一侧),注意使身体尽量紧贴墙壁,以免列车剐到身体。如列车已经驶来,万不可就地趴在两条铁轨之间的凹槽里,因为地铁和枕木之间没有足够的空间容身。

b.对地铁站台采用全封闭式屏蔽门。 c.关键部位安装监控。

2.1.3 违规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

案例7——莫斯科地铁隧道遭路面广告基桩贯穿并撞击列车事故 1.事故经过:2006年3月19日莫斯科时间14时37分,位于莫斯科地铁扎莫斯科维特斯加亚线的索科尔站与禾哥夫斯加亚站间。(距市中心西北方约6公里处)。客车司机在运行途中突然看见一段混凝土梁柱从天而降,撞击到该列车,导致其中一节车厢引发火灾。

2.事故后果:两节车厢受损,部分乘客受到惊吓和创伤,该线暂停营运,地铁车站关闭,车上乘客于系统断电后疏散到禾哥夫斯加亚站。

3.事故原因分析 :

广告公司的工人在地铁隧道上方的地面竖立大型广告牌,对广告牌醉基进行施工时,混凝土桩贯穿地铁隧道顶版结构并掉入隧道内(该路段隧道位于地面下约6-10m处),正好有一列车即将通过该处隧道,司机员虽发现并按下紧急煞车,但仍无法及时煞住,掉落的混凝土桩与列车撞击,一节车厢起火。该工程并未获得当局充分授权。该公司负责人员已遭到检察官留置接受调查。

4.事故启示:

a. 完善地铁隧道及管线的安全标识。如“距此地面下多少米为地铁隧道(或地铁隧道高压管线),如有施工请与地铁部门联系”。

b.完善地铁运营立法保护,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规定地铁周边(红线范围内)的施工要经过地铁集团的审查和审批的文件。

c.加强客车司机的安全意识培训,在行车过程中随时注意客车前方的路况以及隧道内的情况。例如隧道内壁是否有异物、渗漏水、破裂(洞)等危害因素。

在地面树立警示牌设想

案例8、市政施工挖断地铁电缆广州地铁2号线停电事故

1.事故经过:2004年4月7日上午9时,位于广州海珠区新滘南路南侧的地铁二号线高压电缆被市政施工单位打桩施工挖断,导致二号线乙线供电中断。

2.事故后果:高压电缆三相电缆中,其中一相电缆已完全破损,电缆绝缘皮撕裂,金属电线暴露在外,另一相电缆表皮有创伤痕迹。事故导致赤河乙线中断供电,目前地铁二号线河南主变电站只能单回路供电,对地铁二号线的安全运营造成极大影响。

3.事故原因分析:

地铁运营总部曾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其违规操作,已向其发出预警,地保办也曾多次组织现场会对其施工提出要求,直至4月6日下午,地铁运营总部巡查人员还对沿线情况进行了巡查,未发现问题。但施工单位为赶工期进度,昨日早晨,私自将桩机向南平移4米左右进行作业,导致打桩过程中钻机在破坏电缆槽边壁与盖板后直接将赤河乙线中的一相电缆破坏。

4.事故启示:

a.地铁在设计初期应考虑应对有可能出现的供电故障,在供电硬件上采用双组变电站供电模式,即地铁号线独立主变电站供电,主变电站分别由不同的市属变电站输电。两个变电站可实现越区供电,如出现其中一个主变电站失电,系统将自动切换,由另一主变电站来担负全线的供电任务,维持地铁正常运营。

b.做好停电及客流疏导应急预案。

c. 完善地铁隧道及管线的安全标识。如“距此

地面下多少米为地铁隧道(或地铁隧道高压管线),如有施工请与地铁部门联系”。

d.完善地铁运营立法保护,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规定地铁周边(红线范围内)的施工要经过地铁集团的审查和审批的文件。

e.对地铁地面安全(红线)范围内的施式工程,安监部门应做好告知和巡检工作。

2.2 车辆因素

案例9——南京地铁列车无法 正常牵引严重晚点事故

1.事故经过:2006年3月15日14:06,位于地点:三山街站上行区间。 14:06,0506车运行至三山街站上行站台停车开关门作业后,正常按ATO驾驶启动,启动后不久,列车发生冲动,随即自动停车,改用手动SM模式驾驶,列车只能以5公里/小时速度缓慢牵引;

14:15,故障列车到达张府园站,按规定开关门作业上下客后开出不久,列车产生紧急制动。手动SM驾驶时速度只能维持在5公里/小时左右,故障现象仍然存在;

14:26,到达新街口站,进行清客;该车退出运营。 2.事故后果:故障列车退出运营。正线运营晚点近一个小时。 3.事故原因分析:

a.列车制动系统中的制动压力开关状态不稳定,在常用制动已经全部缓解的情况下,司机室得不到制动已缓解的信号,导致列车无法正常牵引。

b.车辆检修和行车部门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里。据了解这条电路曾经也发生过类似故障,但都是在终点站或存车线附近,未影响到正常运营。加上这类故障难以重现,致使故障一次次被放过,最终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

c.当值调度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不足。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列车在故障状态下仍然载客运行了两个区间,致使影响正线正常运营近一个小时 。

4.事故启示:

a.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消除侥幸心理,彻底清查车辆故障,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切车辆拒绝上线运营。对正线运营的车辆出现不稳定因素时,坚决安排下线。

b.加强对制动压力开关的验收力度。同时在车辆调试时对该部件的状态进行重点观察。

c.加强调度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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