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武高速公路质检资料管理总体思路
1、 质检表、质评表、试验表、监理用表等于2006年6月9日收集完成各总监办和各施工单位在使用中遇到的疑问,2006-6-15前讨论并完善表格。
2、 草拟质检资料管理办法(意见稿),并征求各总监办、和施工单位意见,修订后正式下发管理办法并执行。
3、 针对管理办法要求各总监办、施工单位制定质检资料管理计划,(作为业主管理主要控制资料是否齐全,但也可以进行表格填写质量的抽查)。业主内业管理必须根据各总监办、施工单位的阶段质检资料管理计划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
4、 针对工作计划,主要体现抽查、落实整改、反馈,并建立抽查情况台帐(由内业管理小组建立,检查结果必须要承包人、总监办签认),在每一季度检查中体现各总监办的资料管理工作,并加以权重在总评分中体现奖惩。
5、 计划中要体现由总监办管理作为重点,。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彭武高速公路工程质检资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程质检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
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后期运营中的作用,根据JTG.F8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和西部开发省际通道重
沙公路武隆至酉阳段高速公路《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近年目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质检资料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质检资料,是指建筑工程实体在施工过程中收集、整
作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原始记录和工程施工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为载体的文字材料及实体检验的真实数据质量的评定性文件。
第三条 质检资料的管理工作,要坚持贯彻“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
建设项目的档案材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维护质检资
整性、真实性、系统性与规范性,便于工程实体和其他工作的查证和备案。第二章 质检资料的管理要求
第一条 各项目总监办负责督促本管辖范围内承包人质检资料以及监理抽检
写制度的落实、指导施作和资料汇总、审核等监督管理。业主项目办负责对
监办、承包人的质检资料填写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共同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各总监办质检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市交委、质监站、档案馆制定的质检资料管理的法规、方针政策和各种文件精神;
2、管理全线和相应标段的质检资料,指导全线质检资料施作业务,督促和参监办组织开展质检资料业务培训;
3、制定总监办适合于本独立项目质检资料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各标段质检资料管理规范、填写标准的实施,根据评定标准检的真实性;
5、组织建立各标段质检资料的信息系统及分项工程管理台帐; 6、组织开展总监办、承包人质检资料综合研究、交流和利用;
第三条 各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本标段内的质检资料监督管理工作并负本标段独立的抽检资料,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承包人、现场监理做好本标段质检原始记录资料的收集工作。 2、督促承包人、现场监理做好本标段的质检资料签认、审核工作。
3、督促承包人、现场监理完成本标段质检资料的汇总、整理、提供利用等承担本标段抽检质检资料的汇交、整理、提供利用的工作; 第四条 质检资料填写管理的基本要求:
1、项目文件必须是原始件,工程结束后归档组卷要求两份原始卷,一份复印件。
2、项目文件应按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齐备。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包括红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等)书写、绘制和签字。 3、所有计算机印制的文字材料和图纸建议采用激光打印。
4、资料上写错的文字,应用斜线划去,在旁边书写正确的文字,不得用涂改液修改或用橡皮擦改。
5、传真件(激光打印件除外)及复写件应复印后与原件一并归档,正件在前。
6、所有现场指令及回复、监理工程师通知及回复、计量支付证书及附件、整改反馈、监理月报总监办必须用正本归档。
7、工程报验单和中间交工证书,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签上结论意见。 8、文件归档应遵循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结论性文件在前,依据性文件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图文混合材料文字在前,图样在后的顺序归档。 9、在签所有施工检验资料时一定要检查资料是否规范,不能有因承包人着急计量先签,以后再补或修改的作法。
10、建议承包人在处理上报或上级领导部门下发的资料时,采用文件阅办单。
11、在资料归档时,如需排列资料顺序,应用铅笔书写,不能用其他笔书写。(因做最后竣工资料电子文档时要扫描) 12、计量附件中复印的资料要注意复印质量。
13、砼、砂浆抗压强度,必须经标准养生28d龄期才能计量。不得以7天龄期计量(特殊情况应根据各独立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14、是否按所编目录顺序装订每分项工程的质检资料;
15、所有分项工程的检验记录表,质量检验单数据(包括试验记录的实体和原材料检验项目),应该和分项评定表检查项目的设计值、实测
值、实测偏差值相吻合。
16、评定表中检查项目的填报应该无漏项,或错填,要认真读表、填表。
17、检验单、评定表中的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的点次填写应符合评定表中的检查方法和频率要求。如果不够填写,可多页填写。填报点次频率不满足规范要求,作不合格处理。这是在填报评定表时最容易忽视的问题,请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注意此情况,总监办质检工程师严格把关。
18、施工单位现场的施工员、质检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办的旁站、专监、总监(授权人)签字及日期(年、月、日)要齐全,签署意见要规范准确,评定表的外观实评一栏要按各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填写。
19、分项工程的各类检测记录表、必须现场签认,不得事后补签。不得有任何作假行为,发现作假资料,情况严重者,由总监办报业主进行通报处理。
20、关于承包人在分项工程中存在质量事故的有关处理办法,必须上报总监办;凡属在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在该工程的质检资料后补附由业主、设计代表、监理和施工单位四方参加的会议纪要,并详细说明事故的原因,按要求填报监表中的工程质量故事处理报告单。
21、各分项工程评定表中,实测值、代表值、合格率或实测偏差值的填报及有关代表值平均值的计算、评分要求。